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3-0509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文号 | 浏览量 |
隆阳区九隆、兰城、青华街道法律服务所:
你向本机关提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事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司法部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九隆、兰城、青华街道法律服务所准予变更机构名称,兰城街道法律服务所准予合伙。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待云南省司法厅统一印制后另行通知领取。
保山市司法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