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工作职责:我处隶属于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保山市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地方公路、桥梁修建、养护、养护科学技术推广研究及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工作。下设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其工作职责:在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的初步审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考核检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的奖惩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我单位另外加挂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主要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文件审批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监督工作;参与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地方公路养护主要完成工作
2018年全市农村公路统计列养里程11673.33公里,其中:县道(含地方管养国省道)统计列养里程3422.98公里,乡道统计列养里程6213.6公里,村道统计列养里程2036.75公里。危桥改造工程逐年加固完善,安保生命防护工程得到切实增强,农村公路管理素质、养护技能、专业规范化养护水平逐步提升,不断加强和提高农村公路综合交通一体化水平。切实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养护目标考核,积极有效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目标规范化,日常养护常态化,管理制度化,切实提高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坚持巡抽查考核制度,加大季度巡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的工作力度,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及目标任务考核,实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
一是保持养护路况质量,养护目标达标完成,(1)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目标:县道目标优良中等平均路率88.9%,实际完成88.5%;超目标0.5%,乡道目标优良中等平均路率77%,实际完成77.9%,超目标0.9%;村道目标优良中等平均路率68%,实际完成68.2%,超目标0.2%。(2)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目标:县道目标平均养护率100%,实际100%;乡道目标平均养护率85%,实际85%,与目标持平;村道目标平均养护率74%,实际74%,与目标持平。(3)农村公路绿化目标:县道目标平均绿化率达92%,实际达92%,与目标持平;乡道目标平均绿化率68%,实际达70%;超目标2%,村道目标平均绿化率58%,实际达58%,与目标持平。二是路况养护不掉分、不掉等,强化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认真坚持月巡、季巡抽查、半年检查考核,年终检查考核评定的养护管理原则。三是积极筹措养护资金,不断加大养护投入。各级管养部门积极向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政府配套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得到社会捐助和筹集相应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2018年省级按照“7351”标准给予补助,全市省级补助养护资金4,774.53万元,市政府从2016年起,在市级财政中安排配套资金2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上半年争取到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在省补资金计划下达后,五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均积极向县级政府汇报,将配套资金均按比例要求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六是昌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持续推进。现昌宁县已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实施方案》《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等制度,并与各乡镇签订了相关责任书,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切实把各项指标落实到管养公路上。通过复核,2018年昌宁县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措施扎实有效,全面稳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圆满完成年初与省公路局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并获得省级考核检查工作组的肯定和好评。
地方公路工程造价主要完成工作
(1)成本控制取得实效。一是参与市局组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对预算出具审查意见,采用进入审查组,对影响投资较大的路线及技术方案比较提出意见,从源头控制投资。2018年共审查预算项目545项。二是独立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2018年对全市1357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涉及资金约6.2亿元。三是合理确定价格水平。2018年保山市辖区料场封闭,基础项目建设规模大,筑路材料供不应求,导致材料价格及运距增长,使得建设成本逐渐增加,业主反应强烈,2018年综合考虑保山总体形式,在审查控制价时充分考虑当前主要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重点对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浆砌构造物,波形护栏等工程细目的单价上调10-15%。 四是重新启动了昌保高速、保施高速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工作,现跟踪审计单位均已进场开展工作。
(2)造价监督管理逐步规范。一是加强造价监督。2018年起造价处制定了造价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将1年1次检查改为1年2次检查,实现了市交通局管辖二级以下公路建设项目100%造价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分别于4月、9-10月2次对辖区在建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进行了造价检查;11月开展市级监管权限内的高速公路造价检查。二是规范合同工程量清单备案制。要求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对超出控制价-25%~10%的子目单价进行不平衡报价调整,并将合同工程量清单报备,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低总价中标、高单价结算”风险。三是积极改进控制价审查方式,根据“重点项目造价审核结果提交会议审议制度”的要求,采用会议审议制审查控制价,保证了审定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也让造价审查工作更加公正、阳光、透明;为解决审批权限下放后造价处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积极与省厅造价局汇报对接,目前省厅造价局已同意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入围供应商资源库,按照省厅造价局资源库管理办法,抽取第三方咨询单位配合开展控制价审核工作。
(3)价格信息更加动态。一是完善砂、石材料料场信息调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辖区内料场调查工作,同时配合省厅造价局对五县(区)砂、石材料料场及价格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二是收集、发布《保山市公路工程地方性材料价格信息》,每2个月发布1期,本年共发布6期。三是对地方性材料中的水泥等价格加大市场调查力度,建立与水泥厂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水泥价格波动动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84,49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4,498.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补助收入增加1,345,721.87元,主要原因为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保山市地方路政支队并入我单位,今年我单位人员增加,另由于在职人员晋级工资调整,政策工资调整,造成财政拨入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2017年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52,600.44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600.44元,占总支出的93.90%;项目支出18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45,721.87元,主要原因为年初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保山市地方路政支队并入我单位,今年我单位人员增加,另由于在职人员晋级工资调整,政策工资调整,造成财政拨入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2017年都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2,600.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3,824.11元,主要原因为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保山市地方路政支队并入我单位,今年我单位人员增加,另由于在职人员晋级工资调整,政策工资调整,造成财政拨入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2017年有所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92,787.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2,694.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3%,人均116,852.8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7%,人均6,067.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一、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000元,主要原因为年初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保山市地方路政支队并入我单位,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承担职能职责由我单位继续承担,我单位增加原造价处项目: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经费。项目收入180,000元,占总拨款的6.24%,所有项目支出均为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34,872.00元,邮电费8,305.00元,差旅费96,427.00元,其他交通费40,396.00元。
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产出指标-时效目标建制村通硬化路比率年初目标值80%,年末达到8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0,650万元,年末争取资金22,004万元;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报站率年初目标值100%,年末达到100%;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促进农村脱贫攻坚工程顺利实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年初目标值100%,年末达到100%;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公众出行能力、提升道路运行能力年初目标客运货运量逐年上升,年末切实的提升了客运货运量;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道路通畅率年初目标100%,年末达到100%;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年初目标项目环境与绿化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年末切实达到符合相关部门要求;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目标90%,年末通过问卷调查切实达到90%以上。
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经费: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年初目标95%以上,年末达到10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市辖区内违法违规次数率年初目标0%以内,经过全年巡查检查,本年市辖区内违法违规次数为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次数年初目标全年公布6次以上,年末公布6次,除上报省造价局外,还在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行业管理内公布每2月1次;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现场调研次数年初目标全年现场调研材料价格次数不少于1次,今年我单位组织现场调研材料价格共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年初目标值2%,年末审减率达2%以上;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全年到现场检查次数年初目标值2次,本年度共对各县区地方公路建设造价工作现场检查2次,在建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检查1次达到年初定目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投资执行到位、工程招标单位满意率年初目标值90%以上,年末通过问卷调查切实达到10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造价报审单位满意率年初目标值90%以上,年末通过问卷调查切实达到100%。
两个项目均圆满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4,498.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9%。与上年对比增加1,277,619.63,主要原因为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保山市地方路政支队并入我单位,今年我单位人员增加,另由于在职人员晋级工资调整,政策工资调整,造成财政拨入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2017年有所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92,787.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4,592.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17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552,3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8%。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552,319.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882.00元,完成预算的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82.00元,完成预算的5.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比2017年减少2,600元,减幅为100%,减少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加之上级部门今年到我市检查都到现场检查,到各项目就近用餐,并按照规定缴纳伙食费,故我单位本年接待费大幅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18.00元,下降6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82.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增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0.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发生因公出国(境)费822.00元,较上年增加822.00元 。2、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比2017年减少2600.00元,减幅为100%,减少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加之上级部门今年到我市检查都到现场检查,到各项目就近用餐,并按照规定缴纳伙食费,故我单位本年接待费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82.00元,占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82.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非限量因公出国,增882元。赴缅甸,参加交通局团,1人。我单位卢一玮同志参与保山市交通局对缅甸境内密班公路改建验收。出访计划文件号:保政外复【2018】2号。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260,663.08元,其中,流动资产182,193.74元,固定资产78,469.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262.0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830.17元,固定资产减少86,213.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0.00元,在建工程增减0.00元,无形资产增减0.00元,其他资产增减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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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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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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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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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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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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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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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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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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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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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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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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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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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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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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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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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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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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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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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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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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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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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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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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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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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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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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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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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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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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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4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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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4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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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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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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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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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一:1.项目名称: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在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的初步审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考核检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的奖惩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通过加强管理,有效提升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电话费等。补助经费使用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卢一玮(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副组长:杨 彪(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段静昌、段晓龙、陆应芬、郭金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2018年安排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100,000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工作经费100,000元已全部用于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单位电话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1)2018年年初经费保障率100%,年末完成100%;(2)2018年年初计划完成建设任务60,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64,295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
(1)2018年年初预计投资拉动可获省补资金20,650万元,年末获得上级共下达补助资38,840.08万元。(2)年初计划投资拉动地方配套资金2,614.69万元,年末地方配套自筹资金2,681.8万元。(3)年初计划道路通畅率100%,年终道路通畅率100%。(4)年初项目环境与绿化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年末相关指标都符合有关部门要求;(5)年初公众出行能力、道路运输能力逐年得到提升,年末公众出行能力、道路运输能力确实逐年得到有效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2018年根据抽查满意度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了项目管理,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改善了农村交通状况,改善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出行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为全面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评分96.5分,绩效自评为优。(相关评分表附后)。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加强考核和督查力度,督促各项工程增加主动性和紧迫性,以时不待我的精神抓好各项目从工可、设计、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每个工程按时开工建设和按时交工验收。
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经费保障需要,保证各项管理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 管理经验: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2)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4)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②.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③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作任务重,并且点多面广,为了强化管理指导业务工作,需要市财政增加项目经费,确保人员工作经费需要。
项目二:1.项目名称: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造价监督审查,主要针对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及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造价文件审核,包括项目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等。料场调查,主要针对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项目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对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及对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收集上报材料价格信息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电话费等。补助经费使用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卢一玮(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副组长:杨 彪(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段静昌、段晓龙、陆应芬、郭金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2018年安排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经费80,000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工作经费80,000元已全部用于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单位电话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1)2018年年初经费保障率100%,年末完成100%;(2)2018年年初计划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95%以上,年末实际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100%;(3)2018年年初计划市辖区内违法违规次数率0%,年末实际市辖区内违法违规次数0%;(4)2018年年初计划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次数6次以上,年末实际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次数6次;(5)2018年年初计划现场调研材料价格次数不少于1次,年末实际现场调研材料价格次数1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
(1)2018年年初预计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2%左右,年末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4.56%,审减投资约2,626万元。(2)年初计划全年到现场进行造价监督检查次数2次以上,年末到现场进行造价监督检查次数2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1)2018年年初预计受审单位满意率90%以上,年末受审单位满意率100%;(2)年初预计投资执行到位、工程招标单位满意率90%以上,年末投资执行到位、工程招标单位满意率100%;(3)年初预计造价报审单位满意率90%以上,年末造价报审单位满意率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项目的实施有效的规范监督保山市辖区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执行、工程费用支付和工程招标结果执行,维护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有效的指导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自采材料价格,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规范、统一各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项目材料单价信息。为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合法合规的工程造价分析依据。
总体评分96.5分,绩效自评为优。(相关评分表附后)。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加强造价文件审查,做好审查程序更加规范公开,审查结果更加合理公正。进一步采用“第三方审查制”、“专家制”、“会议制”、“征求意见制”相结合的方式,探索更加公正、合理、规范的造价审查方式,按时完成市局安排的预算、控制价、重大变更等审查任务,逐步提高审查质量。二是认真履行造价监管职责。完善造价监督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全市重点项目造价动态情况,注重公路造价管控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各方利益,使造价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2019年将继续开展市级监管权限内的高速公路及二级以下农村公路造价检查。三是提高价格信息发布质量和频次。增加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种类,建立主要料场、水泥厂等价格信息联络员机制,力争发布材料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价格波动分析。并定期对主要工程内容的中标单价水平进行动态发布。四是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经费保障需要,保证各项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 管理经验: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2)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4)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②.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③.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由于近年来我市市辖公路建设项目工作任务重,并且点多面广,为了强化监督管理指导业务工作,需要市财政增加项目经费,确保人员工作经费需要。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项目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工作职责:我处隶属于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保山市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地方公路、桥梁修建、养护、养护科学技术推广研究及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工作。下设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其工作职责:在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的初步审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考核检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的奖惩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我单位另外加挂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主要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文件审批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监督工作;参与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保持养护路况质量,养护目标达标完成,(1)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目标:县道目标优良中等平均路率88.9%,乡道目标优良中等平均路率77%,村道目标优良中等平均路率68%。(2)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目标:县道目标平均养护率100%,乡道目标平均养护率85%,村道目标平均养护率74%。(3)农村公路绿化目标:县道目标平均绿化率达92%,乡道目标平均绿化率68%,村道目标平均绿化率58%。二是路况养护不掉分、不掉等,强化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认真坚持月巡、季巡抽查、半年检查考核,年终检查考核评定的养护管理原则。三是积极筹措养护资金,不断加大养护投入。各级管养部门积极向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政府配套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得到社会捐助和筹集相应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2018年省级按照“7351”标准给予补助,全市省级补助养护资金4,774.53万元,四是加强造价监督。2018年起造价处制定了造价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将1年1次检查改为1年2次检查,实现了市交通局管辖二级以下公路建设项目100%造价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分别于4月、9-10月2次对辖区在建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进行了造价检查;11月开展市级监管权限内的高速公路造价检查。五是规范合同工程量清单备案制。要求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对超出控制价-25%~10%的子目单价进行不平衡报价调整,并将合同工程量清单报备,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低总价中标、高单价结算”风险。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市财政批复部门预算收入2,884,498.2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8年部门支出2,952,600.44元。其中财政拨款2,884,498.20元,其他收入资金68102.24元(基本支出2,772,600.44元、项目支出18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高度重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推进部门绩效,确保部门绩效目标实现。采取的措施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1)2018年年初经费保障率100%,年末完成100%;(2)2018年年初计划完成建设任务60,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64,295万元;(3)2018年年初计划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95%以上,年末实际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100%;(4)2018年年初计划市辖区内违法违规次数率0%,年末实际市辖区内违法违规次数0%;(5)2018年年初计划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次数6次以上,年末实际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次数6次;(6)2018年年初计划现场调研材料价格次数不少于1次,年末实际现场调研材料价格次数1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
(1)2018年年初预计投资拉动可获省补资金20,650万元,年末获得上级共下达补助资38,840.08万元。(2)年初计划投资拉动地方配套资金2,614.69万元,年末地方配套自筹资金2,681.8万元。(3)年初计划道路通畅率100%,年终道路通畅率100%。(4)年初项目环境与绿化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年末相关指标都符合有关部门要求;(5)年初公众出行能力、道路运输能力逐年得到提升,年末公众出行能力、道路运输能力确实逐年得到有效提升。(6)2018年年初预计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2%左右,年末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4.56%,审减投资约2,626万元。(7)年初计划全年到现场进行造价监督检查次数2次以上,年末到现场进行造价监督检查次数2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1)2018年根据抽查满意度为100%;(2)2018年年初预计受审单位满意率90%以上,年末受审单位满意率100%;(3)年初预计投资执行到位、工程招标单位满意率90%以上,年末投资执行到位、工程招标单位满意率100%;(4)年初预计造价报审单位满意率90%以上,年末造价报审单位满意率95%;
(3)自评组织过程
我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分指标对我单位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争取项目4个,分别是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业务费、造价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经费。
(2)过程情况分析
①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制定评价工作计划、评价体系和评价内容,部署安排各项目处室认真开展绩效自评。
②组织实施。按照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18年度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认真展了自查、自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自评过程中,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材料准备详实、分析评价完整,高质量完成了评价工作。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年初预计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2%左右,年末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4.56%,审减投资约2,626万元。2018年年初预计投资拉动可获省补资金20,650万元,年末获得上级共下达补助资38,840.08万元。年初计划投资拉动地方配套资金2,614.69万元,年末地方配套自筹资金2,681.8万元。
(4)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科学预算项目资金,确保合理的投入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项目的投入,为全市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单位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7.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管理经验:(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2)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4)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②.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③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由于近年来我市市辖公路建设项目工作任务重,并且点多面广,为了强化监督管理指导业务工作,需要市财政增加项目经费,确保人员工作经费需要。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2018年年初我单位参与了机构职能改革。保山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原人事、财务均由市交通运输局代管)在职在编4人和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原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在职在编4人编制5人采取“连人带编”的形式,整体划入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保编办〔2017〕121号),后经过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对我单位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现我单位法人变更为卢一玮,财务负责人变更为杨彪,会计变更为段晓龙。
单位合并后我单位资产负债年初数增加(年初数据变为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年初数加我单位年初数),经认真核对,我单位经调整后年初数正确无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