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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2-092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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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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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1000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持续促进运输经济增长,全面贯彻“新客规”,稳步推进行业扶贫,推广行业高频事项“网上办”,持续深化驾培行业转型,抓疫情防控常态化,突出交通运输工具防控重点,推进爱国卫生常态化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开展重点联合执法和“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超治理,深化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力度,打赢“庆祝建党100周年”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强化应急保障处置能力,推进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强化地方高速路政管理,推动行业信用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6,678,514.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8,514.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45,752.01元,下降15.6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津补贴政策调整,以及单位人员退休工资支出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1,491,482.9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6,678,514.43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7,326.18元,占总支出的91.64%;项目支出2,231,188.25元,占总支出的8.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45,752.01元,下降15.6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津补贴政策调整,以及单位人员退休工资支出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1,491,482.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47,326.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4,269.06元,下降12.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津补贴政策调整,以及单位人员退休工资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46,415.70元,占基本支出的8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0,910.48元,占基本支出的1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1,188.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1,482.95元,下降40.06%,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压减。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维护保障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持续增长;做好建制村通客车“通稳”工作,探索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围绕“强化道路运输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企业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统筹做好道路运输安全保障、隐患清零、联网联控、智能监管等工作,持续保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严厉打击和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化发展,确保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加强;推动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巩固客货保通保畅,积极宣传助企纾困政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治理,实施动态监控、源头治超、非法营运治理等专项行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强化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逐步筑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执政之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78,514.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45752.01元,下降15.6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津补贴政策调整,以及单位人员退休工资支出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1,491,482.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7,46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0,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5,376.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5,126.01元、死亡抚恤416,159.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8,60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81,203.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7,4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3,8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2,378,64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8%。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22,378,648.76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9,800.00元,支出决算为234,999.54元,完成预算的6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683.54元,完成预算的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6.00元,完成预算的46.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管控公务车运行费用及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7,371.11元,增长9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8,517.11元,增长10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6.00元,下降33.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昌宁运管局于2021年9月购入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683.54元,占99.01%;公务接待费支出2,316.00元,占0.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683.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9,516.81元,购置车辆1辆。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务用车云MH1688因车辆状况极差,于2020年报批后强制报废,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于2021年6月18日通过政府采购在线询价与保山盈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入上汽大通MAXUS商务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166.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交叉督导2次14人、云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研督导2次11人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0,910.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7.95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经费预算减少,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0,800.00元,办公费237,380.00元,印刷费47,206.00元,手续费5,953.96元,水费19,151.2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208,170.59元,物业管理费38,400.00元,差旅费299,987.00元,会议费24,279.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316.00元,工会经费475,700.00元,福利费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166.73元,其他交通费1,334,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资产总额25,377,264.59,其中,流动资产1,625,854.31元,固定资产21,068,877.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82,532.8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61,075.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9,605.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8平方米,账面原值15,904.3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8,774.80元;出租房屋7,111.19平方米,账面原值9,617,354.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8,641.5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9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75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90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3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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