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管在建公路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县(市、区)公路质监站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制度,审查质量监督申请,办理监督手续;审查项目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负责监督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组织监督项目竣工复测工作,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监督报告。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负责全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监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渔船检验相关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100%。2022年在建项目监督情况:在建的地方高速项目2个,分别是施勐高速、昌保高速共计168.367公里。农村公路13个项目,共计459.98公里。二是严格执行工程交(竣)工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2022年交竣工验收情况: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项目1个,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建工程竣(交)工检测,检测里程0.585322公里;完成交工检测项目1个,腾猴高速环保(绿化)交工质量检测,检测里程52.099公里;完成施勐高速路一分部、二分部、三分部路基中间交工检测,完成昌保高速公路禹家寨、田园隧道交工质量检测,并编写检测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2份,完成腾猴高速竣工检测大纲评审工作。对已竣(交)工检测的项目开展质量回访,适时掌握质量动态。三是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职责。2022年开展质量综合督查2次、质量巡查17次、形成检查报告2份,发送抽查意见通知书5份;开展安全督查10次,“平安工地”考评抽查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科、检测科、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730,10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0,100.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6,445.73元,下降16.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6,445.73元,下降16.2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正常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减少委托第三方安全及质量督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730,100.14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772.14元,占总支出的91.89%;项目支出140,328.00元,占总支出的8.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6,610.94元,下降16.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902.06元,下降2.64%;项目支出减少377,513.00元,下降72.9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员正常调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减少委托第三方安全及质量督查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9,772.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3,489.1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283.00元,占基本支出的4.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32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140,328.00元,一是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100%。2022年在建在建的地方高速项目2个,分别是施勐高速、昌保高速共计168.367公里。农村公路13个项目共计459.98公里;二是严格执行工程交(竣)工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项目1个,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建工程竣(交)工检测,检测里程0.585322公里;完成交工检测项目1个,腾猴高速环保(绿化)交工质量检测,检测里程52.099公里;三是2022年开展质量综合督查2次、质量巡查17次、形成检查报告2份,发送抽查意见通知书5份;开展安全督查10次,发现安全隐患166条,已整改完成166条,“平安工地”考评抽查1次;四是严格监理和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100.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36,445.73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委托第三方安全及质量督查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30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8,303.89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53.8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80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805.5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065.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3,740.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20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2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34,79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3%。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434,790.71元,其中: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137,538.00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297,252.71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149,767.80元,其中,流动资产7,000.39元,固定资产142,767.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56.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8.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在决算过程中对2022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填列有误,导致决算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据与年初批复数据不一致,现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22﹞4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交财〔2022〕4号)填列有关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48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