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1-11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复议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行政复议应诉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参加行政应诉,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较2020年取得较大进展,在法治保山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行政复议工作
截至2021年10月20日,行政复议应诉科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2件(含2020年结转5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4件,受理37件,补正1件,目前共审结24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办理结案。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案过程中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作出撤销或确认违法复议决定8件,案件纠错率为33.33%。对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普遍问题,以行政复议建议书的形式对有关机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及时改正并反馈改进情况,倒逼行政机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同步完成全国行政复议平台2021年案件在线办理工作,坚持书面材料和案件平台录入同推进。
二、积极应对开展好行政应诉工作
截至2021年10月20日,行政复议应诉科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1件,其中一审24件,二审36件,再审1件。目前法院已审结41件,41件均胜诉。
三、办理市政府转办事项
截至2021年10月,办理市政府转来处理事项15件,其中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履行法定职责申请8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2件,省检察院抗诉通知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拟定答复并按程序报批后回复。
四、开展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工作
根据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总要求,开展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一是报请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保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二是起草《保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三是2021年6月30日向社会发出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除海关、金融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外,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四是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和《保山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为下一步成立保山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打下基础。
五、做好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为做好市司法局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成立了市司法局法律顾问选聘工作评审委员会,同时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及审核小组。7月20日发出市司法局选聘公告,4名律师报名参选。经过资格审查、基本情况审核及与参选律师开展面商,最后报经局党委同意,确定云南滇拓律师事务所徐荣华律师团队为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单位。
六、下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也还存在着案件数量增长与行政复议人员队伍不相适应、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在下步工作中,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动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充分认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结合中央、省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推动、落实好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检查督导,完成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期间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全力办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和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对专业性和政治敏感性强的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中,加强对行政诉讼法律知识和应诉技巧的学习,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办理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