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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管在建公路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县(市、区)公路质监站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制度,审查质量监督申请,办理监督手续;审查项目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负责监督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组织监督项目竣工复测工作,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监督报告。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负责全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监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渔船检验相关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在监项目监督情况:在监的地方高速项目5个,分别是昌保高速、施勐高速、腾猴高速、绕城高速、保施高速共计220.937公里。一级路项目1个,腾冲机场连接线6.847公里。二级路项目1个,固自二级路51.59公里,农村公路18个项目,共计105.684公里。质量监督覆盖率100.00%。完成“能通全通”工程腾猴高速路基中间交工31.12公里,完成率74.00%。桥梁工程共计144座(单幅),已交工36座,完成率25.00%。隧道工程共计24座(单幅),已交工16座,完成率67.00%;完成昌保高速路基中间交工48.74公里,完成率67.26%。桥梁工程共计195座,已交工93座,完成率37.44%。隧道工程共计30座,已交工9座,完成率30.00%。
2.严格执行工程交(竣)工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2021年交竣工验收情况:在目前已完工交验的公路建设项目中,完成竣工验收项目2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00%。优良率为16.67%。其中合格工程12个,优良工程2个,计86.69公里,并编写检测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2份。对已竣(交)工检测的项目开展质量回访,适时掌握质量动态,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质监工作责任落实。我站建立了每条高速公路、每个县区一个监督联络人的机制,明确了监督联络人的职责职能,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年初我站制定了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为全年的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根据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对腾猴高速、腾冲机场连接线、固自二级路的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4.督促县级质监机构正常运转。按成立时间排序,昌宁县(2013年)、腾冲市(2016年)、施甸县(2016年)、龙陵县(2017年)、隆阳区(2019年)都成立了县级质监机构,为提高公路工程监督力度提供了基础。根据《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一般农村公路监管权限下放县级质监机构,加强了对县级质监机构监督工作的检查力度。
5.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多形式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活动,对在建项目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2次,其中综合督查1次、“平安工地”考评督查2次、开展质量巡查14次、交竣工检测7次,形成检查报告2份,发送抽查意见通知书26份。2021年5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腾猴高速、腾冲机场连接线、固自二级公路进行质量综合督查,腾猴高速共查出存在问题75条,其中质量管理行为存在问题45条,施工现场存在问题30条。腾冲机场连接线共查出存在问题60条,其中质量管理行为存在问题30条,施工现场存在问题30条。固自二级公路共查出存在问题41条,其中质量管理行为存在问题27条,施工现场存在问题14条,现已整改完毕。9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施勐高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发现安全隐患232条,其中基础管理存在问题157条,施工现场存在问题75条,目前正在整改中。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勐高速开展了人员履约检查,发现问题3条,发出抽查意见通知书1份;开展实验室能力核验检查,发现问题46条。共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9份,截至目前共下发抽查意见书17份。已整改完毕。
6.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开展 “质量强市”、“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多形式的广泛宣传,激发各建设项目争创“品质工程”、“平安工地”,推动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更上一层。如在“安全生产月”顺利完成保山市2021年综合应急演练活动中昌宁至保山高速公路隧道突泥涌水事故应急演练、参加保泸高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等。
7.以“平安工地”考评作为强有力抓手,督促各从业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目前,已完成对昌保高速、腾猴高速、腾冲机场连接线一级公路和腾冲固自二级公路上半年“平安工地”考评督查工作,及时上报省厅质监局报告。
8.进一步规范监理和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中人、机、物符合标准要求,同时加强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行为,已完成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及上报工作。
9.迎接上级部门各类监督检查。接受省厅质监局对昌保高速开展质量综合督查、省2021年度农村公路扶贫公路质量安全检测志愿帮扶工作、省厅对昌保高速安全督查、省厅安全办对保泸、施勐和腾猴高速安全生产督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如2021年7月27日至30日积极配合厅质监局对昌保进行了质量综合督查,共发现问题132个,我站及时下发了抽查意见通知书,现已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报告上报省厅质监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2,066,545.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6,545.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9,956.24元,下降6.34%,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退休1人,10月调入1人,津补贴改革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同时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2,066,711.08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870.08元,占总支出的74.94%;项目支出517,841.00元,占总支出的25.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9,625.82元,下降6.33%,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退休1人,10月调入1人,津补贴改革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同时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8,870.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466.82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退休1人,10月调入1人,津补贴改革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0,286.41元,占基本支出的95.57%,人均134,571.4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403.67元,占基本支出的4.42%,人均6,218.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84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159.00元,下降13.69%,主要原因是2021年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545.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减少139,791.03元,下降36.25%,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57,632.03元,主要为2021年4月退休1人,10月调入1人,津补贴改革导致减少。
2.项目支出减少82,159.00元,主要为2021年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61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320.32元;职业年金支出34,097.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44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440.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004.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79,6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1%。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对比无变动。2020年、2021年均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153,424.59元,其中,流动资产7,708.37元,固定资产145,716.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923.81.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396.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