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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0-092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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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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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运管局、市交通局的安排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统领,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脱贫攻坚攻出新成效。紧盯高质量完成脱贫退出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思维,行业扶贫和挂钩扶贫双推双赢。一是高位推动运输经济增长。引导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新业态,释放企业新动能,加快运输组织新模式创新,激发市场新活力,抢抓道路运输新的增长点,2019年,全市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1926532.85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8.63%。超额完成2019年市政府下达的公路运输总周转量目标1.63个百分点。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行业扶贫。落实(2018-2020)三年建制村通客车滚动计划,全市75个乡镇956个建制村已全部开通客车,通客车率为100%,全面完成2019年建制村(含脱贫出列村)100%通客车目标任务。三是实施道路运输普惠政策。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 湾甸、鸡飞、芒棒等11个乡镇综合服务站改造完成,促进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四是挂钩扶贫显现作为担当。制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细则,以“六清”为重点,扎实开展挂钩走访,全年累计走访1295 人次,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4次,扶贫攻坚政策宣讲4次,上党课4次,投入帮扶资金240000余元,实现了挂钩村原2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207户852人完全脱贫,脱贫率97.6%。  

2、污染治理治出新面貌。以打好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战役为抓手,坚持污染减排和质量改善两手发力,筑牢生态屏障补齐生态短板。一是绿色交通长足发展。细化道路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理淘汰国三排放营运柴油货车271辆,超额完成全市2019年淘汰260辆的既定工作目标;以公交都市创建绿色出行为载体,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新增新能源公交车41辆,全市绿色公交占比79.3%;推广运用无尘干磨、烤漆房光氧环保柜等绿色维修新设备、新工艺;组织维修企业技术人员参加2019年全省绿色维修技能竞赛并取得单项竞赛第一名、第三名的较好成绩。二是日常监管形成常态。细化落实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落实好GPS动态监控职责;继续对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客、货运输车辆开展燃料消耗量核查,全年核查车辆1596辆。  

3、防范化解化出新业绩。守牢安全底线,注重研究把握风险防控规律,防范各类风险叠加共振,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一是平安交通建设持续巩固。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月活动,有序推进“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数字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推广运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系统”和“云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政府监管平台”强化重点运营车辆动态监管,依托第三方监控平台“网阔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对3153辆 “两客一危”车辆(含微客1507辆、班线车1533辆、危货车113辆)实施监控;安装9座以下农村微型客车车载卫星监控终端1100多辆;运用“云南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全面应用云南省班线管理系统和云南省包车客运管理系统,查验车辆125270辆次、审核车辆14393辆次;全面启用新版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全年查验审核车辆生成电子运单22834单;充分利用“计时系统”、“计时培训系统”加强对驾培机构的日常监管,督促大纲的贯彻执行;搭建完善了中心城市公交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市出租汽车监控系统完成招标,公交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应急处理能力实现突破。与应急管理、气象、地震、客运企业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应急保障运输准备。强化重大活动、节假日和极端天气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应急演练,落细落实应急备勤制度,以优异成绩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联网收费等重要时段应急保障运输和道路运输安保工作。  

4、运输服务服出新跨越。紧抓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战略机遇,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道路运输发展提速提质。一是物流降本增效势头良好。继续推进“三检合一”。我市8户综检机构,7户实现安检、综检结果互认,7户实现“三检合一”和“交钥匙工程”,1户正在进行扩项改造,7户实现货运车辆全国范围异地综合性能检测。2019年,全市3428辆普货车辆享受到了“三检合一”改革红利,直接减少检测费用37708.00元;以省厅确定的云南瑞和锦程实业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积极探索并指导无车承运物流发展新业态,搭建无车承运人信息平台整合运输企业、零散运力、货源、配载、货场等资源,推动实现“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全年瑞和锦程无车承运平台运单规模8817单,货运总量300421.93吨,运输费用总额41110000.00元,整合社会车辆资源2742辆,2019年在云南省五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中名列前茅。二是运输服务效率再创佳绩。保交集团公司与铁路部门挂牌铁路服务中心实现公铁联运;城市候机楼“一站式”票务服务蓬勃发展,在保山机场建成使用公路民航空巴联程运输服务,实现机场专线、班线客运“空巴联运”,公交车、出租汽车以及铁路运输无缝衔接、快速集散,满足市民及旅客出行需求,打通从机场前往汽车客运站和城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客运转型升级卓有成效。“保交行”运输服务平台深入推广,城际快客、旅游包车、机场快线、网约车、网络售票融合应用,市民出行便捷舒适;隆阳、腾冲农村客运“村村通”试点实施,农民出行便利高效;全市包车客运改革稳步推进,旅游客运顺利转型,全年新增道路包车客运运力176辆,包车车辆增至476辆,经营范围扩展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全领域”,有效满足旅游市场和公众出行需求,有力推进运游融合发展。四是贴近民生实事成绩斐然。全市 185户维修企业对接并使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上传 64645辆维修车辆信息,实现车辆维修记录全覆盖;“公交+银行”发展模式逐步深化,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方式推广使用,用户使用频次及刷卡量居全省第二;积极推行“网上办”、“一网通办”,引导广大从业人员通过“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办理普通货运车辆的网上年审、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注销和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以及驾驶员诚信(信誉)考核、网上学习教育等事项;“保交行”推出定制服务,线上网络下单、线下专车接送,实现门对门、点对点运输,满足公众个性化出行需求;多措并举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与非法网约车平台召开座谈会督促平台加快合规化进程,重大节日期间约谈平台公司,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维稳主体责任,及时回应驾驶员诉求,有效化解矛盾。五是国际道路运输便民利民。按照通关一体化改革要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现一次提交、一次查验、一键跟踪和一站办理;采取提前预约、集中办理、主动联系等方式,减少窗口排队时间,缩短办证时间50%以上,口岸站办理C种行车许可证平均时间为3—5分钟,避免通关车辆拥堵;派出716人次进驻货场办公,办理行车许可证和国籍标识4637份、查验双方运输车辆4882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数据自动化比对核实。  

5、深化改革改出新活力。强化道路运输行业“放管服”,做好放的文章,做实管的能力,重大改革有序推进,行业发展活力不断释放。一是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工作,按要求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涉及1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11类证明材料,“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落实;正视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测评通报和市纪委体验式监督反馈问题,对各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大调研,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五次,梳理问题75项,整改完成75项,道路运输行业营商环境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深化道路运输行业改革、抓实民生实事、清理收费事项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落地实施,从业人员关心关注的网约车从业资格培训费用从1180元/人调整为560元/人,将除从业资格考试和危货从业人员管理以外的其他业务下放到各县(市、区)运管局,实现换证、信息变更、遗失补办、转籍、不在岗报停等业务属地办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网约车、巡游车背景核查;提供从业资格证件快递寄送服务,“让考生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降低考生时间和经济成本,实现考生报名、考试等环节“最多跑一次”目标。二是信用管理机制日趋优化。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人、车、户”信用信息分类归集管理,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更新自2016年二月以来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用信息目录。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从业人员“黑名单”列管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各类公示及时公布到“信用保山”网站,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交通”文化宣传活动。三是收费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推进客运班线实行市场调节价改革,扩大道路客运领域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适时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落实省、市际实行市场调节价客运班线目录,做好全市客运班线价格放开后的行业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等相关工作;积极响应深化公路收费制度改革意见,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要求ETC安装率达到90%的目标任务,全市营运车辆ETC共安装9249辆,其中班线客车649辆、农村客运车辆2077辆、旅游客运包车315辆、危货运输车辆173辆、货运车辆3441辆、巡游出租汽车1018辆、网约出租汽车58辆、公交车565辆、教练车879辆、租赁车74辆。  

6、市场整治整出新气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治理,实施动态监控、源头治超、非法营运治理等专项行动,从根本入手,源头用力,力拔非法营运荆棘,有效净化运输市场。一是黑恶线索应挖尽挖。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专项斗争工作与行业乱象治理有机结合,收集道路运输行业涉黑线索23条,收集行业乱象信息251条,围绕线索信息,以打击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为重点,出动执法人员7356人次,查处各类违章案件1448件,查处非法营运案件146起,查处出租车各类违章案件63件,查处中心城市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56起,查处旅游客运违章案件7起,开展驾培、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各类维修企业、综检机构139户次,驾培机构72户次,查处违规案件12件、违规教练员8人,违规案件处罚17300元,整改合格率达100%,行业乱象整治初显成效。二是货运治超严抓严管。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处罚机制,列管从业人员1042人;通力协作相关部门,货运源头治超深入开展,检查道路货物源头企业7家,出动执法人员1209人次,检查道路货物运输车辆91567辆,符合标准装载车辆出站、场88115辆,纠正违法装载车辆3452辆,卸载货物总重626.95吨;清理规范24辆危险货物运输牵引车经营范围,全面完成危险货物运输牵引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调整为准运载的类别、项别工作任务。  

7、党的建设建出新高度。围绕“学有方向、融有载体、严有实效、做有亮点”四项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内生动力,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道路运输事业新发展。一是新时代新思想入脑入心。充分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全过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行。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目标初见成效,形成了推动道路运输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是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全力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系列活动,以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为切入点,牢固树立抓基层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三是廉政建设横纵到边到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议程,规范办公会议流程,对照“七个有之”、“五个比如”抓实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对岗位风险、作风弊端、行为诟病展开立体式排查、全方位“体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回头看”。四是意识形态工作可管可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分析研判,持续开展传播正能量清除文化垃圾活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单位微信群、QQ群等平台的管理,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894698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46984.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本年总收入比上年减少10748585.24元,减幅27.08%。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05015.24元,主要是今年预算由省到市下划后,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市社保统筹,不再计入单位经费预算指标,经费减少36805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因机构由省到市下划省级标准与市级标准差异造成,因此预算收入减少924550.00元。二是罚没办案返还经费因本年度未安排预算收入,所以比上年减少61435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9344511.39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6984.76元,占总支出的98.65%;项目支出397526.63元,占总支出的1.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减少9953531.98元,下降25.33%。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4605015.24元,主要是今年预算由省到市下划后,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市社保统筹,不再计入单位经费预算指标,经费减少36805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因省级标准与市级标准差异,预算支出减少924550.00元。<2>、项目支出罚没办案返还经费因本年度未安排预算收入,只有上年结余397526.63元,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5348516.7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46984.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05015.24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部分由于机构下划本年由社保统筹,不再和去年一样在单位账务中列支。二是机关运行费用因省、市对公用经费预算指标不一致而减少,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526.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48516.74元,下降93.0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交通罚没办案成本支出项目经费,本年度没有此项目经费从而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4698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5%。与上年对比减少4605015.24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部分由于机构下划本年由社保统筹,不再和去年一样在单位账务中列支。二是机关运行费用因省、市对公用经费预算指标不一致而减少,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8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政府绩效考核奖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323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5100.00元,职业年金缴费9310.56元,死亡抚恤507599.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2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5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5500.00元,医疗费69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38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42485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904674.40元,津贴补贴9253882.70元,奖金420825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4356.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4281.0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683.64元,住房公积金575263.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6200.00元,支出决算为118494.10元,完成预算的4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014.10元,完成预算的4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80.00元,完成预算的31.0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控结果。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305.90元,下降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5.90元,下降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20.00元,下降68.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控结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014.10元,占97.06%;公务接待费支出3480.00元,占2.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014.1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014.1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7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国内公务运管相关业务工作餐饮接待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54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4550.00元,下降23.41%,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预算收入减少,量入为出严格管控厉行节约经费使用,压减会议、培训次数及各种日常办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资产总额30889259.25元,其中,流动资产6203566.69元,固定资产21840270.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45422.5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22396.5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98643.54元,固定资产减少541265.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82487.25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6辆,账面原值3744037.67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403.68平方米,账面原值10110866.2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8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889259.25      

6203566.69      

21840270.01      

20690509.41      

144776.02      

       

1004984.58      

      

      

2845422.5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5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历年的发展情况,申请此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局交通执法办案工作正常运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我局行使管辖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责。该项目为我局2019年度办案经费,属常年项目。项目实施日期为: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预算安排为397526.63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保证我局2019年度交通执法业务的正常运行,我局按照既定的绩效总体目标和年初制定的执法任务,制定出具体的交通执法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交通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好每次上路日记、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专项行动业务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交通违法案件。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2019年安排保山市交通运输局397526.63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我局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397526.63元,由市财政下拨。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为:劳务费48809.63元、办公设备购置342917.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2000.00元均使用率达100%。上述项目开支均与交通执法业务息息相关,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局办案工作正常运转。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397526.63元,由市财政下拨。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为:劳务费48809.63元、办公设备购置342917.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2000.00元均使用率达100%。上述项目开支均与交通执法业务息息相关,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局办案工作正常运转。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该项目,一定程度保障交通执法工作正常运转,有效地维护了道路交通的秩序与稳定,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出行的方便及安全,履职及社会效益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群众中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群众满意度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此次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没有未完成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从项目开展过程、结果来看,我局均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未发现相关问题;从资金使用情况看,由于我市财政保障本身较为紧张,交通执法经费保障不足,加剧了交通执法难度的同时,也促使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执法队伍形象。项目执行结果在相关平台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相关执法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同时加强电子信息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创新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大大提高绩效目标。  

②建议市财政应加大对我局交通执法办案经费的投入力度,以保障我大队执法办案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维护我市交通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地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机构情况: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资产财务科、监察督察科、政策法规科、运输市场秩序科、运输站场监督科、从业人员管理中心、执法信息网络中心、路政执法大队、应急处置大队11 个正科级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隆阳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施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龙陵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5 个正科级派出机构。  

人员情况: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事业编制153名。其中:党总支书记兼局长1名(副处级),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11正1副);派出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名(10正10副)。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 维护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市场秩序稳定健康发展。保证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安全生产。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总收入28946984.76元, 总支出29344511.3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规,部门有专门的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各种会计规范、收支制度健全。  

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科学:预算编制根据当年实际人员和车辆数编制,足额保障基本支出,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基本支出足额保障:本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目标共29344511.39元。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确保运管系统正常工作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满足。确保重点支出安排:预算配置支出目标共29344511.39元,确保了年度重点市场秩序维护及安全维稳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分轻重缓急统筹做好资金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重点经费支出,做到事前报告,事中审核,事后审计。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按财政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基本支出的支付进度,设置单位各种支出预算管控进度定期报表,进行全年全口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控结转结余:预算执行中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按财政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基本支出的支付进度,做到年底不结转。项目组织良好:单位对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有制度要求,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考核作为重要依据,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重视配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如配合审计机构做好项目收支财务审计,并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重点经费支出,做到事前报告,事中审核,事后审计。  

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每年完善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签批制度及内控制度。信息公开及时完整:严格按照市财政的公开要求准时及时、真实完整地在网上公开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信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各项资金,按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效,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能。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更好地完成实现部门绩效各项目标。  

2)自评指标体系  

单位对部门结合单位职能职责,针对单位绩效管理各种措施,结合内部控制各种制度,工作各方面都有完整的自评指标及评价体系。  

3)自评组织过程  

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年度各项工作执行绩效情况进行自评,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各项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年度整体投入资金规模共29344511.39元。保证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转运行,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  

年度内执行各项工作目标,按工作展进度,整体投入资金规模共29344511.39元,顺利维护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转运行,实现工作目标。  

3)产出情况分析  

年度内完成29344511.39元预算资金的使用产出规模,顺利维护部门各项工作的运转运行,实现工作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履职效益明显,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本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目标共29344511.39元,保证维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社会效益: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履职效益明显,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  

生态效益: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执法队伍形象。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在群众中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群众满意度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进一步优化各种工作之间的统筹安排及监督管理,发挥更大效能。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总结经验在下一年度更好的统筹运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时时进行进度分析,能有效保证全年工作统筹及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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