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2-0818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服务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保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和考古的许可。
二、服务条件
1.申请方应为保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2.已获得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3楼市政务服务B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窗口。
电话:0875-220670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 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格式
| 要求
|
1
| 建设项目文物保护和考古申请
| R原件(收取) |
|
2
| 项目选址意见书
| R原件(查验) |
|
3
| 相关规划图纸
| R原件(收取)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意见书。
送达方式: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3楼市政务服务B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窗口;
电话:0875-2206708。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3楼市政务服务B区监督投诉窗口;
电话:0875-2239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
(一)下载地址:http://ynzwfw.yn.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http://ynzwfw.yn.gov.cn/切换服务地—保山市—网上办事—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