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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3-041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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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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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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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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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0000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受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

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执法门类的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市、区)大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受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执法门类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实施县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

5个垂直管理机构,包括: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施甸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腾冲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陵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宁大队(垂直管理机构未独立财务核算)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聚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工作主线,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精心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系列活动。

2.抓党建引领强根基。持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发挥支部宣传阵地优势,抓好意识形态、智慧党建、共驻共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3.抓作风革命强效能。扎实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

4.抓营商环境强服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从业资格便利化、行业监管信息化、公共出行规范化、行业矛盾纠纷处理高效化,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公示机制,在部门协同机制、市场信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奖惩机制等方面形成新突破。

5.抓行业服务强品质。一是推动客运市场服务转型;二是推动多种运输方式衔接;三是持续巩固建制村通客车率;四是积极推动“数字交通”建设。

6.抓“三个常态”强阵地。一是持续抓好疫情精准防控常态化;二是深入推动爱国卫生常态化;三是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

7.抓运输秩序强治理。一是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三是聚焦环境综合整治。

8.抓行业安全强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抓好扫黑除恶、行业治乱,切实抓好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推进构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实现源头管控、科学预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2人。在职实有1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4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25,278,645.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198,645.2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8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单位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334,427.57元,同比增长10.17%。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新增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项目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项目;2.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5,198,645.29元,其中:本年收入25,198,645.2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198,645.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254,427.57元,同比增长9.83%。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新增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项目;2.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5,278,645.2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198,645.29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2,317.28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18,099.56元,同比增长4.45%,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项目支出3,636,328.01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36,328.01元,同比增长58.1%,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2,2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5,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628.01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88,417.28元,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和遗属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06,6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退休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80,100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8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21,201,5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和道路运输执法办案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7,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7,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元,增长4.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2次,共计接待约100人次。

增加原因:2022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因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新增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均按35,000/辆的标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道路运输执法办案经费,绩效目标:维护保山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2.边境口岸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绩效目标:保障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的基本条件和日常运行,不断提升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国家便利运输高质量发展。

3.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全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04,800元,较上年减少345,400元,下降11.7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共退休15人,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和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核定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23,312,703.05元,其中:流动资产263,813.1元,固定资产20,451,787.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97,102.4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4,56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7,089.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604,328.67元,其中出租资产4,934.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04,328.67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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