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下设3个由市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资财审计科、公路管理科、地方铁路建设科、海事航务科、地方民航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建设交通强国为主线,以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为机遇,实施“国家通道连通、公路网络畅通、干线铁路贯通、枢纽站场优化、运输服务提质、内河水运提升”六项工程,全力补齐交通基础设施五项短板,着力构筑“三横两纵一联”的综合立体交通网,为保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为:完成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以上,其中公路119.1亿元、铁路14亿元、民航2亿元、有轨电车14亿元,其他行业交通10.9亿元。建成高速公路163公里,农村公路建设1500公里,美丽公路870公里。实现建制村通畅率、通班车率、通邮率和公路质量监管覆盖率和合格率、路政案件立案率和查处率7个100%。县乡村道公路优良中等路率88.5%、79.5%、71%以上,县乡村道公路养护绿化率93.5%、71%、61.5%以上。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2%。邮政业务收入分别增长20%以上。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4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2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22,4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88,4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34,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88,4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088,4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88,400.00元(本级财力11,138,4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950,00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22,4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8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808,400.00元,项目支出6,28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功能科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 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5,300.00元,全部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6,0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500.00元,在职人员大病医保7,500.00元,退休人员大病医保2,000.00。
4. 功能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6,6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136,400.00元,退休公务员医保30,200.00元。
5. 功能科目2140101-行政运行支出4,784,50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89,700.00元(包含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569,800.00元,津贴补贴2,183,300.00元,奖金130,900.00元,工伤保险3,400.00元,失业保险2,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4,400.00元(包含办公费10,000.00元,水费30,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72,4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职教工会费131,400.00元,福利费800.00元,汽车燃料费105,0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8,8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375,000.00元,劳务费24,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子费)400.00元。
6. 功能科目21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80,000.00元,主要用于智慧交通信息化建设一期费用1,680,000.00元,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2019年未拨付工资150,000.00元,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控制性规划编制经费500,000.00元,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费500,000.00元,交通执法办案经费950,000.00元(办公费2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0,000.00元,差旅费400,000.00元,会议费10,000.00元,劳务费100,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咨询费4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0元)。
7. 功能科目2149901-公共交通运营补助2,500,000.00元,主要用于学生、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补助2,000,000.00元,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舱经费补助5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5,808,400.00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4,905,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1,569,800.00元,津贴补贴2,183,300.00元,奖金130,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5,3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5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6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00.00元,医疗费7,500.00元。
302商品服务支出900,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0,000.00元,水费30,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72,4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劳务费24,000.00元,工会经费131,400.00元,福利费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93,8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6,00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0元,用于支付医疗费补助2,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独子费)400.00元。
2.项目支出6,280,000.00元。
302商品服务支出2,0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200,000.00元,咨询费1,040,000.00元,差旅费400,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会议费10,000.00元,劳务费2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0元。
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680,000.00元,全部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资本性支出80,000.00元,全部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312对企业补助2,500,000.00元,主要用于学生、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补助2,000,000.00元,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舱经费补助50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78,000.00元,同比下降67.8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63,000.00元,同比下降84%。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77,500.00元,同比下降83.78%。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深入清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0种表现形式,积极落实制度要求,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格监督问责,以实际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因此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降低。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0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37,500.00元,同比下降56.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减137,500.00元,同比下降56.70%,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用车,车辆使用围绕服务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完成,因此较上年有所减少。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808,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557,200.00元,同比增长10.61%,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542,7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281,700.00元,津贴补贴增216,200.00元,基本医保增76,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514,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4,876,200.00元,同比下降42.81%,主要是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的公路建设项目未能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其中:(1)保山市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一期建设经费项目支出1,680,000.00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方面;(2)“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经费等方面;(3)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经费项目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2019年未拨付工资等方面;(4)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支出9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需要;(5)购买中心城市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公交公司补助学生、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6)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舱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公交公司补助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舱;(7)航道养护费项目支出23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海事工作相关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900,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4,800.00元,同比增1.67%,占基本支出的15.50%,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增37,80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7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单位共申报项目3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6,2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6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20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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