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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2-092102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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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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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1000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项目建设持续提速。全力加快公路、铁路、机场等项目建设,全年累计完成综合交通投资177亿元,占全市的18%,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21292公里,公路密度108.4公里/百平方公里。一是公路建设稳步推进。昌保高速分段实现联网收费,施勐、瑞孟、链子桥至勐糯等高速加快实施,老营至板桥段、永昌高速进场道路实现开工,弥昌、昌链及腾冲联边高速等项目前期加快推进,全年高速公路完成投资83.5亿元。腾冲机场一级路建成通车,保山机场周边道路改扩建顺利完工,泸腾二级路完成施工招标,龙陵至龙镇桥二级路和龙陵火车站至象达二级路等项目前期有序推进。二是铁路机场加速推进。大瑞铁路大保段保山境内工程及地方配套即将建成,保瑞段控制性工程及站场、蒲缥铁路专用线、蒲缥站前配套设施等项目稳步推进;芒市至腾冲猴桥铁路、保山至泸水铁路完成工可编制和咨询评估。保山机场新航站楼投入使用,保山、腾冲机场跑道延长等项目开工建设。三是项目计划争取有力。主动对接做好项目谋划,综合交通重大项目纳入省级“十四五”规划16个、投资超过1000亿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6个、投资670亿元,铁路项目2个、投资220亿元,民航项目3个、投资40亿元,水运项目5个、投资10亿元,农村公路5000公里、投资30亿元。四是建设资金保障有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顺利完成沙蒲一级路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累计争取财政性资金、省交通产业基金、专项债及融资到位77.17亿元,占年初计划30亿元的257.23%,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10.74亿元,占全市争取总额的32.21%;高速公路贷款融资54.32亿元。

2.乡村振兴持续发力。一是农村公路再创佳绩。腾冲清水旅游环线建成通车,龙川江旅游资源路及施甸红色旅游线加快推进,全年协调争取乡镇通三级、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安防工程等农村公路建设计划590项、1103.6公里,实施危桥改造28座,全市75个乡镇(街道)通三级路达68%(2021年底),8309个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达79%。二是管理养护再上台阶。“路长”责任制实现全覆盖,制定涉路村规民约956个村,设置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3178块;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创新推广“村党组织+合作社+群众”等七种管养新模式,全市列养农村公路1.25万公里,设立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5769个,县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分别达84.45%、80.24%、78.68%。三是示范创建再出成效。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11个,全市农村公路质量抽检全省第一,养护管理评为全省优秀,保山、腾冲分别获评国家“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和示范县,昌宁列为全省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腾冲市交通运输局获省级扶贫先进集体。四是挂钩帮扶再显担当。调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14名,干部职工深入走访7次,组织春节慰问走访、支部结对共建、人居环境提升等活动40余次,采取“工会+消费扶贫”采购农特产品5次,协调帮扶项目8个、投入资金430余万元。

3.服务品质持续提升。一是道路运输稳步推进。腾冲旅游汽车客运站及芒宽客运站、腾冲货运站、龙陵公交综合站建成使用,保山现代物流中心(工贸园区)一期项目、施甸客运站、昌宁卡斯综合运输服务站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昌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正式命名,龙陵纳入交通运输部第二批示范创建名单;瑞和锦程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评审待部审批;省级“以奖代补”综合评定全省第二。全市7户省级帮扶企业获贴息贷款补助465.59万元,7户运输企业申请减免税收1315.7万元,发展困境得到缓解。新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站场线路认定、许可及备案全部完成,客运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年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1509409.8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0%。二是民航水运稳中有进。“保腾芒”滇西机场群空地协同一体化运行平稳,开通省内外航线44条,完成航空运输总周转量11455.99万吨公里,同比增长29.2%。航运旅游发展规划印发实施,11座便民码头及怒江中下游航道建设工程前期稳步推进,完成水上运输总周转量59.21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8.6%。三是邮政快递势头良好。快递“进村、进厂、出境”工程加快实施,末端服务网点建设提速,邮政网点乡镇实现全覆盖,昌宁列为全省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全市累计完成邮政业务总量35610.63万元,同比增长43.8%。四是数字交通取得突破。智慧交通试点创建深入推进,运行监测展示平台和数据中心投入使用,保山数字交通“一张图”基本建成;“保交行”市内快车正式上线,信息交互平台全省推广;“互联网+公交+银行”模式逐步完善,新办公交IC卡7000余张。

4.行业治理持续优化。一是疫情防控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机场、客运站场、驾培机构、运输车辆、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开通防疫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处置人员、物资、病员优先运送。二是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腾冲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点建成使用,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政策全面落实,货运车辆年审、客货危从业资格证办理等热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网上可办率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和“一门”进驻率均达100%;扎实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整改顽瘴痼疾问题24项,“体验式、说理式及走访调研式”执法普法活动广泛应用;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余次、抽查企业200余家,轮训执法队伍450余人次,查处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案件400余起,列管从业人员548人。三是工程管理规范有序。建立高速公路“阳光工程∙廉洁通道”长效机制,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简化设计审查审批流程,通乡三级路审批进度明显加快;高速公路“品质工程”、“平安工地”创建深入推进,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完成项目参建企业信用评价83户;严控造价成本,完成项目设计预算和控制价审查57项,审减投资2600万元;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六制一金”制度,协调处理欠薪问题94个,追讨工资1258.5万元。四是发展底色更加鲜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区域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贯穿项目规划建设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牵头事项全部办结,扬尘污染、公路排水等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绿色出行创建活动全面启动,路域环境整治及美丽公路、美丽服务区建设全力推进,柴油货车及船舶污染治理持续巩固,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车339辆,交通节能指标圆满完成。五是平安建设稳中向好。制定下发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交通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全面启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抓好交通行业平安建设,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和COP15大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单位);

2.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6,099,780.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99,350.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9.7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83,784,255.44元,下降92.8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减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9,000,000.00元、土地开发整理成本276,898,500.00元、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项目资金5,000,000.00元,使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6,868,853.70元。其中:基本支出37,956,212.50元,占总支出的49.38%;项目支出38,912,641.20元,占总支出的50.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81,662,205.24元,下降26.7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在职人员减少,津补贴政策调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减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9,000,000.00元、土地开发整理成本276,898,500.00元、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项目资金5,000,000.00元,使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956,212.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7,125.24元,下降9.8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在职人员减少,津补贴政策调整,使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17,678.35元,占基本支出的8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38,534.15元,占基本支出的10.38%。基本支出人均165,747.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12,641.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7,535,080.00元,下降96.17%,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减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9,000,000.00元、土地开发整理成本276,898,500.00元、G56杭瑞高速保山坝区立交改扩建项目资金5,000,000.00元,使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4,666,800.00元,用于绕城高速国开基金还本付息,绕城高速已于2019年12月建成,2020年6月通车运营,目前已在顺利运营;执法办案补助经费556,319.14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需差旅费、办公费、法律顾问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内网基础环境建设和链路经费50,000.00元,用于涉密机房改造建设,现机房改造已完成;交通工作会议费25,500.00元,用于召开2021年交通工作会议产生的会场租用费、资料印刷费等,会议已圆满召开;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764,500.00元,用于支付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项目前期支撑性报件编制费用,该项目工可、初设已获批,除水保正在报审外,其他支撑性报件如用地预审、地灾、矿压等均已获批;弥昌、昌链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125,724.00元,用于开展弥昌、昌链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所需差旅费和办公费;2021年加快交通运输行业恢复发展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5,400,000.00元,用于落实辖区内支持交通运输企业恢复发展;水上安全监督经费3987.00元,用于海事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差旅费;保山站房规模扩大工程建设经费2,600,000.00元,用于支付大瑞铁路保山站站房规模扩大工程建设费用,站房规模由4000平方米扩至12000平方米;大瑞铁路工程经费497,900.00元,用于支付大瑞铁路保山牵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电缆管沟(西山引入段)建设费用;大瑞铁路蒲缥站至蒲缥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经费4,000,000.00元,用于支付大瑞铁路蒲缥站至蒲缥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经费;大瑞铁路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编制经费249,706.00元,用于支付大瑞铁路保山站站位迁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报告已于2019年编制完成;航空航线协调经费39,925.00元,用于开展航空航线协调有关工作的差旅费;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2,000,000.00元,用于补助市公交公司发放职工工资、缴纳职工社保;春节慰问活动经费52,000.00元,用于对高速公路、二级公路指挥部、铁路项目部、机场等进行春节慰问。2.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执法办案补助经费2,231,188.25元,用于开展道路运输执法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等。3.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72,199.06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指导工作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路造价监督审查、料场调查经费20,506.75元,用于对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及对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收集上报材料价格信息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等。4.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517,841.00元,用于支付在监的昌保、施勐、腾猴、绕城、保施高速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交工验收等所需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办公费、设备购置等。5.保山市交通建设管理处: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建工程专项资金5,038,545.00元,用于支付项目工程建安款,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决算审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97,050.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2%。与上年对比增加9,400,101.46元,增长14.9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交通运输行业恢复发展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5,4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4,79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5,8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6,106.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0,733.50元,死亡抚恤416,159.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3,40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68,189.66元,事业单位医疗350,670.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4,542.2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9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8,93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5,509,91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403,623.57元,公路水路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1,819.14元,公路建设5,928,769.00元,公路养护2,787,160.93元,公路和运输安全517,841.00元,公路运输管理22,378,648.76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8,422,523.31元,铁路路网建设7,347,606.00元,民用航空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925.00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2,000,000.00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52,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8,8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977.54元,完成预算的6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7,683.54元,完成预算的7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94.00元,完成预算的41.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用车,车辆使用围绕服务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完成;二是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5,524.84元,增长4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6,972.84元,增长5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8.00元,下降8.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新购公务用车1辆增加119,516.81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683.54元,占95.40%;公务接待费支出16,294.00元,占4.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683.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9,516.81元,购置车辆1辆。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务用车云MH1688因车辆状况极差,于2020年报批后强制报废,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于2021年6月18日通过政府采购在线询价与保山盈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入上汽大通/MAXUS商务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8,166.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项目工作检查指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2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2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项目2021年目标任务跟踪督促协调第八推进组调研工作、“30天无理由退货”推进工作情况实地调研、保山综合交通“一张图”项目建设现场调研、滇西铁路公司调研保山大瑞铁路综合开发用地、开展2021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评价及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9,049.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583.11元,下降1.8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711,963,071.69元,其中,流动资产682,165,513.34元,固定资产27,021,53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76,023.4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687,680.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78,663.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8,774.80元;出租房屋7,111.19平方米,账面原值9,617,354.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8,641.5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4,239.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2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7,977.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7,337.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7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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