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承担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对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地方路政执法、源头治超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喜迎二十大,党建引领高位推动。一是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二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巩固党建责任落实;三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四是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全力推动作风效能革命。一是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二是深入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三是深入开展三个“大比拼”;四是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3.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道路运输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一是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三是巩固行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4.全力促进行业融合发展。一是持续增强客货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客货行业转型升级,巩固建制村通客车100%,抓好“互联网+”助推网络货运、网约出行、电子客票等技术创新,抢抓“动车经济”红利,持续巩固物流保通保畅成果;二是创新驱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强化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持续推行绿色交通。
5.全力抓细抓实文明创建。结合“单位、行业、网格责任区”文明创建工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6.全力巩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一是强化运输市场秩序治理能力,以常态化监管和关键时段重点整治相结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整治;二是持续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驾培机构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教练员不规范教学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拓展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四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提升执法的“力度与温度”;四是全力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资产财务科、监察督察科、政策法规科、运输市场秩序科、运输站(场)监督科、从业人员管理中心、执法信息网络中心、路政执法大队、应急处置大队。所属单位0个,派出机构5个,分别是:
1.隆阳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施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3.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4.龙陵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5.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4人(离休0人,退休8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7,009,556.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09,556.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1,042.48元,增长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1,042.48元,增长1.2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津补贴政策调整,包含基本调标和新增基础绩效奖,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7,009,556.91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7,634.41元,占总支出的92.59%;项目支出2,001,922.50元,占总支出的7.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1,042.48元,增长1.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0,308.23元,增长2.29%;项目支出减少229,265.75元,下降10.2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津补贴政策调整,包含基本调标和新增基础绩效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07,634.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30,603.57元,占基本支出的8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77,030.84元,占基本支出的10.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1,922.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道路运输执法办案经费1,703,143.69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683.69元、资本性支出405,460.00 元。主要用于一是强化运输市场秩序治理能力,以常态化监管和关键时段重点整治相结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整治;二是持续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驾培机构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教练员不规范教学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拓展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四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提升执法的“力度与温度”;四是全力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全面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力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强力推进危货(燃气)运输和农村客运整治。
2.2022年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109,576.5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76.51元。主要用于一是加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多渠道组织对缅跨境运输会谈,落实《保山市商务发展和口岸(通道)功能提升“十四五”规划》,做好跨境运输便利化促进工作,支持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各级跨境运输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腾冲猴桥口岸香蕉等农产品跨境运输工作方案》、《自治通道跨境货物运输工作方案》、《滇滩通道跨境货物运输工作方案》要求履行运管部门职能职责;三是主动加强与边境乡镇和边境管理部门对接联系,采取跨部门、跨乡镇联勤联动和案件移交等形式,加大对非法营运和走私成品油、非法越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组织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提升出入境运输安全通畅能力,加大对国际道路运输企业的指导力度,扶持培养本地具备国际道路运输资质的货运物流企业做大最强,培育和鼓励辖区内满足条件的货运企业进行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不断扩充腾冲市国际道路运输能力。
3.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专项经费189,202.30元,其中:劳务费57,000.00元、委托业务费132,202.3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09,556.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1,042.48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津补贴政策调整,包含基本调标和新增基础绩效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4,26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90,420.8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4,584.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1,814.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22.14元;就业补助189,202.3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9,202.30元;抚恤644,638.00元,其中:死亡抚恤644,63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8,32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98,327.0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58,969.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9,357.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66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6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2,356,30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7%。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22,356,308.77元,其中:公路运输管理22,356,308.77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997.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5,997.9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997.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5,997.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公务车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9,001.55元,下降5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516.81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168.74元,下降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6.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公务车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7,030.84元,比上年减少223,879.64元,下降7.7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日常办公费用、印刷费、会议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0,798.40元、办公费295,145.58元、印刷费36,836.20元、水费14,180.16元、电费68,468.10元、邮电费203,000.84元、差旅费149,945.00元、会议费5,650.00元、培训费9,760.00元、劳务费7,128.01元、工会经费422,720.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997.99元、其他交通费1,317,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资产总额43,045,048.39元,其中,流动资产263,813.10元,固定资产38,512,392.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68,842.8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6,581.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4,348.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951.30平方米,账面原值5,509,219.5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04,328.67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712.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3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387.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034.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9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