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1-07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司法局通过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强化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截至目前,顽瘴痼疾“7+N”中(N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存在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队伍存在突出问题),涉及违规参股借贷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人,违规从事律师职业1人,现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公示如下:
一、违规参股借贷
共排查出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2人,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名干警在自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整改措施: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对2名干警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共排查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4人,即市司法局1名干部存在工作失责,违规报销接待费的问题;市天平公证处3名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收取误餐补助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市司法局干部工作失责、违规报销接待费问题,由市司法局党委给予其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并出台《保山市司法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加强权利监督,严格财务管理,切实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促进廉洁、高效的机关建设;对市天平公证处工作人员违规收取误餐补助的问题,由市司法局党委给予谈话提醒处理、清退相关费用,并出台《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服务质量监督的通知》,严格规定公证办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得违规接受服务方宴请吃喝,不得收取公证费外的其他额外报酬、财物或费用。
三、违规从事律师职业
共排查出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1人,该律师从检察院离任后违规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辩护人。未发现有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整改措施:市司法局出台《法院、检察院离职离任人员从事律师工作承诺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由市律师协会要求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律所党支部督促改正,并签订《法院、检察院离职离任人员从事律师工作承诺书》。
保山市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