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3-7-/2021-072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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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公示

保山市司法局通过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强化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截至目前,顽瘴痼疾“7+N”中(N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存在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队伍存在突出问题),涉及违规参股借贷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人,违规从事律师职业1人,现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公示如下:

一、违规参股借贷

共排查出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2人,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名干警在自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整改措施: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对2名干警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共排查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4人,即市司法局1名干部存在工作失责,违规报销接待费的问题;市天平公证处3名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收取误餐补助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市司法局干部工作失责、违规报销接待费问题,由市司法局党委给予其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并出台《保山市司法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加强权利监督,严格财务管理,切实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促进廉洁、高效的机关建设;对市天平公证处工作人员违规收取误餐补助的问题,由市司法局党委给予谈话提醒处理、清退相关费用,并出台《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服务质量监督的通知》,严格规定公证办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得违规接受服务方宴请吃喝,不得收取公证费外的其他额外报酬、财物或费用。

三、违规从事律师职业

共排查出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1人,该律师从检察院离任后违规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辩护人。未发现有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整改措施:市司法局出台《法院、检察院离职离任人员从事律师工作承诺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由市律师协会要求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律所党支部督促改正,并签订《法院、检察院离职离任人员从事律师工作承诺书》。

保山市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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