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12号),决定废止《保山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保卫发〔2006〕11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