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能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市内二级公路重点经济干线、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经济干线公路的规划、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做好项目的报批、管理、建设等工作;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加强对农村公路设计审查批准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指导工作;指导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做好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工作。
管理处基本情况:目前全处共有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科、合同管理科、收费办五个科室。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管理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挂钩帮扶方案、深入做好“转走访”工作。一年来管理处配合市局两次到挂钩村、户开展 “挂包帮”“转走访”挂牌服务和摸底调查工作,确保了任务的分解和责任的落实,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业务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保腾、云保两条二级公路债权债务的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事业编制,即: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2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016年决算收入126.0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26.07 万元,占总收入100 %,项目收入0万元。
2016年决算收入126.07万元,比上年112.24万元增加13.83万元,增幅12.33%。其中:基本收入126.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3万元,增幅12.33 %。项目收入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2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6年支出126.07万元,比上年增加13.83万元,增幅12.33%,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年度执行中职工改革性工资增加和调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 126.07万元,比上年同期112.24万元增加13.83万元,增幅12.33%。增加原因主要是职工改革性工资增加和调资增加所致。
(1)人员经费支出119.67万元,比上年同期105.59万元增加14.08万元,增幅13.34%。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39万元,比上年同期6.65万元减少0.26万元,降幅3.79%;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开支,市财政核拨的人员公务费与上年2850元/人持平不变。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112.24万元增加13.83万元,增幅12.33%,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职工改革性工资增加和调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1)工资福利支出105.48万元,比上年同期88.32增加17.16万元,增幅19.43%。 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3万元,比上年同期6.65万元减少0.42万元,降幅6.32%;;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开支,市财政核拨的人员公务费与上年2850元/人持平不变。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6万元。比上年同期17.27万元减少2.91万元,降幅16.85%;原因主要是由于养老金改革,退休人员工资发到10月。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续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与预算对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一致。人均支出情况:人均支出三公经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管理处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3万元, 降幅16.1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开支养老金改革,退休人员工资发到10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电话网络服务费等。财政核拨的人员公务费与上年2850元/人持平不变。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6年度无资产,无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没有决算相关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