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0-063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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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历年的发展情况,申请此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局交通执法办案工作正常运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行使管辖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责。该项目为我局2019年度办案经费,属常年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证我局2019年度交通执法业务的正常运行,我局按照既定的绩效总体目标和年初制定的执法任务,制定出具体的交通执法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交通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好每次上路日记、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专项行动业务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交通违法案件。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2019年下达执法办案经费397526.63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我局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397526.63元,由市财政下拨。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为:劳务费48809.63元、办公设备购置342917.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2000.00元金使用率达100%。上述项目开支均与交通执法业务息息相关,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局办案工作正常运转。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397526.63元,由市财政下拨。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为:劳务费48809.63元、办公设备购置342917.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2000.00元金使用率达100%。上述项目开支均与交通执法业务息息相关,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局办案工作正常运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该项目,一定程度保证维持交通执法工作正常运转,有效地维护了道路交通的秩序与稳定,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的方便及安全,履职及社会效益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群众中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群众满意度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6月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①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②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③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④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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