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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4030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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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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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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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000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2024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交通运输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资财审计科、公路管理科、地方铁路建设科、海事航务科、地方民航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资财审计科、公路管理科、地方铁路建设科、海事航务科、地方民航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2.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5个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5个副科级垂直管理机构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施甸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腾冲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陵大队、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宁大队

3.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安全科、基本建设科、造价科6个科室。

4.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内设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科、收费管理办公室、技术科、合同管理科5个科室。

5.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设财务科、办公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4个科室。

)重点工作概述

1.谋实项目,积蓄发展新动能。聚焦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的战略机遇和“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的历史机遇,加大向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委的请示汇报力度,将猴桥至密支那高速公路纳入国家《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14—2035)》规划修编,并以对外援助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加快推进芒市至腾冲至猴桥铁路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芒市至腾冲至猴桥铁路纳入国家铁路网规划,并列入国铁集团勘察设计计划。加快推动怒江中下游航道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并争取2024年开工建设。着力推动中缅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协定签订,实现双边物流货运对等通行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公路项目计划,力争率先在全省靠前实现乡镇通三级路率100%、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100%的目标。

2.多措并举,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县域高速“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力争昌保高速年内全线通车,施勐、链子桥至勐糯、瑞孟等高速全速推进,老营至板桥、永昌、弥昌、昌链高速全面开工;协调加快推进G219泸腾、黄勐公路项目前期和征迁工作,确保年内全线动工。围绕大瑞铁路保瑞段工期计划,协调县(区)推动蒲缥站、惠通站、龙陵站、站前广场等地方配套工程建设。上下联动,合力推进11座便民交通码头建设。同时,聚焦土地、林地、环评、水保等要素,列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责任清单,建立定期调度和协调督促机制,用好投融资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最大限度争取专项债、中央投资、省级资金及贷款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以“平安工地”创建考评为,强化工程监督责任制,加强各等级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3.示范引领,推动运输服务发展。一是强化服务保障。认真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大瑞铁路大保段、蒲缥铁路专用线运营过程中的地方工作,持续服务保障蒲缥铁路专用线及公铁联运物流园运营工作。加快集客运、货运、邮政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服务站点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尽早建成昌宁县卡斯综合运输服务站、保山东部客运综合枢纽站、保山快递分拣中心等站场项目,加快施甸县城客运站、昌宁卡斯综合运输服务站等项目建设和提升改造。二是释放试点动能。不断巩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成果,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组织管理和县乡村物流配送网络,以“互联网+道路运输”为抓手,大力发展定制公交、城乡公交,借助“保交行”平台逐步推广村村通城乡网络预约客运,推进客运市场转型升级,实现运输服务便民惠民。加快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以保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为龙头的运输企业,建设绿色货运配送中心,推进城市货运集约化经营管理,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车辆,优化城市道路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城市绿色货运水平。指导以瑞和锦程为主的运输企业加快推进公铁联运、多式联运,重点推进保山北站、蒲缥火车站公铁联运项目建设和功能提升改造,提高运输服务综合能力。

4.抓实抓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强化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旅游客运市场、驾培和维修市场专项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巩固营运老旧车辆淘汰、营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成效和中心城市绿色出行和“公交都市”创建成果。二是持续加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加强三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养护大中修、安保工程以及危桥改造工程监管力度。三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指导县(市、区)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及绿美农村公路建设。四是狠抓安全生产。认真抓好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管养、水上交通、民航铁路等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做好国家安全、保密、扫黑除恶、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网络安全等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5.从严从实,深入推进管党治党。一是全面履行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党建品牌培育推广,持续巩固深化规范化党支部达标创建成果,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培育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服务、保障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思想武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三是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动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整合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学习成果、调研成果转化,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更大实效。四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抓严干部监督管理,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努力构建保山交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3人。在职实有2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5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271,948.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812,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386,5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其他收入14,910.99元,上年结转37,637.7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0,122,238.29元,同比增长24.0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归还沙蒲路2018及2019年部分还本付息资金项目,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199,400元,其中:本年收入52,199,4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812,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386,5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0,223,154.71元,同比增长24.35%。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归还沙蒲路2018及2019年部分还本付息资金项目,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271,948.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199,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25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84,917.28元,同比下降3.25%,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晋级晋档工资调整2.实有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费减少;项目支出19,944,4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308,071.99元,同比增长130.9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归还沙蒲路2018及2019年部分还本付息资金项目,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3,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9,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14,800元,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和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33,7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和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和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55,700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5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120803城乡社区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乡建设支出5,956,500元,主要用于:归还沙蒲路2018及2019年部分还本付息资金;

2120899城乡社区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430,000元,主要用于: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

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4,515,800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14010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0,000元,主要用于:网络运行维护经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2140104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支出2,408,000元,主要用于:保山西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

2140106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支出2,227,200元,主要用于: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公路养护及造价管理经费;

2140110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39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中心城市车辆分流限行配套设施安装项目资金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

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支出18,778,900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

214019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216,900元,主要用于: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建设管理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中缅陆水联运通道方案研究经费、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建工程专项资金;

2140202交通运输支出—铁路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637.70元,主要用于:大瑞铁路征地拆迁保障

2140302交通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0,000元,主要用于:民航项目前期经费;

2149901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

2149999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74,500元,主要用于:市交通建设管理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3,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7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1,3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0.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3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8.58%,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20次,共计接待约17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均按35,000元/辆的标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市交通运输局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规定落实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

2.保山市中心城市车辆分流限行配套设施安装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支付保山市中心城市车辆分流限行配套设施安装项目资金。

3.归还沙蒲路2018及2019年部分还本付息资金,绩效目标:为确保政府信用,按时归还已列入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支出责任为0的沙蒲一级路农发行贷款。经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咨询市财政,我局于2018年11月18日第10次和2019年11月26日第30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同意将灾毁抢修补助、源头治超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补助、以奖代补建养费、路政联动标准化补助等存量资金借给沙蒲公司,用于归还2018年11月份和2019年11月份到期本金。2022年市委第5届第一轮巡察要求我局进行整改。目标完成巡察整改。

4.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单位办公、出差等正常开支,确保部门正常运转,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

5.中缅陆水联运通道方案研究经费,绩效目标:按时完成中缅伊洛瓦底江陆水联运通道方案研究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提供关于中缅伊洛瓦底江陆水联运通道建设的决策依据和参考。

6.代扣代缴征收个税返还手续经费,绩效目标:“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

7.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保障2024年中心城市公交运营。依据保山中心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有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第12期)部署,给予市公交公司200万元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计划用于日常运营支出,拓展常规线路、专线及定制公交,提供快捷的公众出行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提升政府公众服务能力。

8.大瑞铁路保瑞段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了进一步推进大瑞铁路建设,该费用用于支付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法律顾问费等

9.保山西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绩效目标:支付已完成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40.8万元。

10.网络运行维护经费,绩效目标:单位办公平台文件传输,公众号信息发布,邮件收发,公文传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服务监督电话、电子政务网络、行业专网、信息安全和系统运行维护主要保障单位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全安,统计分析和投资计划管理等系统的接入,是交通运输行业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手段。

11.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偿还2024年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元还本付息市本级承担部分443万元。

12.民航项目前期经费,绩效目标: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项目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并开工建设。

13.保山市地方公路养护及造价管理经费,绩效目标:1.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指导县(市、区)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及美丽公路建设,全面实施“路长制”。二是将“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始终贯穿于养护工作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印发的督查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建设督查。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机制。2.推行养护管理运行机制。一是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二是继续加大三级管理责任机制推广力度,抓好乡道公路的日常养护,做到“明确有人管理,落实专人养护,监督管理有人抓,日常养护有人做”。督促县(市、区)大力支持、帮助、指导配合管理所开展好工作,促使乡镇转变职能、落实乡村道责任主体,不断提升管养水平。3.转变农村公路养护理念。一是强化“建养并重”的意识,重点抓好经常性养护率、优良中等路率、绿化率、大中修和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合格率等养护指标,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二是加强养护大中修、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灾害防治工程等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完成建设任务。三是抓好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加强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四是加大农村公路桥梁特别是大桥、特大桥以及跨江跨湖桥梁的养护检查工作。4.进一步加强造价文件审查,合理控制公路建设成本,探索更加公正、合理、规范的造价审查方式,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安排的预算、控制价、重大变更等审查任务,逐步提高审查质量。5.重视材料价格信息收集,发布全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建立价格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收材料价格信息,每月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1期材料价格信息。6.受理重要农村公路、地方高速公路造价监督,每年开展2次造价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理后向建设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后续进行跟进。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公业务经费需要,如印刷打印费、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

14.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绩效目标:全面推行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工作开展: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

15.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建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建成通车。2021年6月增加附属绿化工程1400平方,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建成。计划于2024年支付剩余工程款。

16.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按时发放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

17.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绩效目标:为了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保护交通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18.打非治违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全力净化交通运输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19.2024年遗属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时发放遗属补助。

20.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全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52,740元,较上年减少47,070元,下降1.3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因退休、调动等原因减少5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681,570,789.92元,其中:流动资产656,028,070.85元,固定资产23,149,689.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93,029.1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05,333.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67,708.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15.89平方米,账面原值4,257,891.1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2,594元;资产使用收入435,505.26元,其中出租资产4,963.6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35,505.26元。鉴于截至2023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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