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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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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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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工作职责:我处隶属于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保山市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地方公路、桥梁修建、养护、养护科学技术推广研究及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工作。下设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在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的初步审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考核检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的奖惩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根据省、市签订的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的落实。

(一)目标考核任务:使农村公路养护率达到省级下达养护率指标要求,如农村公路养护优良路率、经常性养护率、经常性养护率、中等路率;

(二)切实加强日常性保养、经常性维护、预防性养护,乡道常态化、规范化防治结合的养护管理,路面病害及时处治;

(三)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管理,用计划指导生产工作,严格计划执行的严肃性;

(四)严格大中修、路网结构改造、水毁修复工程的项目计划、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管理,确保工程合格率、优良率;

(五)坚持巡抽查、检查考核、年终考评制度,路况查评、养护质量、养护管理考核奖惩,建立完善“以奖代补”的奖罚激励机制;

(六)建立较为全面准确完善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调查落实养护管理的真实数据统计入库及统计上报;

(七)抓好水毁预防抢险、安全保通,雨季“三查”制度,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八)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养护责任主体运行机制。推进养护机械化进程,加大农村公路全面养护的工作力度。

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省级预计下达计划133公里(不含腾冲县计划380公里)。项目完工后,使我市农村交通条件大为改善,群众出行安全便捷,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其他事业单位,即: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决算总收入10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015年决算收入104.73万元比上年增加24.41万元,增幅30.4%,原因主要是职工增加1人,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人员变动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收入94.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41万元,增幅34.72%。项目收入1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15年决算总支出10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3万元,占总支出的90.45%;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9.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15年决算总支出104.73万元比上年增加24.41万元,增幅30.4%,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增加工资和在职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41万元,增幅34.72%。增加原因主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增加工资和在职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2.98万元,占基本支出87.59%,比上年同期增加22.04万元,增幅36.17%。 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和在职人员调资增加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1万元,占基本支出3.28%,比上年同期减少1.43万元,增幅-31.53%;原因主要是办公费用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4万元,占基本支出9.12%,比上年同期增加3.8万元,增幅78.6%;增加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和退休人员调资所致。见附表一

2015年基本支出决算分析明细表(一)

编制单位:保山市地方公路管

单位:万元

附表

序号

项目

2014年

2015年

增减额

%

比重

人均

2014年

2015年

人数

2014年

人数

2015年

合计

70.32

94.73

24.41

34.72

14

5.02

15

6.32

1

其中:在职人员

65.48

86.09

20.61

31.47

93.12

90.88

14

4.68

15

5.74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84

8.64

3.80

78.60

6.88

9.12

2

2.42

2

4.32

工资福利支出

合计

60.94

82.98

22.04

36.17

86.66

87.59

14

4.35

15

5.53

1

基本工资

20.83

51.15

30.33

145.59

29.62

54.00

14

1.49

15

3.41

2

津贴补贴

5.78

11.20

5.42

93.84

8.22

11.82

14

0.41

15

0.75

3

绩效工资

34.33

17.68

-16.65

-48.50

48.82

18.67

14

2.45

15

1.18

4

其中:激励性绩效工资

11.13

11.66

0.53

4.76

15.83

12.31

14

0.80

15

0.78

5

工资福利支出

2.94

2.94

100.00

3.11

15

0.20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4.54

3.11

-1.43

-31.53

6.46

3.28

14

0.32

15

0.21

1

办公费

0.33

0.66

0.33

99.50

0.47

0.70

14

0.02

15

0.04

2

水电费

0.00

0.22

0.22

100.00

0.00

0.27

14

0.00

15

0.01

3

邮电费

1.49

0.00

-1.49

-100

2.12

0.00

14

0.11

15

0.00

4

差旅费

1.37

0.00

-1.37

-100

1.94

0.00

14

0.10

15

0.00

7

培训费

0.00

0.12

0.12

100.00

0.00

0.13

14

0.00

15

0.01

8

公务接待费

0.18

0.04

-0.14

-77.95

0.26

0.04

14

0.01

15

0.00

10

工会经费

1.13

1.73

0.60

53.14

1.61

1.83

14

0.08

15

0.12

12

会议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

0.00

15

0.00

13

其他

0.00

0.26

0.26

100.00

0.00

0.27

14

0.00

15

0.02

14

退休公用经费

0.04

0.08

0.04

100.00

0.06

0.08

14

0.00

15

0.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合计

4.84

8.64

3.80

78.60

6.88

9.12

2

2.42

2

4.32

1

在职

独子费

0.01

0.01

0.00

0.00

0.01

0.01

2

0.01

2

0.01

2

退休费

合计

4.83

8.63

3.80

78.76

6.87

9.11

2

2.42

2

4.32

3

工资

4.83

8.63

3.80

78.76

6.87

9.11

2

2.42

2

4.32

三公经费

合计

0.18

0.04

-0.14

-77.95

0.26

0.04

14

0.01

15

0.00

1

公务接待费

0.18

0.04

-0.14

-77.95

0.26

0.04

14

0.01

15

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1.16 万元,占项目支出11.62%;邮电费1.41万元,占项目支出14.11%;差旅费4.07万元,占项目支出40.69%;其他交通费0,23万元,占项目支出2.31%;培训费0.22万元,占项目支出2.2%;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占项目支出2.67%;劳务费2.64万元,占项目支出26.4%。见附表二。

2015年项目决算分析明细表(二)

编制单位: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单位:万元

附表二

序号

项目

2014年

2015年

增减额

%

比重

人均

2014年

2015年

人数

2014年

人数

2015年

合计

10.00

10

0.00

0.00

14

0.71

15

0.67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10.00

10

0.00

0.00

100.00

100.00

14

0.71

15

0.67

1

办公费

0.05

1.16

1.11

2114.22

0.53

11.62

14

0.00

15

0.08

2

水电费

0.00

0.00

0.00

0.00

0.00

14

0.00

15

0.00

3

邮电费

1.41

1.41

100.00

0.00

14.11

14

0.00

15

0.09

4

差旅费

3.37

4.07

0.70

100.00

33.74

40.69

14

0.24

15

0.27

5

其他交通费

4.10

0.23

-3.87

-94.37

40.96

2.31

14

0.29

15

0.02

6

培训费

0.21

0.22

0.01

4.76

2.10

2.20

14

0.02

15

0.01

7

公务接待费

0.27

0.27

100.00

0.00

2.67

14

0.00

15

0.02

8

劳务费

2.20

2.64

0.44

20.00

22.00

26.40

14

0.16

15

0.18

9

其他

0.07

0.00

-0.07

-100.00

0.68

0.00

14

0.00

15

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24.41万元,增幅30.4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和职工增加1人增加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4.73万元。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15年一般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94.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41万元,增幅34.72%。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在职人员调资增加所致。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2.98万元,占基本支出87.59%,比上年同期增加22.04万元,增幅36.17%。 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和在职人员调资增加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1万元,占基本支出3.28%,比上年同期减少1.43万元,增幅-31.53%;原因主要是办公费用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4万元。占基本支出9.12%,比上年同期增加3.8万元,增幅78.6%;增加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和退休人员工资增加所致。见附表三。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分析明细表(三)

编制单位: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单位:万元

附表

序号

项目

2014年

2015年

增减额

%

比重

人均

2014年

2015年

人数

2014年

人数

2015年

合计

70.32

94.73

24.41

34.72

14

5.02

15

6.32

1

其中:在职人员

65.48

86.09

20.61

31.47

93.12

90.88

14

4.68

15

5.74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84

8.64

3.80

78.60

6.88

9.12

2

2.42

2

4.32

工资福利支出

合计

60.94

82.98

22.04

36.17

86.66

87.59

14

4.35

15

5.53

1

基本工资

20.83

51.15

30.33

145.59

29.62

54.00

14

1.49

15

3.41

2

津贴补贴

5.78

11.20

5.42

93.84

8.22

11.82

14

0.41

15

0.75

3

绩效工资

34.33

17.68

-16.65

-48.50

48.82

18.67

14

2.45

15

1.18

4

其中:激励性绩效工资

11.13

11.66

0.53

4.76

15.83

12.31

14

0.80

15

0.78

5

工资福利支出

2.94

2.94

100.00

3.11

15

0.20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4.54

3.11

-1.43

-31.53

6.46

3.28

14

0.32

15

0.21

1

办公费

0.33

0.66

0.33

99.50

0.47

0.70

14

0.02

15

0.04

2

水电费

0.00

0.22

0.22

100.00

0.00

0.27

14

0.00

15

0.01

3

邮电费

1.49

0.00

-1.49

-100

2.12

0.00

14

0.11

15

0.00

4

差旅费

1.37

0.00

-1.37

-100

1.94

0.00

14

0.10

15

0.00

7

培训费

0.00

0.12

0.12

100.00

0.00

0.13

14

0.00

15

0.01

8

公务接待费

0.18

0.04

-0.14

-77.95

0.26

0.04

14

0.01

15

0.00

10

工会经费

1.13

1.73

0.60

53.14

1.61

1.83

14

0.08

15

0.12

12

会议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

0.00

15

0.00

13

其他

0.00

0.26

0.26

100.00

0.00

0.27

14

0.00

15

0.02

14

退休公用经费

0.04

0.08

0.04

100.00

0.06

0.08

14

0.00

15

0.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合计

4.84

8.64

3.80

78.60

6.88

9.12

2

2.42

2

4.32

1

在职

独子费

0.01

0.01

0.00

0.00

0.01

0.01

2

0.01

2

0.01

2

退休费

合计

4.83

8.63

3.80

78.76

6.87

9.11

2

2.42

2

4.32

3

工资

4.83

8.63

3.80

78.76

6.87

9.11

2

2.42

2

4.32

三公经费

合计

0.18

0.04

-0.14

-77.95

0.26

0.04

14

0.01

15

0.00

1

公务接待费

0.18

0.04

-0.14

-77.95

0.26

0.04

14

0.01

15

0.0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0万元。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基建办)一般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办公费1.16 万元,占项目支出11.62%;邮电费1.41万元,占项目支出14.11%;差旅费4.07万元,占项目支出40.69%;其他交通费0,23万元,占项目支出2.31%;培训费0.22万元,占项目支出2.2%;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占项目支出2.67%;劳务费2.64万元,占项目支出26.4%。见附表四。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分析明细表(四)

编制单位: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单位:万元

附表四

序号

项目

2014年

2015年

增减额

%

比重

人均

2014年

2015年

人数

2014年

人数

2015年

合计

10.00

10

0.00

0.00

14

0.71

15

0.67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10.00

10

0.00

0.00

100.00

100.00

14

0.71

15

0.67

1

办公费

0.05

1.16

1.11

2114.22

0.53

11.62

14

0.00

15

0.08

2

水电费

0.00

0.00

0.00

0.00

0.00

14

0.00

15

0.00

3

邮电费

1.41

1.41

100.00

0.00

14.11

14

0.00

15

0.09

4

差旅费

3.37

4.07

0.70

100.00

33.74

40.69

14

0.24

15

0.27

5

其他交通费

4.10

0.23

-3.87

-94.37

40.96

2.31

14

0.29

15

0.02

6

培训费

0.21

0.22

0.01

4.76

2.10

2.20

14

0.02

15

0.01

7

公务接待费

0.27

0.27

100.00

0.00

2.67

14

0.00

15

0.02

8

劳务费

2.20

2.64

0.44

20.00

22.00

26.40

14

0.16

15

0.18

9

其他

0.07

0.00

-0.07

-100.00

0.68

0.00

14

0.00

15

0.0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2人,接待费开支0.3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3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和部门考核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2015年资产总额为9.0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81万元,占总资产30.95%,固定资产6.28万元,占总资产69.05%。负债2.81万元,负债率为30.95%,净资产6.28万元,占总资产69.05%。

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用电脑和器材。

2015年无政府采购行为。

工作组织机构正常运行,绩效明显提高。一年来,通过市县(区)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规范,养护质量不断提高,切实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保证了我市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面:我市抢抓国家加大对西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机遇,顺势而谋,乘势而上,以改善农村公路县、乡村道实施路基改造,提高公路路面等级标准的农村公路建设,使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步入了历史性快车道、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基本解决农村公路通路不通车,晴通雨阻、公路标准及路面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等问题,对加快发展地方经济和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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