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2-030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司通〔2021〕80号)安排部署,我市按照评选表彰工作要求,在充分酝酿、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确定了2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名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和简要事迹
(一)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1.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单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获评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第一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取得全市法治建设成效考评“优秀”等次的佳绩。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推动市场竞争环境规范有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狠抓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2.腾冲市司法局。该单位及其所辖司法所多次荣获中央、省、市相关表彰,注重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优势,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腾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落实,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成效明显。
(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陈艾丽。该同志现任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科长、市放射卫生监督首席卫生监督员,自参加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以来,先后5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所承办的案件2次获得国家卫生监督案例评选一等奖,获全国卫生监督技能大赛优秀个人和全国“健康卫士”优秀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始终扎根在执法工作一线,参与查办卫生监督执法案件近200件,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先后举办放射卫生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500多场次,培训管理相对人达2万余人次。
2.保山市司法局王晋超。该同志先后获得云南司法行政之星、优秀共产党员、“抗疫”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所在家庭被评为隆阳区“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健康家庭”称号。在基层工作科任职期间,总结出的“大调解”工作经验和“三三三”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法在全省推广,探索开展的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成为全省示范;作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并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落实制度,积极推进法治保山建设工作,助力保山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执法满意率和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
二、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日至3月8日。
三、公示要求
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保山市司法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四、受理部门
保山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75-2122159,邮政编码:678000,地址:金山路8号市司法局302办公室。
保山市司法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