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wjw-13_A/2022-081907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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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实践证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改革成果广泛惠及人民群众,在解决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深化医改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凸显。在改革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总结推广前期深化医改创造的好做法和成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攻坚克难,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利益藩篱,有利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巩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不断将医改工作向纵深推进,结合保山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深化医改作为推进健康保山建设的强大动力,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遵循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根本路径,着力在建立强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巩固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重要改革举措
(一)建立强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共2项改革任务)
1.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市级医改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1位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
2.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供给效率(共4项改革任务)
1.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每个县(市、区)要重点建设1所中心医院。到2018年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年腾冲市人民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到2020年年底,力争100%的县级中心医院达到要求。
2.加快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高于80%,各级财政补偿不低于10%,医院通过降低运行成本自行消化不高于10%进行补偿。全市执行统一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全面落实政府6项投入责任。
3.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贯彻落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形成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梯次价格体系。
4.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年度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要合理确定和量化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重点控制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和各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次均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构建科学合理就医秩序(共5项改革任务)
1.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明确城市二、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功能定位。
2.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坚持群众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的原则,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3.大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覆盖率达到100%;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4.推进多种形式医疗联合体建设。充分发挥三级医院在医联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牵头组建保山中心城市医疗健康集团和以公立医院为主导的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组建以中医、精神卫生、妇产科为主的跨区域的临床专科联盟。各县(市、区)以县级中心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医疗共同体。施甸县、昌宁县要积极探索开展医保总额付费的医疗共同体试点。
5.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加快提升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2018年实现保山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目标。
(四)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共4项改革任务)
1.深化药品生产领域改革。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2.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坚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全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加强集中采购药品配送管理,完善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提高基层特别是边远地区药品配送到位率,加强低价、短缺药品供应保障。
3.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2018年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4.加强药品使用管理。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进一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按照要求建立重点监控目录,进行专项监管,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量排名公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院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五)巩固完善基本医保制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共5项改革任务)
1.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按要求设立医保基金管理机构,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联动改革提供抓手。
2.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17年年底前实现与全国所有省(区、市)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3.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元复合医保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和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与谈判协商机制。
4.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各类保障互为补充并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
5.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医保的补充作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以及与基本医保相衔接、包含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等保障内容的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模式,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共5项改革任务)
1.理顺政府办医体制。各级政府要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并依据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行使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管理职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和创新公立医院管理方式。
2.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
3.完善院长选拔任用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5号)要求,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机制。推行院长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体系。完善医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5.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推行第三方会计审计监督制度。
(七)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共3项改革任务)
1.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工作,以县为单位核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由县级统筹分配、调剂、使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
2.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合理制定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与核定办法。公立医院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改革完善职称评聘制度。推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级分类评定,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推荐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
3.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在省级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未出台之前,由人社、财政、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医院年度收支预算,在确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医院当年收支有结余的前提下,单独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八)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共2项改革任务)
1.加强健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远程医疗“乡乡通”工程,到2020年,远程医疗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医疗机构。统筹推进省、市、县(市、区)三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和全省医疗卫生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据资源共享通道。
2.大力推进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推进区域医疗资源业务协同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投入保障
(三)加强推进落实
(四)加强探索创新
(五)加强宣传引导
(转载自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