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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1-09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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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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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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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1000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全市共完成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06.42亿元,同比下降14.30%,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19.70%。其中公路完成188.31亿元、占综合交通投资比重91.20%,铁路完成投资12.67亿元、占综合交通投资比重6.10%,民航完成投资5.44亿元、占综合交通投资比重2.60%。根据完成情况分析,在全市密集调度、强力推进下,固定资产投资明显回升。

2.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公路运输总周转量累计完成2224891.09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5.49%,在全市GDP占比2.10%;邮政业务总量累计完成35,911.53万元,同比增长19.55%,在全市占比0.11%;航空运输总周转量累计完成10501.21万吨公里,同比下降47.72%,在全市GDP占比0.13%;水上运输总周转量累计完成48.92万吨公里,同比下降45.28%。随着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效进一步巩固,公路运输量、邮政业务总量持续稳步增长。

3.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一是公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截止2020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2093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建成里程达407公里(统计入库里程),公路密度达106.5公里/百平方公里,腾陇、腾猴、保泸高速建成通车,昌保高速分段建成,施勐、瑞孟高速加快建设,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二是铁路建设加快推进。大瑞铁路保山段进展顺利,大柱山特长隧道历经12年全面贯通,澜沧江大桥、怒江特大桥等控制性工程相继完工。三是机场建设提级扩容。保山、腾冲两机场实施改扩建,“保腾芒”滇西机场群空地协同运行,纳入中国民航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保山、腾冲机场跑道延长项目获省发改委立项,保山成为唯一拥有两个机场旅客吞吐量破百万的州市。四是水运基础不断夯实。瓦窑、江桥、珠街等码头建成使用,竹篓洼、澜津古渡2个码头开工,怒江、澜沧江、龙川江等水运项目前期有序开展,海事趸船、8艘海事执法监管船投入使用,沧江8号、9号船舶顺利运营,全市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462.7公里,审批认可的渡口有46道,营运船舶93艘,渡口提升改造25道,渡船安全标准改造34艘。

4.交通扶贫任务圆满完成。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兜底目标,围绕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公路交通扶贫建设项目5762667.079公里。其中,旅游路资源路完成1公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项目完成228.907公里,站点项目完成2个,抵边自然村完成57163.815公里,窄路基路面加宽项目完成26101.357公里,安防工程完成4532372公里,危桥改造项目完成36座。全市75个乡镇、956个建制村(居委会)通硬化路率、通客车率及通邮率均已达到100.00%。截止202020户以上“直过民族”和沿边抵边地区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大力改善了“直过民族”及一线边民的出行条件,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沿边各族群众凝聚力和向心力显著增强,有利于他们安心守土固边,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助推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单位)

2.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6人)。其他人员0

离退休人员9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7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59,884,035.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883,448.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6.6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65,908,748.90元,增长1,027.8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9,000,000.00元、土地开发整理成本276,898,500.00元、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金4,588,000.00元、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项目资金5,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58,531,058.94元。其中:基本支出42,083,337.74元,占总支出的3.98%;项目支出1,016,447,721.20元,占总支出的96.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74,393,871.87元,增长1,158.1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9,000,000.00元、土地开发整理成本276,898,500.00元、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金4,588,000.00元、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项目资金5,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83,337.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0,863.95元,下降3.95%,主要原因分析: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减少7人,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071,700.30元,占基本支出的90.47,人均164,10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011,637.44元,占基本支出的9.53,人均17,291.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6,447,721.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6,124,735.82元,增长2,420.7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9,000,000.00元、土地开发整理成本276,898,500.00元、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金4,588,000.00元、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项目资金5,000,00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专项债券资金709,000,000.00元主要用于昌保高速180,000,000.00元,施勐高速166,000,000.00,保施高速67,000,000.00元,大瑞铁路站房建设项目110,000,000.00元,大瑞铁路站前广场建设项目186,000,000.00元;土地开发整理成本276,898,500.00元主要拨给市交投公司用于购置土地;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金4,588,0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项目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伟业地产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96,948.9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3%。与上年对比减少19,428,337.70元,下降23.6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绕城高速项目资本金支出34,870,000.00元,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该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5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00,其中:办公费139,972.14元,印刷费38,910.46元,咨询费3,727,500.00元,差旅费53,617.40元,委托业务费40,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3,42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63,645.86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29,025.76元,职业年金缴费134,620.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800.00元,其中:福利费40,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6,976.20元,其中:离休费79,245.00元,抚恤金639,131.20元,生活补助48,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47,05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53,030.8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996.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97,779.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07,542.0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712.49元,医疗费3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024.80元,其中:医疗费补助94,024.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8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092.00元,其中:津贴补贴17,09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00.00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3,8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1,569,57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802,285.56元,其中:基本工资9,626,870.00元,津贴补贴11,081,714.00元,奖金7,266,289.15元,绩效工资2,632,387.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22.9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113.26元,医疗费72,989.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62,609.44元,其中:办公费1,169,762.99元,印刷费42,977.50元,咨询费1,030,000.00元,手续费5,799.53元,水费59,765.90元,电费138,856.98元,邮电费315,537.66元,物业管理费32,498.00元,差旅费1,266,511.78元,维修(护)费85,017.00元,会议费27,600.00元,培训费95,482.00元,公务接待费17,742.00元,被装购置费51,849.00元,劳务费1,703,371.88元,委托业务费363,000.00元,工会经费767,401.12元,福利费180,1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710.70元,其他交通费用1,788,619.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845.00元,其中:生活补助149,825.00元,奖励金1,020.00元;资本性支出8,753,839.2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39,298.20元,办公设备购置903,621.00元,专用设备购置29,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5,994,4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80,0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7,520.00元;其他对企业补助2,500,0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8,452.70元,完成预算的5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0,710.70元,完成预算的6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42.00元,完成预算的40.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12,000.00元,实际因公出国(境)0人次,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二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用车,车辆使用围绕服务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完成,未使用预算资金129,289.30元;三是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26,258.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314.11元,下降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29.11元,下降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5.00元,下降5.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用车,车辆使用围绕服务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完成,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710.70元,占92.56%;公务接待费支出17,742.00元,占7.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710.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0,710.7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项目工作检查指导、道路运输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能通全通”工程督导、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专项督查、信息化建设工作调研安全生产督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及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情况调研、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调研、广西路桥集团工作交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8,632.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6,604.95元,下降13.59%,主要原因分析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机关重点费用进行管控,厉行节约,固定资产更新减少,差旅费减少。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4,263.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5,523.38元,下降36.09%,主要原因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固定资产更新减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4,368.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081.57元,下降4.00%,主要原因单位协助执法人员减少后,由编外人员产生的差旅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01,011.86元,印刷费16,790.00元,咨询费30,000.00元,手续费5,799.53,水费59,396.10元,电费138,856.98元,邮电费274,584.36元,物业管理费936.00元,差旅费187,027.02,会议费7,600.00,培训费95,482.00元,公务接待费17,742.00元,劳务费24,000.00元,工会经费131,400.00元,福利费5,1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166.43元,其他交通费用1,700,9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768,916,396.94元,其中,流动资产737,554,152.96元,固定资产28,495,36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66,880.1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622,016.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05,802.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3,985.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192,3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0元;出租房屋7,111.19平方米,账面原值9,617,354.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1,063.6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8,916,396.94

737,554,152.96

28,495,363.85

23,087,820.77

448,052.26

0.00

4,959,490.82

0.00

0.00

2,866,880.13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8,323.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6,8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1,428.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7,095.3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8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2020113日市财政下达我局“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费及保山市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市财政局于2020113日下达我局“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0.00万元,执行率100.00%。其中,支付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普通国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50.00万元、北京交科院普通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费用50.00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十四五”规划及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分别通过专家评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完成对交通基础设施空间资源的有效储备、统筹协调、严格管控和高效利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管,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保办电〔20203)要求,代市委、市政府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9号),市财政于17日下达我局春节慰问活动经费5.6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春节慰问经费5.60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组分别于2021121日、131日、22日慰问腾冲机场、昌保、施勐、腾猴高速项目公司、泸腾二级公路指挥部、瑞孟高速、保泸高速、大瑞铁路、保山站站前广场建设指挥部和市公交公司。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组亲切看望慰问干部职工,寄语在新的一年里,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广大战斗在一线的干部群众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带来的关怀和温暖。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20年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2021年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总结回顾2020年及“十三五”取得的成就,谋划“十四五”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奋楫争先、砥砺前行,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保山新格局当好交通先行,决定召开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暨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交通运输局承办。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暨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128号),市财政于78,下达我局会议费2.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会议费2.0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其中,交通工作会议费1.32万元,证书奖牌制作费0.68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保办发〔201449号)文件三类会议标准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317日下午,我市召开2021年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会议。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会议全面总结回顾2020年及“十三五”取得的成就,谋划“十四五”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指导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工作。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保山站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G56杭瑞高速保山站立交改扩建工程项目于201841日开工建设,1115日建成通车。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保山站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0235号),市财政局于2020115日下达我局项目资金50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500.0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春节前拨付500.00万元至伟业地产公司。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未出现伟业公司大规模上访事件。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站扩建以后收到广大市民的好评,极大的缓解了保山中心城区高速路口拥挤压力。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优”。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山机场跑道延长项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机场跑道延长项目将机场跑道向北延长600.00米达到3000.00米;新建两条快速出口滑行道,入口距离跑道延长后北端分别为1950.00米、2350.00米;拆除现状下滑台,按延长后跑道端位置新建下滑台,建设完整的900.00米下滑台保护区;拆除现状跑道北端灯光带,并按I类精密进近灯光;在跑道北端新建一个400.00平方米灯光站;配套建设航管工程、消防、供水、供及其他相关辅助设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84号),2020720日,市财政下达我局保山机场跑道延长线建设项目经费20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200.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概算已获批。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环评、水保已获批。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乘客对保山机场服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东绕城高速公路地方配套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6331日,由保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接、转贷给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9,100.00万元国开发展基金,用于保山市东南绕城项目资本金投资借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云发〔201619)、《绕城高速PPP项目补充协议书》及市政府对《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本金及专项债还本付息问题的请示》(保交联发〔20201)批复,将国开基金59,100.00万元中的37,200.00万元用作资本金,在基金存续期内,作为资本金投入的37,200.00万元的本息由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解决,绕城项目按1,000.00万元/公里需地方配套37,200.00万元资本金。为满足银行贷款资本金最低要求,已协调国开行将59,100.00万元中的37,200.00万元作为州市配套资金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保财预〔202044号),于35日下达我局37,200.00万元中2020年应承担本息458.80万元,作为绕城高速项目资本金,35日,458.80万元额度到账。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5日,将财政预算安排的458.80万元拨至绕城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重点公路投资公司账户。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我局于20203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走完流程审批后将资金拨付至市重点公路投资公司,再由重投公司拨至绕城项目公司,用于归还2020年项目公司已垫37,200.00万元部分国开基金本金和利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00.00%。项目已于2019年底建成,完成投资540,600.00万元,占计划投资440,100.00万元的122.84%;项目概算投资440,067.00万元,主线全长37.54公里,连接线长6.029公里,有6个互通、4个匝道收费站、1个服务区,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别为24.5米(K0+000K26+800)和25.5米(K26+800K37+517.6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山市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07号),于202061日已通车收费,收费年限为30年。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00.00%。该路段的建成有利于保山城区互联互通和统筹规划发展,有利于实现保山市新的城市定位规划。极大优化了保山市交通功能网、缓解了保山市坝区交通压力,使通往德宏和临沧等周边地区的交通更为快捷;促进保山市东城区和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滇西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该项目的建成对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一廊”倡议、缓解保山坝区交通拥堵压力、服务保山工贸园区和东城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15号),市财政于202012日下达我局巍山至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600.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15号),市财政于202012日下达我局巍山至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60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600.0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优良。截至目前,项目工可已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评审,省交通运输厅已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其他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00.00%。本项目属云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五纵五横一边两环二十联”中第四横“江底—罗平—师宗—石林—宜良—昆明—安宁—楚雄—巍山—昌宁—施甸—龙陵—瑞丽”中的一段,项目的建成将加强大理、保山、临沧及德宏等地区的相互联系,对完善云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构建昆明至瑞丽新通道,带动沿线经济发展,改善沿线群众出行条件,形成大理、保山、德宏旅游发展新局面,促进滇西旅游资源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路网功能地位十分重要。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管,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舱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4号)要求,由市公交公司按规定拟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执行。该项目以财政补贴额度为杠杆,公益性得到了保障,维持我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让公交行业实现平稳发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将绩效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注重分工负责和互相配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明确了职责、有力的推动了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我市城市公交车运营情况,逐次进行客观、公正地自评,并确保按规定时间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公交车驾驶室隔离舱经费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5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50.00万元,安装273辆公交车驾驶员隔离舱,支出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按市财政相关文件或政策要求办理。做到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项目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对现有273辆公交车辆进行驾驶员隔离舱安装,整体采用半包围方式,驾驶员座位后方头部位置采用车载广告机进行隔离。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22.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乘客对公共交通服务基本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下达我局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15.0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局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市财政于2020113日,下达我局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工资15.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5.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专业的管理团队负责实施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保证做到专款专用,符合资金的使用用途。各项内控制度健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00.00%。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00.00%。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人员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164号)、《保山中心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有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第12期)等政策文件组织实施。该项目以财政补贴额度为杠杆,促使公交企业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推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加强对公交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使公交低票价的公益性得到了保障,公交行业实现平稳发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将绩效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注重分工负责和互相配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明确了职责、有力的推动了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我市城市公交车运营情况,逐次进行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并确保按规定时间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涉及的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共计20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为保障2021年中心城市公交运营开展,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开支,包括车辆天然气款、人员薪资、社会保险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确保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依据实际年度完成值,拓展常规线路、专线及定制公交>=40条,实际完成40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补助学生、老年人、残疾人优惠<=2.00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快捷的公众出行服务>=60.00%。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提升政府公众服务能力。方便市民出行,提高市民乘车的舒适度,满足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改善了市民的乘车环境,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提升了公交服务能力和城市形象。有助于企业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改善乘车环境,为保山市民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航空航线协调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航空航线协调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108号),2020617日,市财政下达我局航空航线协调经费4.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航空航线协调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108号),2020617日,市财政下达我局航空航线协调经费4.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4.0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新开通省外直飞航线2条,补助航线15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率100.00%,客座率60.00%,航线保持率=8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机场、东方航空公司、昆明航空公司均对航空航线专项工作比较满意,完成年初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1分,自评等级“优”。扣分原因:受疫情影响停飞3条航线,客座率下降。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稳应急处突办案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53号),下达我局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64.40万元,《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256号)下达我局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9.0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性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由资财审计科申报,在申报的同时设置了绩效目标,年中跟踪项目绩效情况,年终进行自评,认为该项目实现了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预〔202053号、保财预〔2020256号市财政下达我局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共73.45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支出73.4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使行业管理更加有序,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行业监管力度,让人便于行货畅其流。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树立了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对黑车、网约车等治理工作,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205号)下达我局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3.0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性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由资财审计科申报,在申报的同时设置了绩效目标,年中跟踪项目绩效情况,年终进行自评,认为该项目实现了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预〔2020205号市财政下达我局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共3.05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支出3.0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使行业管理更加有序,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行业监管力度,让人便于行货畅其流。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树立了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对黑车、网约车等治理工作,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土地开发整理成本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合理开发土地,增加公司优质资产,公司于202087日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通过协议出让取得该块土地。该块土地位于隆阳区龙陵路东侧,保岫中路南侧,同丰路北侧,规划24.00米路西侧,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占地面积87075.00平方米(130.60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土地开发成本的通知》(保财预〔2020236号),我局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成本27,689.85万元,分别于2020417日和424日全额拨至市交投公司账户,该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成本费。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交投公司分别于2020417日、24,27,689.85万元拨至保山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和保山市财政局,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市交投公司于202047日,上报我局局党组会研究同意,走完审批流程后将资金拨付至保山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和保山市财政局,购置土地130.60亩。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土地面积年度指标值130.60亩。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带动项目沿周边地区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4,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一期建设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的建设,符合交通管理现代化发展方向,是加快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改变保山市交通管理现状,推进信息化管理的有效举措。项目建成后,能为保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日常管理提供分析决策参考数据,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实时参考和服务,对城市治理交通拥堵、进行应急指挥起到支撑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6号),市财政于2020113日,下达我局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经费168.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68.0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已验收合格。按照“智于管理、慧及民生”的理念,围绕惠民便民、服务经济两大主题,以公众信息服务、物流服务为重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更全面的感知、更智能的控制、更广泛的交互、更深度的融合、更紧密的协同为基础,统筹交通信息资源,实现基础设施感知化、信息资源集成化、综合交通一体化、区域交通联动化、交通管理协同化、决策指挥科学化、公众服务人文化,构建安全、通畅、低碳、便捷、高效、智慧的现代综合交通管理体系,为打造“智慧保山”提供有力支撑。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已投入使用。“智慧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我市“智慧交通”的基础性、公益性、标志性工程,项目的建设将实现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数据整合与利用,实现动态监测,完善交通应急指挥机制,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有效的改善交通运行安全,更重要的是在整合各类交通出行信息的基础上为公众提供人性化、综合化、智慧化的出行信息服务,也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集聚提供了基础环境支撑。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70.00%。项目的建设,符合交通管理现代化发展方向,是加快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改变保山市交通管理现状,推进信息化管理的有效举措。项目建成后,能为保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日常管理提供分析决策参考数据,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实时参考和服务,对城市治理交通拥堵、进行应急指挥起到支撑作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提高履职效益,最大限度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水平。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4,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重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咨询经费-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起于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北侧,起点顺接G56杭瑞高速。通过设置老营互通与既有杭瑞高速老营至板桥段及老营村片区衔接,经大蒿村、阿家坝、施家庄等地,止于板桥镇清白庄,设枢纽互通与保山东南过境绕城高速衔接,路线全长16.031公里。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0米,估算投资400,600.00万元。全线共设老营、清白2处互通式立交。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84号),2020720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20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工可报告已于20207月编制完成。20200511日,我局开展了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段前期工作支撑性报件咨询单位招选工作,招选内容为工可行业审查咨询服务、投融资方案报告编制、文物调勘项目意见书、地震安全性评估、社会稳定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矿产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共12项。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工可报告已于20208月先后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为政府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参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建设完全避开北庙水库二级保护区,项目实施后,将取代原G56杭瑞高速北庙水库路段,对北庙水库水源形成有效保护,对保障民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的运输保障能力和提升保山市综合运输枢纽地位等具有重大意义,群众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于202163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政府高位推动。市政府成立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规划研究组、筹融资组和质量进度安全监管组。同时,按照月调度、季督查的方式,市政府牵头建立发改、财政、自规、林草、应急、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并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内容定期督查。二是协调推进前期。按照成熟一条、推进一条的思路,采取平行推动、交叉作业的方式,领导挂钩,专人盯办,全力加快项目前期。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水上安全监督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提升澜沧江共管水域水运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澜沧江流域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召开2019年第五次联席会议,会议经费为省航务局拨入的水上安全监督经费。2019年末结余1.76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以前年度结余1.76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36万元,资金执行率77.27%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开展安全检查4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0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应加强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5.73分,自评等级“优”。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政府高位推动。市政府成立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规划研究组、筹融资组和质量进度安全监管组。同时,按照月调度、季督查的方式,市政府牵头建立发改、财政、自规、林草、应急、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并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内容定期督查。二是协调推进前期。按照成熟一条、推进一条的思路,采取平行推动、交叉作业的方式,领导挂钩,专人盯办,全力加快项目前期。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航道养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以前年度结转23.40万元航道养护经费用于支付海事趸船尾款,促进水上巡航搜救工作,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2020年项目支出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制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交财便〔20214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

(2)组织过程: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以前年度结转省航务局拨入航道养护费23.4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支出项目资金23.4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海事趸船可停靠4艘海事巡逻艇;已于202010月拨付景洪船厂23.4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趸船内设置水上巡航搜球临时指挥办公室1间,设置水上搜救应急物资仓库1间,有效促进了水上巡航搜救工作。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应加强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优”。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政府高位推动。市政府成立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规划研究组、筹融资组和质量进度安全监管组。同时,按照月调度、季督查的方式,市政府牵头建立发改、财政、自规、林草、应急、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并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内容定期督查。二是协调推进前期。按照成熟一条、推进一条的思路,采取平行推动、交叉作业的方式,领导挂钩,专人盯办,全力加快项目前期。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保山市公路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造价监督审查,主要针对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及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造价文件审核,包括项目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等。料场调查,主要针对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项目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对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及对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收集上报材料价格信息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电话费等。补助经费使用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卢一玮(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副组长:茶  冉(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员:段静昌、段晓龙、陆应芬、张继宏、郭金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2019年安排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经费8.00万元,到位8.00万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至20201231日,工作经费8.00万元已全部用于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单位电话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年初计划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95.00%以上,年末实际造价文件接收审查率100.00%2020年年初计划市辖区内违法违规次数率0.00%,年末实际市辖区内违法违规次数0.00%2020年年初计划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次数12次,年末实际公布厂家、材料产场地价格次数12次;2020年年初计划现场调研材料价格次数不少于1次,年末实际现场调研材料价格次数1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

2020年年初预计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2.00%左右,年末有效审查审批造价文件金额审减率13.00%,涉及资金约115,534.00万元,审减投资约15,876.00万元。年初计划全年到现场进行造价监督检查次数2次以上,年末到现场进行造价监督检查次数2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0年年初预计受审单位满意率90.00%以上,年末受审单位满意率100.00%;年初预计投资执行到位、工程招标单位满意率90.00%以上,年末投资执行到位、工程招标单位满意率100.00%;年初预计造价报审单位满意率90.00%以上,年末造价报审单位满意率89.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项目的实施有效的规范监督保山市辖区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执行、工程费用支付和工程招标结果执行,维护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有效的指导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自采材料价格,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规范、统一各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项目材料单价信息。为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合法合规的工程造价分析依据。

总体评分96.5分,自评等级“优”(相关评分表附后)。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加强造价文件审查,做好审查程序更加规范公开,审查结果更加合理公正。进一步采用“第三方审查制”、“专家制”、“会议制”、“征求意见制”相结合的方式,探索更加公正、合理、规范的造价审查方式,按时完成市局安排的预算、控制价、重大变更等审查任务,逐步提高审查质量。二是认真履行造价监管职责。完善造价监督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全市重点项目造价动态情况,注重公路造价管控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各方利益,使造价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2020年将继续开展市级监管权限内的高速公路及二级以下农村公路造价检查。三是提高价格信息发布质量和频次。增加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种类,建立主要料场、水泥厂等价格信息联络员机制,力争发布材料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价格波动分析。并定期对主要工程内容的中标单价水平进行动态发布。四是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经费保障需要,保证各项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由于近年来我市市辖公路建设项目工作任务重,并且点多面广,为了强化监督管理指导业务工作,需要市财政增加及确保项目经费到位,确保人员工作经费需要。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任务繁重,点多面广,线路长,农村公路建设分布在75个乡镇,956个行政村中,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列养里程12559.736公里,其中县道(含地方管养省道)3590.138公里,乡道6244.094公里,村道2725.504公里。而我单位每年的财政公用经费不能满足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的开支,为了管理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特向保山市财政局申请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每年度10.00万元。业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出差费、劳务费、办公费和邮电费等。补助经费使用原则:“严格执行补助经费用途,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卢一玮(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副组长:茶  冉(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员:段静昌、段晓龙、陆应芬、张继宏、郭金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2020年安排保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10.00万元,到位10.00万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至20201231日,管理经费10.00万元已全部用于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单位电话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年初计划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0,650.00万元,年末实际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1,000.00万元;2020年年初计划完成建制村通硬化路比率80.00%,年末实际完成制村通硬化路比率8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

2020年年初预计促进农村脱贫攻坚工程顺利实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完成农村公路投资任务20,00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投资36,185.00万元,完成率100.00%;年初计划全年预算数执行率100.00%,年末市级完成全年预算数执行率100.00%;年初计划道路通畅率100.00%,年终道路通畅率100.00%。年初项目环境与绿化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年末相关指标都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年初公众出行能力、道路运输能力逐年得到提升,年末公众出行能力、道路运输能力确实逐年得到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根据抽查满意度为89.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了项目管理,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改善了农村交通状况,改善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出行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为全面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评分97分,自评等级“优”(相关评分表附后)。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加强考核和督查力度,督促各项工程增加主动性和紧迫性,以时不待我的精神抓好各项目从工可、设计、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每个工程按时开工建设和按时交工验收。

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经费保障需要,保证各项管理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作任务重,并且点多面广,为了强化管理指导业务工作,需要市财政增加并确保项目经费到位,确保人员工作经费需要。

项目二十一:

1.项目名称: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机构职能职责,为维护保山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管理的依法行政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经济能力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文件依据设置了交通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项目按执法办案成本372.27万元的支出规模,确保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正常运转。项目实施日期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预算安排为372.27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证2020年度交通执法业务的正常运行,我局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和年初制定的执法任务,制定出具体的交通执法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交通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好每次上路日记、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专项行动业务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交通违法案件。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及指标安排,2020年安排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372.27万元交通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年度内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372.27万元,由市财政下拨。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为:办公费46.43万元,印刷费1.02万元,咨询费3.00万元,手续费0.20万元,水费0.86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8.26万元,差旅费23.24万元,维修费6.33万元,培训费8.47万元,被装购置费5.18万元,劳务费153.31万元、工会经费10.74万元,福利费11.1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3.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7.76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75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00%。上述项目开支均与交通执法办案业务息息相关,有效保证了我局交通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及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该支的不支,不是本项目的相关费用不列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市财政安排资金为372.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交通执法办案年度整体履职支出规模目标372.27万元,确保年度内营运市场秩序维护及安全维稳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完成年度项目履职支出规模目标;完成年度单位项目支出成本预算目标,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确保运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运输市场安全事故倒查责任减少,营运市场投诉率比上年降低。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该项目,年度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目标实现增长15.43%,履职效益明显;树立起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方便安全,运输市场发案率小于上年;在营运市场及运管日常工作中逐步竖立起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培育了一支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场管理执法队伍;管理费用逐年降低,履职效益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群众中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群众满意度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总体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项目执行结果通过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平台进行统一公开。从项目开展过程、结果来看,我局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未发现相关问题;从资金预算目标设定情况看,本项目在科学配置成本预算的基础上,由于行业临时工作及交通突发事件的不可预测,年中执行过程略显资金紧张,正是这种略微紧缺,也促使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执法习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注重加强执法队伍的督导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步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规范及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电子信息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创新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单位针对部门业务特点,设置了预算执行动态管控定期表单,及时监督管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重点费用使用情况、收支平衡控制情况,统筹预算资金合理配置资源,保障年度项目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二: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云交基建〔2016552号)、《云南省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0639号)及《云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抽检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交基建〔20127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3号)、《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保政办发〔2017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明确了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范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我站对全市安全质量监督职责范围确定为:负责对全市纳入地方高速公路网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

项目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鉴定工作;负责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对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养护质量技术状况抽检及评定工作,定期收集上报材料价格信息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电话费等。经费使用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山市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成永良(市公路质监站负责人)

长:杨成智(市公路质监站副站长)

  员:赵峥、姜明明、侯凤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8号)安排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经费60.00万元,到位60.00万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至20201231日,该经费60.00万元已全部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单位电话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努力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20年在监项目监督情况:在监的地方高速项目5个,分别是昌保高速、施勐高速、腾猴高速、绕城高速、保施高速共计220.937公里。一级路项目1个,腾冲机场连接线6.847公里。二级公项目1个,固自二级路51.59公里,农村公路18个项目,计105.684公里。质量监督覆盖率100.00%。完成“能通全通”工程腾猴高速路基中间交工31.12公里,完成率74.00%。桥梁工程共计144座(单幅),已交工36座,完成率25.00%。隧道工程共计24座(单幅),已交工16座,完成率67.00%;完成昌保高速路基中间交工48.74公里,完成率67.26%。桥梁工程共计195座,已交工93座,完成率37.44%。隧道工程共计30座,已交工9座,完成率3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严格执行工程交(竣)工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2020年交竣工验收情况:在目前已完工交验的公路建设项目中,完成竣工验收项目2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00%。优良率为16.67%。其中合格工程12个,优良工程2个,计86.69公里,并编写检测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2份。对已竣(交)工检测的项目开展质量回访,适时掌握质量动态,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89.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强化管理措施,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经费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项目的实施有效的规范保山市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

总体评分97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质量综合督查计划,检查时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抽检工程实体指标及原材料质量等方式进行。同时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步进行检查。2021年按照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开展高速公路的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工作。组织好昌保高速、腾猴高速质量检测工作,服务“能通全通”工程顺利推进;二是认真完成监理、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对受评项目的信用评价;全面推行第三方咨询机构配合开展工作的模式,加大水泥、沥青、钢材、砂石材料等公路建设主要材料的质量抽检力度,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三是“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质量安全红线行动”、“三个强制性要点”为具体抓手,进一步落实“品质工程”、“平安工地”的要求,并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和主要抓手,强化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①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②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③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④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是全市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行政机关。主要职责范围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陆交通行业管理,并制定和颁布有关管理办法;主管全市公路规划、修建和管理养护、质量监督;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督促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工作任务;协调市内各省管公路部门、运输企业、规费征收、公安交警等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业务指导。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围绕部门工作职责从履职效益、预算配置、执行、管理四方面对设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履职效益方面。一是经济效益。预计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600,000.00万元,在建高速公路326公里,开工建设国省干道100公里,开工建设大瑞铁路大保段站场,机场改扩建。二是社会效益。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交通运输将着眼于规划纲要中明确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和发展主线,推进现代交通体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先行官的作用。三是生态效益。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以节约集约用地、实现节能减排为核心,促进交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在项目选址和建设阶段合理避让生态保护区。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预算配置方面。一是科学编制预算。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根据交通工作目标任务,梳理工作计划,提出并全口径编报经费收支和项目支出预算。二是足额编报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先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分类排序保重点。依据保山市“十四五”及中长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保山市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四大领域,抓前期、推在建、做储备,实现“补短板、稳投资”为目标建立项目库。按立项依据充分、实施方案详实、绩效目标科学、支出需求合理、按建设时序、项目成熟度分类排序,预算事项编制完成后,按轻重缓急排序统一编报项目预算。四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着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按上年预算执行数压减申报。

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强化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原则,在项目库储备及申报基本能满足部门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目标的实现为前提结合市级财力安排情况,严格执行经批复的预算。所有开支事项对应预算指标,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并依据采购管理、经费收支、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二是跟踪预算的执行率。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额度下达情况,实时对接相关业务科室做好采购和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督促部门按项目要求准备资料,及时履行报批程序,统筹协调,有效推进项目开展,确保预算执行。三是加强绩效自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收支事项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预进行综合分析与自评价。四是严控三公经费。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情况。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办公、会议、差旅、培训等公用经费支出和其他支出。加强支出审核,量入为出,无预算不支出。

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管理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执行;标准统一、归口统筹”的层级管理形式,具体划分为预算决策机构、预算日常管理机构及预算实施机构三个层级。根据职责,在预算管理各环节,局属预算单位和内设机构对特定类型的业务事项由归口统筹部门统筹分配、汇总审核或审批权限的部门。其中,“三公”经费、采购、资产、信息化和工程类事项等进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或审批预算计划、预算经费、指标分解及执行、计划调整,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绩效分析。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05,988.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4,522.46万元,年中预算调整105,988.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9.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9,548.65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105,828.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4,522.45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支出105,828.34万元(基本支出4,208.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8%、项目支出101,620.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02%),年末结转结余160.00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要求,制定《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除政府采购目录外的部门集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以及分散采购行为,进一步健全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二是根据《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和《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定完善《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接待服务事项及相关标准。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算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进一步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而不断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保财预〔2017166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指标框架体现“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的绩效逻辑思路,在4个一级指标的基础上共细化分解为7个二级指标和32个三级指标及相应的评分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投入”指标由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为7个三级指标。主要评价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在职人员控制率、基本支出保障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

“过程”指标由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为14个三级指标,主要评价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项目组织管理、绩效自评有效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

“产出”指标由职责履行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为个7个三级指标,主要评价交通运输投资,筹资完成率、重点建设任务完成率、交通便利化情况、建设美丽公路,打造最美交通、建设数字交通,增强管理能力、交通运输管理情况、公路质量监督,路政执法监管。

“效果”指标由履职效益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为4个三级指标,主要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方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①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②查阅资料。查阅2020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③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④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⑤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主要包括了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方面,主要评价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以及预算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投入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2.96分(得分率86.4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目标设定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方面进行评价。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从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推进交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促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等方面,确定了保山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并根据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分解了任务目标,并制定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基本符合要求,设置相对合理,绩效指标全面,基本能反映部门履职效益情况。

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在职人员控制率、基本支出保障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年初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细化可执行;人员编制为271人,在职人员人数23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61%,未超过核定的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较好;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0.60万元较201952.10万元减少11.50万元;依据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实施的项目进行分析,项目均与市交通运输局部门职能相关,重点项目支出所占比重较大,能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完成。

过程主要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主要评价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的总体情况。过程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28.82分(得分率96.07%)。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预算执行方面:我局2020年预算数为105,988.34万元,预算完成数为105,828.3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9.85%;年初预算数为4,522.46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105,988.34万元(剔除出追加金额),预算调整数为23.44倍,结转结余资金为160.00万元(为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公用经费预算数为441.62万元,决算数为401.1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0.84%。政府采购预算276.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93.8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0.23%

预算管理方面: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保山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但在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方面仍需加强;在信息公开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自评方面,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开展自评工作并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指标能按照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指标设计个性化指标。

资产管理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及时处置已报废资产。

3)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主要是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我局主要职能职责、绩效目标相匹配。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根据《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完成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投资、筹资超额完成。交通项目筹资到位资金1,117,100.00万元,超额完成年初目标。综合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64,200.00万元。其中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860,500.00万元,铁路投资126,700.00万元,民航投资77,000.00万元,均已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重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互联互通项目前期有序推进。建成高速公路265.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完工2752.00公里,乡镇、建制村100.00%通硬化路,以上均达成年初任务目标。

“三通”目标全面实现,圆满完成交通扶贫“三通”目标,建制村通硬化路、通邮、通客车均达100.00%

建设美丽公路、打造最美交通重点工作完成良好,其中“美丽公路”示范路(县道)建成1905公里,实现县乡村道绿化率94.00%71.10%59.10%;县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8.10%80.20%74.20%

数字交通建设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增强。数字化交通知晓率为98.00%ETC安装任务完成率97.00%;“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非现金多元化支付”覆盖比例>20.00%,“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板块按要求100.00%建成。

交通运输服务优化,全年公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增长15.49%,全市新增航线8条,旅客吞吐量175万人次。快递乡镇网点覆盖率达100.00%,邮件全程时限达标率为99.50%

公众出行服务水平提升,实现“三通”目标,交通投诉办结率达100.00%,公交车正点发车率达92.00%,均实现年初目标。

公路质量监督加强,建设管理严格规范,公路质量监管覆盖率和公路质量合格率均达100.00%

交通执法力度加大,行业治理凸显成效,路政执法监管率和结案率均达100.00%

4)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效果指标满分25分,评价得分23分(得分率92.00%),具体职履效益评价情况如下:

根据保山市《2020年度全市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关于2020年度全市综合考核评价等次的通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考评结果为“优”。

经济效益方面,交通涉及市GDP增长经济指标达成较好。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5.49%,航空运输总周转量1.05亿吨公里,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9.55%

社会效益方面,有效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一超四罚”、“黑名单”制度,及时对抄送的违法车辆、人员进行处罚;具有完备的应急救援体系,具备针对交通重点领域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记录,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平台及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实现全覆盖。2020年交通运输死亡人数1人,较上年同比持平;交通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0次。

生态效益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绿色公交占比84.08%,中心城市绿色公交占比99.27%;截至20216月,全市绿色公交占比86.95%,中心城市绿色公交占比99.27%。交通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避开生态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预算执行预期目标未细化,目标数据和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准确具体。存在绩效目标与部门工作目标、整体绩效指标值与对应项目绩效指标值联系不紧密等问题。二是预算申报设置指标未将部分重点工作和职能职责相关指标纳入申报管理,对节能减排指标和绿色出行的关注度不够。三是绩效自评表指标设置未细化,未能有效结合年初绩效目标以及上级工作要求设置评价指标,不能客观、全面反映本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绩效自评的可利用性。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建立部门内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机制,加强各业务科室与申报绩效目标的部门沟通协作,避免部分绩效目标出现简单汇总的情况;二是合理细化自评指标,加强实施部门对绩效自评工作规范性的理解,保证自评工作全面有效实施。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1630日在门户网站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管理经验:

①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②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③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④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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