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维护保障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持续增长;探索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日渐安全便捷。统筹做好道路运输安全保障、隐患清零、联网联控、智能监管等工作,持续保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严厉打击和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加强。在营运市场牢固树立低碳、环保意识及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培养一支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场管理执法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1,624,266.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24,266.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77,281.68元,增长9.25%,主要原因: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执法办案项目经费,本年度增加了“执法办案项目补助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1,624,266.44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1,595.24元,占总支出的88.23%;项目支出3,722,671.20元,占总支出的11.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79,755.05元,增长7.77%,主要原因:上年度未安排执法办案项目经费,就没有对应支出,本年度增加了“执法办案项目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325,144.57元,基本支出减少了1,045,389.5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5,389.52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外协助执法人员减少后,由编外人员产生的差旅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97,226.81元,占基本支出的8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04,368.43元,占基本支出的10.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22,671.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5,144.57元,增长836.4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安排执法办案项目经费,只有前年结余经费397,526.63元支出,本年度增加了执法办案项目补助经费3,722,671.2元,相应项目支出增加3,325,144.5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开支主要用于维护保障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持续增长;做好建制村通客车“通稳”工作,探索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围绕“强化道路运输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企业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统筹做好道路运输安全保障、隐患清零、联网联控、智能监管等工作,持续保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严厉打击和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加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治理,实施动态监控、源头治超、非法营运治理等专项行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逐步筑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执政之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24,266.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77,281.68元,增长9.25%,主要原因: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执法办案项目经费,本年度增加了”执法办案项目补助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3,02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9,000.00元,职业年金缴费25,047.89元,退休公用经费开支40,800.00元,离休费79,245.00元,遗属生活补助19,800.00元,抚恤费639,131.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30,46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3,630.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8,651.11,基他社会保障缴费34,872.49元,医疗费30,000.00,医疗费补助83,31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806,97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6,179,515.00元,津贴补贴8,140,349.00元,奖金5,712,463.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22.9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477.05元,办公费761,627.08元,印刷费16,790.00元,咨询费30,000.00元,手续费5,799.53元,水费39,764.40元,电费103,253.24元,邮电费215,376.73元,物业管理费31,562.00元,差旅费525,105.08元,维修费63,305.00元,会议费7,600.00元,培训费94,482.00元,公务接待费3,462.00元,被装购置费51,849.00元,劳务费1,533,051.88元,工会经费564,976.84元,福利费174,58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166.43元,其他交通费1,325,020.00元,生活补助149,825.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39,298.20元,办公设备购置777,643.00元,无形资产购置7,52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628.43元,完成预算的46.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166.43元,完成预算的46.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62.00元,完成预算的43.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厉行节约管控公务车运行费用及接待费支出,其次是昌宁局在编公务用车报废运行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65.67元,下降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47.67元,下降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元,下降0.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厉行节约管控公务车运行费用及接待费支出,其次是昌宁局在编公务用车报废运行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166.43元,占97.06%;公务接待费支出3,462.00元,占2.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166.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166.4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公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6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产生的6个接待批次4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4,368.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081.57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单位协助执法人员减少后,由编外人员产生的差旅费支出减少。其中:行政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4,368.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081.57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单位协助执法人员减少后,由编外人员产生的差旅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61,627.08元,印刷费16,790.00元,咨询费30,000.00元,手续费5,799.53元, 水费39,764.40元,电费103,253.24元,邮电费215,376.73元,元,差旅费187,027.02元,会议费7,600.00元,培训费94,482.00元,公务接待费3,46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166.43元,其他交通费1,325,0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资产总额30,238,340.39元,其中,流动资产5,672,001.67元,固定资产21,798,483.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67,855.5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0,918.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786.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3,98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元;出租房屋7,111.19平方米,账面原值9,617,354.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1,063.6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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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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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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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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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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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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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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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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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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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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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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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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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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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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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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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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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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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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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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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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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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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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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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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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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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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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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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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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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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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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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38,3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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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2,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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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98,4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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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8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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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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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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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3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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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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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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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7,8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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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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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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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21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9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04.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751.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9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机构职能职责,为维护保山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管理的依法行政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经济能力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文件依据设置了交通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项目按执法办案成本372.27万元的支出规模,确保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正常运转。项目实施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预算安排为372.27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证2020年度交通执法业务的正常运行,我局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和年初制定的执法任务,制定出具体的交通执法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交通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好每次上路日记、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专项行动业务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交通违法案件。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及指标安排,2020年安排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372.27万元交通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年度内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372.27万元,由市财政下拨。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为:办公费46.43万元,印刷费1.02万元,咨询费3.00万元,手续费0.20万元,水费0.86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8.26万元,差旅费23.24万元,维修费6.33万元,培训费8.47万元,被装购置费5.18万元,劳务费153.31万元、工会经费10.74万元,福利费11.1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3.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7.76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75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00%。上述项目开支均与交通执法办案业务息息相关,有效保证了我局交通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及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该支的不支,不是本项目的相关费用不列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市财政安排资金为372.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交通执法办案年度整体履职支出规模目标372.27万元,确保年度内营运市场秩序维护及安全维稳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完成年度项目履职支出规模目标;完成年度单位项目支出成本预算目标,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确保运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运输市场安全事故倒查责任减少,营运市场投诉率比上年降低。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该项目,年度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目标实现增长15.43%,履职效益明显;树立起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方便安全,运输市场发案率小于上年;在营运市场及运管日常工作中逐步竖立起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培育了一支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场管理执法队伍;管理费用逐年降低,履职效益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群众中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群众满意度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总体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项目执行结果通过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平台进行统一公开。从项目开展过程、结果来看,我局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未发现相关问题;从资金预算目标设定情况看,本项目在科学配置成本预算的基础上,由于行业临时工作及交通突发事件的不可预测,年中执行过程略显资金紧张,正是这种略微紧缺,也促使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执法习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注重加强执法队伍的督导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进-步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规范及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电子信息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创新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单位针对部门业务特点,设置了预算执行动态管控定期表单,及时监督管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重点费用使用情况、收支平衡控制情况,统筹预算资金合理配置资源,保障年度项目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机构设置情况:设1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资产财务科、监察督察科、政策法规科、运输市场秩序科、运输站场监督科、从业人员管理中心、执法信息网络中心、路政执法大队、应急处置大队;设5个派出机构:隆阳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施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龙陵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人员情况: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事业编制190名。其中:党总支书记兼局长1名(副处级),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11正1副);派出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名(10正10副)。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6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维护保障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持续增长;探索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日渐安全便捷。统筹做好道路运输安全保障、隐患清零、联网联控、智能监管等工作,持续保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严厉打击和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加强。在营运市场牢固树立低碳、环保意识及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培养一支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场管理执法队伍。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总收入预算3,162.4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3,16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16万元,项目支出372.27万元;
2020年度总支出预算3,162.4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16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16万元,项目支出372.27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每年完善修订预算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市财政的公开要求准时及时、真实完整的在网上公开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信息;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各项资金,按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效,对年度内预算资金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动态监控管理,能将有限的财政预算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能。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保证年度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目标执行顺利,维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正常运转,保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加强,确保运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自评指标体系
本单位主要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上设置的指标体系。该体系设置了三级指标进行绩效自评,设“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我单位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别在统一的二级指标下设置本单位适用的8个三级指标,每个指标按照“指标性质”、“指标值”、“度量单位”、“实际完成值”等设置因素进行评价,将本年完成实绩与设置的目标值逐一对比,采用百分制评分,得出年度最后自评成绩,按自己成绩分数确定自评等级。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对2020年预决算数据对比核实、对2019及2020上下年数据对比分析,然后对数据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对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自评,最后形成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目标设定:完成年度单位整体支出成本预算目标,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确保运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2020年整体支出成本预算3,162.43万元,年末全部执行完成,保证了整个系统正常工作运转及交通运输执法办案等重点工作的正常开展。
投入-预算配置:年度预算资金到位率。确保运管系统正常工作基本支出预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年度整体支出年初预算3,162.43万元,全部安排到位,保障了工作运转。
(2)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预算执行:维护保障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持续增长;探索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日渐安全便捷。营运市场牢固树立低碳、环保意识及循环经济理念,培育出一支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场管理执法队伍。年度运输市场管理保运转基本支出2,790.16万元,预算执行过程运行良好,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过程-预算执行: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健康稳定,严厉打击和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加强。年度预算执行交通运输办案成本372.27万元目标,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安全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过程-预算管理:在营运市场及运管日常工作中竖立起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培育一个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场管理执法队伍形象,费用管控指标合理递减,统筹管理保证收支平衡。年度内成本支出指标管控在年初预算3,162.43万元规模之内,低碳、环保、循环经济理念不断加强,收支平衡管控适当。
过程-资产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定期清盘核对,账实相符,盘活资产存量,尽量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价值。年度内实物资产与账务资产相符,能有效发挥现有资产的最大效能,保障行业工作顺利开展。
(3)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职责履行:树立起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在营运市场及运管日常工作中竖立起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市管理及执法队伍形象。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出行日渐安全便捷。年度整体履职支出进度等于年初预算3,162.43万元支出规模,履职情况良好到位。
(4)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履职效益: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出行日渐安全便捷;营运市场牢固树立低碳、环保意识及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市管理及执法队伍;群众满意度高。年度整体履职支出规模等于3,162.43万元的预算目标,履职效果明显,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管理年度执行中突发状况,以及来自政府统筹安排及其他临时工作任务相关支出,与年初预算项目的不能预见性之间存在矛盾,使预算执行中资金统筹困难。
整改情况:提高对各种信息来源的把控及敏锐度,加强年初预算的预见性,按历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留预算资金空间,保障应急及临时突发事件及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单位将对支出自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及时调整修正工作方向及支出结构,优化本部门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中的各个环节。同时注意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及工作调研分析、确保预算配置科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项目的设置等方面,充分了解收集基层工作部门的预算收支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分析,汇总筛选,结合履职情况及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合理编写预算草案,尽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管控,加强内控制度及财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确保资金安全及使用效能。我单位针对部门业务特点,设置了预算执行动态管控定期表单,及时监督管控预算执行进度,重点费用使用情况、收支平衡控制情况,统筹预算资金合理配置资源,保障年度行业工作重点任务顺利进行,保证费用管理不超标准;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全方位提高把握政策水平能力及业务处理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