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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3-0419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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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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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100000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工作职责:我处隶属于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级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制定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负责监督、考核执行情况;对养护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组织检查路况养护质量、养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水毁(灾毁)报表等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县际间公路和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监督工作;负责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收集上报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调解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纠纷,提供鉴定意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安全科、建设管理科、造价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指导县(市、区)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及美丽公路建设,全面实施“路长制”。二是将“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始终贯穿于养护工作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建设督查。

2.推行养护管理运行机制。一是切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继续指导做好昌宁县2021年至2023年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二是继续加大三级管理责任机制推广力度,抓好乡道公路的日常养护,做到“明确有人管理,落实专人养护,监督管理有人抓,日常养护有人做”。督促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地方段大力支持、帮助、指导配合管理所开展好工作,促使乡镇转变职能、落实乡村道责任主体,不断提升管养水平。

3.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机制。按照公路局年初下发的考核目标要求,指导县(市、区)做好年度养护管理工作。加强养护工程、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灾害防治工程等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完成建设任务。抓好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加强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统筹用好省补养护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指导各县(市、区)有计划的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乡村道小修保养工程,及时开展路面病害处治工作。

4.强化造价监督管理。积极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加强与厅造价局的汇报,加强与市级部门和其他州市造价管理部门的沟通,创新工作思路,全面理顺造价咨询审查机制,适应“放管服”权限下放后的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预算、控制价、重大变更等审查任务,逐步提高审查质量。认真履行造价监管职责,完善造价监督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查。提高价格信息发布质量,建立主要料场、水泥厂等价格信息联络员机制,并定期对主要工程内容的中标单价水平进行动态发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19,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19,3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07,000元,同比增长16.26%。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基数变更造成预算增加;2.由于正常工资晋级晋档造成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919,300元,其中:本年收入2,919,3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9,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07,000元,同比增长16.26%。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基数变更造成预算增加;2.由于正常工资晋级晋档造成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2,919,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1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3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9,000元,同比增长19.35%,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基数变更造成预算增加;2.由于正常工资晋级晋档造成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000元,同比下降21.87%,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主要新增业务工作理顺,向财政申请工作补助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4,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8,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及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纳。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支出2,369,9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主要业务工作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4次,共计接待约5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保山市地方公路养护及造价管理经费,绩效目标:农村公路方面,一是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二是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指导县(市、区)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及美丽公路建设,全面实施“路长制”。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印发的督查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建设督查。四是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五是继续加大三级管理责任机制推广力度,抓好乡道公路的日常养护,做到“明确有人管理,落实专人养护,监督管理有人抓,日常养护有人做”。

公路工程造价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造价文件审查,合理控制公路建设成本,探索更加公正、合理、规范的造价审查方式,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安排的预算、控制价、重大变更等审查任务,逐步提高审查质量。二是重视材料价格信息收集,发布全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建立价格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收材料价格信息,每月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1期材料价格信息。

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公业务经费需要,如印刷打印费、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资产总额47,781.32元,其中,流动资产31,341.02元,固定资产16,44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6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96.48元,流动资产增加729.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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