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
根据《保山市市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
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14 年度部门决算
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2014 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0 元,
本年收入1,010,910.00 元,本年支出1,010,910.00 元,年末结
余0 元。
二、你单位2014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0元,本年收入0 元,本年支出0 元,年末结余0 元。
三、你单位2014 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0 元,本
年收入0 元,本年支出0 元,年末结余0 元。
四、部门决算批复后,如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
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
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调整科目、金额和调整
原因做出具体说明。
附件:2014 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014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批复表
2014 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5 年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