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3-0129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函》(云评办函〔2022〕27号)和《关于开展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云司通〔2022〕80号)要求,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工室对各推荐单位评选机构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召开初审工作会议,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签确定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建议推荐名单。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尹艳秋同志被推荐为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个人,按要求现予以公示如下:
尹艳秋,女,中共党员,1987年3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12月份考入保山市司法局。先后在原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工作,现任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她立场坚定,主动担当作为;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工作得到了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她先后在法治宣传、行政复议岗位上工作。在普法工作中,积极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等部门在保山日报、市广播电视台、保山广播电台、保山新闻网四大媒体开设了“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媒体公益普法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指导县(市、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保山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保山市司法局获得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始终秉承复议为民的理念,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起草了《保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筹备成立了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制定了《保山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畅通申请渠道,公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指导各县(市、区)在全市7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使行政复议窗口前移,打通了行政复议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探索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要案慎办,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三年以来,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0余件,行政诉讼案件200余件,市政府转办事项40余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8日至2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各级各界群众、干部职工对尹艳秋同志的监督。如有情况,请以书面、电话或者面谈形式向市司法局政治部反映。反映电话:0875-2148077。
特此公示!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