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3-7-/2022-1209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复议 发布日期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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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诉科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行政复议应诉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参加行政诉讼,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在推进法治保山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行政复议应诉科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情况

(一)依法开展案件办理工作

截至2022年10月14日,行政复议应诉科共办理各类案件151件,其中复议案件85件,诉讼案件49件,履行法定职责等其他类型案件17件。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复议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5件,其中2021年结转6件,2022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9件,不予受理5件,补正后放弃申请1件,受理73件,受理率为92.41%。目前已审结63件,未结案10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结案。作出撤销或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13件,案件纠错率为20.63%,调解和解后终止审理3件,调解和解率为4.7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有效纠正了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同步完成案件在线办理工作,书面材料和案件平台录入同推进,所有案件均已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平台。

2.行政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9件,其中2021年人民法院未审结结转14件,2022年新收人民法院应诉通知35件,其中一审4件,二审15件,再审通知16件。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已审结45件,45件均胜诉。

3.办理市政府转办事项。办理市人民政府转来处理事项17件,其中履行法定职责申请12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1件,办理检察院抗诉案件4件,均代市政府拟定答复并按程序报批后回复。

(二)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一是制定了《保山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2021年12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选聘32名委员,为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为有效规范咨询委员会及委员开展工作,制定了《保山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咨询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及委员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二是在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印发了《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的通知》,全市7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均在3月底前按要求设立了行政复议代办点,为基层群众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打通了行政复议“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构、编制落实。市本级及五县(市、区)已基本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同程度增加了机构、编制和人员。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成立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2—3名,腾冲市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从林草局调入1名人员。四是向省复议办上报的2个案例,已初步入选云南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三)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协调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保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试行)》,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行“一季度一通报”。2022年1—9月,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50件,其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5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0件,出庭应诉率为91.50%,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隆阳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司法建议书提出处理建议。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行政复议保障不足。行政复议的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等办公用房未建设完成,未列支单独的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带来一定影响。

二是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因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广、案情复杂、办案时限短等原因,办案人员和法官对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认识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复议案件存在败诉风险,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知晓率加大对修正后《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等途径开展面向社会大众以及行政机关的宣传,大力宣传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优越性,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知晓率,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愿、自觉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二)推进规范化建设,增强办案质效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档案室、听证室、接待室等办公场所建设,配备完善行政复议办公设备。探索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办案质量控制、对行政机关的反馈指导制度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中的作用,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听证、案件纠错、调解和解力度,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便民。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加强督促指导,争取改革人员尽快到位,确保行政复议人员队伍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相适应。采取集中培训、案例研讨、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与司法良性互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与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沟通交流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判标准的衔接,研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纠正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有关行政应诉主体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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