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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19-09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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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草案,提出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码头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工作。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交通投资高位增长。全年交通投资突破百亿大关,同比增长24.78%,完成市政府计划的100.17%,连续5年增幅达到两位数。全年新增公路里程197公里,通车总里程达14036公里,公路密度达71.48公里/百平方公里。G320线保山境内206公里改扩建项目全面完工,大保高速板桥、保山、汉庄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昌保、绕城高速完成清算退场及股权转让,在建8条县域高速全线推进,能通全通工程全面提速,累计完成投资93亿元,成为交通投资主要支撑。组建成立交融公司,完成PPP项目问题整改,交通行业举债融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年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30.5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5.19亿元;省级交通产业基金到位5亿元;社会资本投资到位12.69亿元;金融机构贷款支持7.4亿元。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十四五”和中长期规划,谋划重点项目52项3560公里,计划2019、2020及“十四五”期间实施20项1225公里,估算总投资1025亿元。  

2.交通扶贫成效显著。211个贫困出列村实现“三通”,交通扶贫成效显著。一批示范创建持续深入。昌宁“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通过国家复核,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公路管养“路长制”实施方案》和《保山市交通运输服务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评选“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7个、示范村13个,服务“乡村振兴”实力增强。新通客运班车建制村11个,全市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9.78%,通邮率和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均达100%;投入养护资金7984万元,列养农村公路1.17万公里,吸纳贫困群众424户639人,县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分别达87.92%、78.48%、69.37%;中心城市红花、龚家庄、下村、和平等安置小区及辛街异地搬迁安置点开通公交,13件交通惠民实事全部兑现。“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扎实开展,施甸大秧田、腾冲后库、昌宁庆美3个挂钩点先后走访16次,协调安排工作队员9名,累计协调帮扶项目38个、投入资金1903万元。  

3.最美交通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重点项目建设绿化工程及沿线风貌同步设计审批,先后建成万亩东山主游道(首条彩虹路)和善洲故居连接线(通村最宽旅游示范路),改造提升大保高速保山至机场段、中和公路示范段,开工建设西山旅游路,美丽公路建设深入人心。  

4.运输转型取得突破。实施“交旅”“交邮”和“交通+互联网”等新模式,大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年完成公路客货总周转量95.53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7.07%;完成邮政业务总量2.34亿元、业务收入2.32亿元,同比增长23.09%、19.64%;完成快递业务量621万件、业务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29.47%、34.20%,邮政快递跨入3个亿元时代。保山东部综合客运中心枢纽站、腾冲边境物流中心昌宁柯卡客运综合服务站及城乡物流服务站等项目前期扎实开展,保山客运站、龙陵公交车站、施甸县城客运站和物流中心、腾冲旅游客运站改扩建及货运站建设加快,腾冲西部客运站及漭水、勐统、温泉、潞江4个乡镇客运站改造完成。  

5.水运市场长足发展。沧江8号、9号游船投入运营,澜津古渡码头实现开工,竹篓洼码头、天堂山停靠点建设持续推进,全年完成水运客货总周转量153.4万吨公里,同比增长8.2%。  

6.公共交通势头良好。“公交都市”创建深入推进,开通常规公交线路25条,定制公交12条,教师专线3条,建成站点站牌392个,500米站点覆盖率提升至86%,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8.5%;昌宁柯街—卡斯、湾甸等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深入,腾冲、龙陵、施甸城乡公交先后开通,农村公交客运有效衔接,多元公交网络初步形成。  

7.智慧交通蓬勃发展。保山公交调度、掌上公交服务APP及ERP综合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公交+银行”联名卡使用系统完成安装,IC卡刷卡人次达到159万,使用频次及刷卡量全省排名第二,“保交行”便捷运输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合作开通省内城际快客线路18条,二级客运站省内联网售票率达95%,客运、包车、网约车等多项技术实现创新;瑞和锦程无车承运人试点进展顺利,实现交易总额1亿元;保山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开工建设,完成省级滇西运输安全数据中心立项;“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板块顺利推进,“ETC+无感支付”实现全覆盖。  

8.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学有方向、融有载体、严有实效、做有亮点”四项要求,采取“三抓三学”“三创三严”12项措施,压实第一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引领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5,504,63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04,634.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057,904.68元,减少20.94%,主要原因分析债券利息减少收入12,831,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5,774,418.70元。其中:基本支出6,986,450.00元,占总支出的15.26%;项目支出38,787,968.70元,占总支出的84.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18,335.48元,减少20.1%主要原因分析债券利息减少支出12,831,2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86,4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4,615.52元,增长26.52%,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资金中,在职人员的调增工资、津贴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资金新增支出700,066.74元;②填报口径调整,新增政府奖励性绩效559,44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38%,人均161,2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62%,人均37,2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87,968.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82,951.00元,减少25.08%,主要原因政府债券利息减少支出12,831,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74,418.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18,335.48元,减少20.1%主要原因:减少政府债券利息支出12,831,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9,4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综合考核奖励金428,92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8,0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4,876.00元及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费43,20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409,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3%。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站改造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167,49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833,93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47,984.10,公路建设3,000,000.00元,港口设施269,784.60,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0,000.00,对出租车的补贴4,975,8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6,091.16元,完成预算的5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305.00元,完成预算的0.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856.16元,完成预算的4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930.00元,完成预算的8.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资费,由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123,07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6,943.58元,下降4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305.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616.58元,下降2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632.00元,下降78.9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⑴因公出国(境)资金,同比增加,增加上年支出2,305.00,主要用于赴密支那对公路进行验收  

⑵公务用车运行资金,由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同比减少,减少上年支出65,616.58元;  

⑶公务接待资金,由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同比减少,减少上年支出123,63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05.00元,占1.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856.16元,占84.42%;公务接待费支出32,930.00元,占14.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05.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赴缅甸对密支那公路进行验收。出访计划文件号:保政外复〔20182号。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856.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0,856.1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地高网智联安全检查,重点项目及各县乡道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9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9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74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对农村公路检查、全市交通项目推进会、对高速公路投资洽谈勘探、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招商引资客商的接待、对高速公路质量安全业务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0,537.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1,206.78元,主要原因分析拨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建经费及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340,000.00元,拨付扶贫点工作经费增加40,000.00元,邮电费增加55,328.74元,公车维护费增加66,6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资金,新增18,930.00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资金68,448.80元;水、电费及邮寄费资金111,588.66元;差旅费资金1,718.94元;维修(护)费10,658.00元;培训费资金2,400.00元;政府购买人员工资117,970.96元;工会经费106,141.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9,888.00元;办公设备购置资金50,330.00元;公车补贴384,182.00元;拨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建经费及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340,000.00元,拨付扶贫点工作经费增加4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057,592.17元,其中,流动资产184,635.75元,固定资产8,320,171.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30.00元,其他资产5,552,155.1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115,960,697.7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4,344.39元,固定资产增加235,295.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456.00元,其他资产减少115,971,192.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963,570.2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712,09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1,644,50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57,592.17      

184,635.75      

8,320,171.27      

5,963,570.27      

712,095.00      

       

1,644,506.00      

      

      

630      

5,552,155.1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3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3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杭瑞高速收费站改扩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尤其是隆阳区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机动车保有量、机场航班迅猛增加,交通量逐年增大,2002年通车的大保高速公路板桥、保山、汉庄(机场)3个收费站由于规模小、设计前瞻性不足、硬件设施落后,交通拥堵已呈常态化,逢法定节假日和民俗节庆日更加突出,已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城市形象和群众便捷出行,同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3个收费站实施改造,其中板桥、汉庄(机场)将立交现状单车道匝道(匝道A、B、C)改为双车道匝道,收费广场由既有的2进2出改造为3进4出收费车道,其中双向内侧车道为ETC收费车道,出口外侧车道为计重收费车道;保山收费站由现有的半苜蓿叶形改为全苜蓿叶型,新建两个收费站,设3进5出收费车道,完善立交功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综合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局基建科、财务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人员组成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杭瑞高速板桥收费站改扩建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预〔2018〕44号)杭瑞高速收费站改扩建资金24,409,4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改扩建资金支出完毕,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合理,操作流程规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大保高速公路保山坝区板桥、保山、汉庄三个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市保山市委、市政府督促实施的民生工程,在改扩建过程中,施工方克服了安全宝通压力大、工期紧等困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改扩建工程,按计划通车运营。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三个收费站改扩建投入运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6亿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三个收费站改扩建投入运营有效解决了保山中心城区进出高速公路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1.项目名称:非税收入弥补业务费支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补助经费用于补助办公经费不足,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综合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局基建科、财务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人员组成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本级用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18〕141号)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补助经费45,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非税收入支出完毕,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合理,操作流程规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辅助完成日常办公需求,完成工作安排。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完成效率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会议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抢抓当前国家定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和全省高速公路土地集中报批机遇,加快组件报批进度;按照问题清单紧盯会议确定的时间节点,切实完成占补平衡指标落实、违法用地处罚、耕地开垦费和提质改造费缴纳等土地组件报批工作;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质量、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推进进度,确保年度固投任务的圆满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综合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局基建科、财务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人员组成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暨质量安全培训会议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18〕47号)会议经费94,184.1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会议经费支出完毕,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合理,操作流程规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占补平衡指标落实、违法用地处罚、耕地开垦费和提质改造费缴纳等土地组件报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固投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交通投资突破百亿大关,同比增长24.78%,完成市政府计划的100.17%,连续5年增幅达到两位数。昌保、绕城高速完成清算退场及股权转让,在建8条县域高速全线推进,“能通全通”工程全面提速,累计完成投资93亿元,成为交通投资主要支撑。绕城高速建设用地及昌保、保施高速林地获批;昌保、保泸、腾猴、腾陇、保施5条高速土地组件按时上报;瑞孟高速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通过评审,用地预审获批;施勐高速环评获批,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社会投资人完成招标。大瑞复线弥渡至链子桥、云龙至永平至昌宁高速工可编制完成;泸水至腾冲高速和G56老营至板桥改线段完成路线方案研究。腾冲机场连接线、固东至自治公路工可、初设、施工图设计获批;G219泸水至腾冲、隆阳区三达地至龙陵县龙镇桥、腾冲至固东等国省干线项目前期进展顺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升市民对本市道路规划建设以及出行的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1.项目名称:交通罚没收入返还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综合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局基建科、财务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人员组成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18〕123号保财预〔2018〕143号)两个文件属于同一属性资金,交通罚没收入返还5,953,8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完毕,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合理,操作流程规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使行业管理更加有序,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行业监管力度,让人便于行货畅其流。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对黑车、网约车等治理工作,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1.项目名称:项目前期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拟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及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具体项目:一是高速公路建设。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高效化,确保按省委、省政府要求于2020年底建成通车为如期实现全省能通全通的建设任务,抓紧已实施保泸、保施、绕城、昌保、腾陇、腾猴的项目建设管理和施勐、瑞孟2条高速公路的项目前期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重要县道及农村公路项目。完成旅游路、资源路建设项目30公里,完成其他农村公路690公里管理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综合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局基建科、财务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人员组成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8〕6号)2018年安排保山市项目前期经费3,000,000.00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前期经费3,000,000.00元已全部用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相关咨询费及机关运行费用。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合理,操作流程规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8.18亿元,同比增长24.78%,占计划的100.17%;公路运输总周转量较去年同比增长17.07%,完成市政府17%目标任务;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3%。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在建8条高速公路年内完成投资90.36亿元。保泸完成19.57亿元,占年度计划20亿元的97.7%;腾陇完成6亿元,占年度计划6亿元的100%; 东绕城完成4.94亿元,占年度计划6亿元的82.33%;保施完成20.34亿元,占年度计划18亿元的113%;腾猴完成18.92亿元,占年度计划18亿元的105.11%;昌保完成20.59亿,占年度计划20亿元的102.95%,在建高速高效稳步推进。昌保、绕城高速完成清算退场及股权转让,在建8条县域高速全线推进,“能通全通”工程全面提速,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龙镇桥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已获批,预计2019年3月底前工可获批;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PPP招标采购已完成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段保山、板桥、汉庄三个收费站完成改扩建投入运营。保山首条“彩虹路”万亩东山生态恢复主道路建成,为东山生态恢复、土壤改良、休闲娱乐等提供服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各界对交通行业服务满意。“公交都市”创建深入推进,开通常规公交线路25条,定制公交12条,教师专线3条,建成站点站牌392个,500米站点覆盖率提升至86%,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8.5%;昌宁柯街—卡斯、湾甸等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深入,腾冲、龙陵、施甸城乡公交先后开通,农村公交客运有效衔接,多元公交网络初步形成。保山公交调度、掌上公交服务APP及ERP综合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公交+银行”联名卡使用系统完成安装,IC卡刷卡人次达到159万,使用频次及刷卡量全省排名第二;“保交行”便捷运输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合作开通省内城际快客线路18条,二级客运站省内联网售票率达95%,客运、包车、网约车等多项技术实现创新;瑞和锦程无车承运人试点进展顺利,实现交易总额1亿元;保山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开工建设,完成省级滇西运输安全数据中心立项;“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板块顺利推进,“ETC+无感支付”实现全覆盖。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1.项目名称: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对全市水上渡口安全隐患进行初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隐患排查实际拟定整改计划并逐步整治,重点加强必需的装备设施购置,安装水上危险源电子监控设备;加大船员培训力度,提高船员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定期不定期的到渡口、码头开展水上安全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落实船主、船员(渡工)安全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坚决取缔“三无”船舶;积极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防洪防汛等各项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综合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局基建科、财务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人员组成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2018〕172018年安排保山市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269,784.60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完毕,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合理,操作流程规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五落实、五到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未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和个体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船员和乘客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升业主和船员安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1.项目名称:春节慰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临近春节,对各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进行春节慰问走访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综合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局基建科、财务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人员组成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保财2018〕102018年春节慰问金40,000.00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经费支出完毕,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合理,操作流程规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广大战斗在一线的干部群众感受到关怀和温暖,在今后的工作中干劲十足。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1.项目名称:出租汽车燃补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出租车燃油补贴是中央财政为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而进行的临时油价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主要分为基数部分和退坡部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综合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局基建科、财务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人员组成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的通知》(保财2018〕75出租车燃油补贴4,975,800.00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经费支出完毕,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合理,操作流程规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弥补出租车作为在准公益性公共客运服务中因油价上涨及客流量不足等导致的经营效益亏损。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督促和鼓励出租汽车积极支持城市公共服务(含公益广告宣传、抢险救灾及其它公益事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维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市场平稳运行。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系统项目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完成公路水运固定资产投资108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7.6%,其中高速公路100亿元、国省干线2亿元、农村公路6亿元。建成高速公路37公里,农村公路1300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800公里。建制村通畅率和通邮率、公路质量监管覆盖率和合格率、路政案件立案率和查处率实现6个100%。公路养护优良中等路率县道86%、乡道76%、村道67%以上。公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增长17%。建制村通班车率达99.23%。邮政、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增长40%以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市财政批复部门预算收入14,212,474.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8年部门支出45,774,418.70元。其中财政拨款45,504,634.10元,年初结余资金269,784.60元(基本支出6,986,450.00元、项目支出38,787,968.7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推进部门绩效,确保部门绩效目标实现。采取的措施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8.18亿元,同比增长24.78%,占计划的100.17%;公路运输总周转量较去年同比增长17.07%,完成市政府17%目标任务;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3%。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G320线保山境内206公里改扩建项目全面完工,大保高速板桥、保山、汉庄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昌保、绕城高速完成清算退场及股权转让,在建8条县域高速全线推进,“能通全通”工程全面提速。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重点项目建设绿化工程及沿线风貌同步设计审批,先后建成万亩东山主游道(首条彩虹路)和善洲故居连接线(通村最宽旅游示范路),改造提升大保高速保山至机场段、中和公路示范段,开工建设西山旅游路,美丽公路建设深入人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各界对交通行业服务满意。“公交都市”创建深入推进,开通常规公交线路25条,定制公交12条,教师专线3条,建成站点站牌392个,500米站点覆盖率提升至86%,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8.5%;昌宁柯街—卡斯、湾甸等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深入,腾冲、龙陵、施甸城乡公交先后开通,农村公交客运有效衔接,多元公交网络初步形成。保山公交调度、掌上公交服务APP及ERP综合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公交+银行”联名卡使用系统完成安装,IC卡刷卡人次达到159万,使用频次及刷卡量全省排名第二;“保交行”便捷运输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合作开通省内城际快客线路18条,二级客运站省内联网售票率达95%,客运、包车、网约车等多项技术实现创新;瑞和锦程无车承运人试点进展顺利,实现交易总额1亿元;保山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开工建设,完成省级滇西运输安全数据中心立项;“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板块顺利推进,“ETC+无感支付”实现全覆盖。  

        3)自评组织过程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分指标对我局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部门争取项目8个,分别是杭瑞高速收费站改扩建项目、非税收入弥补业务费支出项目、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会议费项目、交通罚没收入返还、项目前期经费、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春节慰问项目、出租汽车燃补资金项目  

        2)过程情况分析  

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评价工作计划、评价体系和评价内容,部署安排各项目处室认真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实施。按照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18年度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认真展了自查、自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自评过程中,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材料准备详实、分析评价完整,高质量完成了评价工作。   

        3)产出情况分析  

①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12月,全市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8.18亿元,同比增长24.78%,占计划的100.17%。  

②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806798万吨公里,较去年同比增长17.18%,其中完成客运周转量148477万人公里,较去年同比增长13.70%;完成货运周转量791950万吨公里,较去年同比增长17.25%。  

③邮政行业业务总量。预计完成邮政行业业务总量19349.58万元,同比增长25.48%;邮政行业业务收入预计累计完成19344.04万元,同比增长21.51%。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科学预算项目资金,确保合理的投入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项目的投入,为全市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7.主要经验及做法  

(1)管理经验:①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②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③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④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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