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资产财务科、监察督察科、政策法规科、运输市场秩序科、运输站(场)监督科、从业人员管理中心、执法信息网络中心、路政执法大队、应急处置大队1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隆阳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施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龙陵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5个正科级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单位在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行业系统工作发展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切入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抓手,努力构建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绿色环保、规范诚信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为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城市客货运输需求、方便人民群众便捷出行提供更加有力地道路运输保障。2021年重点工作主要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治理,实施动态监控、源头治超、非法营运治理等专项行动,力拔非法营运荆棘,道路运输市场得到有效净化;强化道路运输行业“放管服”,做好放的文章,做实管的能力,重大改革有序推进,行业发展活力不断释放;紧抓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战略机遇,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道路运输发展提速提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逐步筑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执政之基。2021年,预计全市完成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2425131.29万吨/公里,同比增长9%;持续做好建制村通客车“通稳”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探索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破解“开得通、留不住”、“通返不通”等难题,确保全市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围绕“强化道路运输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服务,有效解决企业的“重点、难点、赌点”问题,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统筹做好道路运输安全保障、隐患清零、联网联控、智能监管等工作,持续保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严厉打击和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标本兼治,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加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0人。在职实有1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3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35.8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4.14万元,主要原因:1、因疫情等原因,道路运输执法方式发生改变,上路执法量有所减少,相应的执法办案成本补助经费预算减少,减少值为154.00万元;2、退休公务员医保因本部门由省到市预算体制下划,社保统筹清算方式变化,比上年减少212.59万元;3、在职人员因退休、死亡、调出等减少人员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3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35.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5.86万元(本级财力2108.8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27.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4.14万元,主要原因:1、因疫情等原因,道路运输执法方式发生改变,上路执法量有所减少,相应的执法办案成本补助经费预算减少,减少值为154.00万元;2、退休公务员医保因本部门由省到市预算体制下划社保统筹清算方式变化原因比上年减少212.59万元;3、在职人员因退休、死亡、调出等减少人员支出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35.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3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15万元,主要原因:退休公务员医保因本部门由省到市预算体制下划社保统筹清算方式变化原因比上年减少212.59万元;在职人员因退休等减少人员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227.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00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等原因,道路运输执法方式发生改变,上路执法量有所减少,相应的执法办案成本补助经费预算减少,减少值为154.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52万元,主要用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2.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保107.96万元,在职人员大病医疗2.94万元,退休人员大病医疗1.34万元。
4.功能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5.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49.64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补助16.10万元。
5.功能科目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1955.2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728.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551.12万元,规范性津补贴758.89万元,回族津贴0.04万元;现行津贴48.9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5.93万元,工伤保险1.24万元,失业保险2.57万元,办公费23.74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手续费0.60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20.82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物业管理费3.84万元,职教工会费47.57万元,福利费0.4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0.68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6.54万元,遗属补助15.24万元,独子费0.11万元。(2)道路运输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27.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7.33万元,差旅费15.0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劳务费77.4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职教工会费40.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7.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2.9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98万元,较上年增加12.68万元,增长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7.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9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深入清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0种表现形式,积极落实制度要求,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格监督问责,以实际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因此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48万元,较上年增加12.98万元,增长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98万元,较上年增加12.9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是因为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在编公务用车已报废,经公车办等部门批准需在2021年新购一辆公务用车,增加了购车预算经费12.9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道路运输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财政预算安排227.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27.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1年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道路运输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为维护保山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2021年按执法办案成本227.00万元的支出规模确保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正常运转。
(2)产出指标:2021年按执法办案成本227.00万元的支出规模确保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正常运转。
(3)效益指标: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执法案件投诉率5%以下为优,5%--10%为良,10%--15%为中,15%以上为差。争取让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投诉率下降。
(4)满意度指标:根据市场测评满意度测评情况,满意度在90%以上为优,满意度在80%以上为良,满意度在70%以上为中,满意度在70%以下为差。市场测评满意度争取在9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6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2021年10月较2020年10月在职人员因退休、死亡、调出等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