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40409-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09
文号 保医改发〔2024〕2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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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卫生健康工作五个“行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级各相关单位:

现将《保山市卫生健康工作五个“行动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保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卫生健康工作五个“行动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安排及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山市“3815”战略发展目标,奋力打好卫生健康突围战,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2024年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公共卫生提质年、中医药特色优化年、卫生健康基建项目收官年和作风行风建设年”五个行动(以下简称“五个‘行动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攻方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多高质量、有效率、优服务、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措施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五个“行动年”(方案附后)。落实好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提升医疗质量,增强服务群众能力;落实好公共卫生提质年行动,不断增强公卫服务能力,筑牢人民健康防线;落实好中医药特色优化年行动,坚持做优做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好基建项目收官年行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用;落实好作风行风建设年行动,抓实作风行风,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五个“行动年”的重要意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向上争取,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有效整合各项政策和资金支持,力推卫生健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对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落实能力提升项目,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从硬件、软件两方面推动服务能力提升。

(三)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考核问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监督评估等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进行“对账盘点”,定期对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促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适时对工作进度进行督促,年底对工作成效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注重从多维度、多层面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利用行业主流媒体和短视频、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推广,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行业社会认可度。积极创新,认真总结,争取形成一批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

附件:1.保山市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

      2.保山市公共卫生提质年工作方案

      3.保山市中医药特色优化年工作方案

      4.保山市卫生健康基建项目收官年工作方案

      5.保山市卫生健康作风行风建设年工作方案

附件1

保山市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奋力打好卫生健康突围战,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围绕抓龙头、强专科、补弱项、强基层等方面切实提升医疗质量,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巩固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

1.发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3月底前召开全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分析会,三级公立医院以问题为导向,逐条对照绩效考核指标,全面梳理得失分指标和问题短板,逐条制定整改措施。2024年绩效考核国考排名实现争先进位,保山市人民医院达400名以前、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达630名以前,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达60名以前,腾冲市人民医院达900名以前。

2.全面开展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管理网络建设等方面,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不少于1次的“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做好“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专病诊疗模式,建设专病中心,为患者提供重大疾病诊疗一站式服务。加大医疗质控中心建设,2024年全市新增3-5个专业质控中心,积极推进县级质控组的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增5个质控组,提高同质化管理水平。

3.开展等级医院复审,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考核和监督,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诊疗水平,努力在质量管理上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全员化。2024年保山市人民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施甸县人民医院、龙陵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人民医院和昌宁天和医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龙陵县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复审。

4.持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实施5个县(市、区)“百县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2024年力争60%县级公立综合医院通过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验收。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建设,力争施甸县人民医院2024年通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验收,全市100%县级公立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加强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建设

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区域内多发病、常见病情况,确定重点学科、优势学科。

5.三级医疗机构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建设。保山市人民医院要加强心血管、神经、儿童、肿瘤、消化、呼吸、感染、口腔、眼科等专科的建设,力争至少2个专业命名为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要强化精神科,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要强化妇产科、泌尿外科,腾冲市人民医院要强化感染性疾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等一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努力争取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6.二级医疗机构加强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施甸县人民医院要强化普外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龙陵县人民医院要强化普外科、妇产科、心血管内科,昌宁县人民医院要强化普外科、重症医学科、骨科等专科建设。2024年市级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督导检查,不断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三)补齐短板专科和培育薄弱专科

7.持续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2024年施甸县人民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腾冲市人民医院设立病理科、输血科,龙陵县人民医院设立病理科,昌宁县人民医院设立病理科、输血科,全市县级公立综合医院100%设立临床营养科,80%设立病理科,80%设立输血科。

8.加强公立医院培育项目建设。2024年市级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督导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补齐短板弱项,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加强神经内科、疼痛科,施甸县人民医院加强眼科、康复科,腾冲市人民医院加强普外科,龙陵县人民医院加强急诊医学科、呼吸内科,昌宁县人民医院加强妇产科、儿科,做强培育专科建立。

(四)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9.开展乡镇卫生院创等达标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标准,创建不少于3家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4月中下旬组织市级专家组开展验收,对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腾冲市曲石镇中心卫生院完成推荐标准验收;对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腾冲市界头镇中心卫生院完成第一批国家推荐标准回头看验收;8月上旬市级专家组开展第二批国家推荐标准、社区医院验收,对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昌宁县湾甸乡卫生院完成国家推荐标准验收,对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卫生院完成社区医院验收。

10.开展村卫生室创等达标工作。按照《云南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力争基本标准村卫生室通过验收率达70%,各县(市、区)8月底前将县级验收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市级拟于10月份组织开展验收,其中:隆阳区完成83家、施甸县完成57家、腾冲市完成147家、龙陵县完成20家。

11.提升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按照《云南省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打造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施甸县姚关镇中心卫生院、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界头镇中心卫生院、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6家重点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并开展验收,使其服务能力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按照《云南省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标准与管理指南(试行)》《云南省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验收标准(试行)》,建成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9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17个,市级专家组7月底前分别进行验收。

12.加强基层人才培训。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师线上培训4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线上培训17人,市级组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人数150人。

13.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鼓励措施和乡村医生管理办法,对乡村医生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按公职人员出差标准报销,进一步厘清乡村医生职能职责,规范乡村医生诊疗行为。对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的乡村医生,采取线上培训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组织考前培训两种方式结合,提高乡村医生考试通过率。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工作,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力争2024年底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占比达40%左右,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14.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46%以上,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已纳入基层健康管理的老年人签约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签约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履约率达95%以上。切实加强孕产妇签约与孕产妇管理工作有效衔接,采取建册一人、签约一人、服务一人的方式,同时录入孕产妇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上年度已签约的肺结核病人本年度内续签,年内发生的肺结核病人全部纳入签约对象。及时更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群众端公示栏,方便签约对象联系签约医生。配齐配足“两病”用药。各县(市、区)以村为单位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长期口服(注射)药物台账,村卫生室根据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规律,按时上报慢性病用药需求,满足当地患者需求;对特殊用药患者,可由签约患者提前与家庭医生团队提出申请,由乡镇卫生院定向购买,让群众少跑路。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应配尽配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病用药。

(五)提升中医专科能力建设

15.以专科建设为突破带动医院服务能力大提升。以中医药疗效确切、优势明显的病种和重点专科、专病为抓手,将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牌子”擦亮。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专科进行年度考核,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各指标达到目标值,即门诊量逐年增加比例达3%、病床使用率达85%、区域外病人收治占比达15%、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60%、住院中医药治疗率达75%、门诊中药处方占比达60%、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达30%。

(六)进一步保障好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16.持续强化母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核心指标控制。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全市母婴安全17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筛查和管理,不断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市县两级6个人民医院要以危急重症救治为重点,持续建设巩固产科、新生儿科,加强多部门配合和多学科协作;6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分别于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各组织1次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能力专题培训或急救演练。多措并举切实巩固提升全市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危重症管理能力和救治保障能力。确保2024年全市及各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控制在11/10万、5.5‰和3.5‰以内。

17.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按照省级有关要求,组织落实《保山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方案(2024-2027年)》,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确保全市和各县(市、区)每月婚前医学检查率均保持在90%以上,年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均保持在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听力障碍筛查率每季度均保持在98%以上,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每季度保持在90%以上;市人民医院和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实施的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惠及更多患儿家庭,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孕育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18.切实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内涵。进一步督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不断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有效履行妇幼健康辖区管理职责。市妇幼保健院在6月底前全面启动本年度创等达标工作;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在8月底前开展不低于3次三级保健院创等达标自查自评,自评成绩逐次上升;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在8月底前开展不低于5次二级保健院创等达标自查自评,自评成绩逐次上升;施甸县、腾冲市和昌宁县三个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巩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和腾冲市妇幼保健院于4月底前完成省级妇幼特色专科申报评审,其他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于6月底前启动特色专科建设和申报工作。

(七)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9.提升市级诊断能力。按照建成“市级诊断、县级体检、乡镇康复”的原则,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加强全市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养和培训,坚持“请进来+送出去”的培养模式,年度新增职业病诊断医师不少于4人;保山市人民医院开展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工作;保山市中医医院实现职业病诊断“零”突破。依托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推进“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完善职业病防控体系建设。

20.提升职业健康检查水平。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保山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要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和年度考核,扎实开展技术指导不少于2次;施甸县人民医院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实现县级体检100%覆盖,技术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21.推进尘肺病康复站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和水平,切实推进康复站建设,实现乡镇能康复。

附件:保山市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项目责任清单

附件

保山市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项目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项目

目 标

措 施

完成

时限

责任领导

牵头

科室

责任单位

1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2023年绩效考核国考排名保山市人民医院400名以前、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630名以前,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60名以前,腾冲市人民医院900名以前。

3月底前完成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分析会,三级公立医院要以问题为导向,逐条对照绩效考核指标,全面梳理得失分指标和问题短板,逐条制定改进措施。

2025年3月底前

杨继承、杨祖有、普恩盛,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医政医管科

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五县(市、区)

2

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

全市新增遴选3-5个专业质控中心,积极推进县级质控组的建设,每县(市、区)至少新增5个质控组。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不少于1次的“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做好“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专病诊疗模式,建设专病中心,为患者提供重大疾病诊疗一站式服务。加大医疗质控中心建设,提高同质化管理水平。

2024年12月底前

杨继承,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医政医管科

五县(市、区)

3

开展等级医院复审,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保山市人民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施甸县人民医院、龙陵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人民医院和昌宁天和医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龙陵县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复审。

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考核和监督,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诊疗水平,努力在质量管理上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全员化。

2024年12月底前

杨继承、李艳、杨祖有,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县长、卫健局局长

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市人民医院,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4

持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力争60%县级公立综合医院通过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验收。全市100%县级公立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实施5个县(市、区)“百县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建设,力争施甸县人民医院2024年通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验收。

2024年12月底前

杨继承,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医政医管科

五县(市、区)

5

三级医疗机构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建设。

全市力争至少2个专业命名为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保山市人民医院加强心血管、神经、儿童、肿瘤、消化、呼吸、感染、口腔、眼科等专科的建设。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强化精神科,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强化妇产科、泌尿外科,腾冲市人民医院强化感染性疾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等一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2024年12月底前

杨继承、杨祖有、普恩盛,隆阳区、腾冲市县长、卫健局局长

医政医管科

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隆阳区、腾冲市

6

二级医疗机构加强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市级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督导检查,不断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施甸县人民医院强化普外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龙陵县人民医院强化普外科、妇产科、心血管内科,昌宁县人民医院强化普外科、重症医学科、骨科等专科建设

2024年12月底前

杨继承,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县长、卫健局局长

医政医管科

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7

持续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

全市县级公立综合医院100%设立临床营养科,80%设立病理科,80%设立输血科。

施甸县人民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腾冲市人民医院设立病理科、输血科,龙陵县人民医院设立病理科,昌宁县人民医院设立病理科、输血科。

2024年12月底前

杨继承,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县长、卫健局局长

医政医管科

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

8

加强公立医院培育项目建设。

市级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督导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补齐短板弱项,做强培育项目专科建立。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加强神经内科、疼痛科,施甸县人民医院加强眼科、康复科,腾冲市人民医院加强普外科,龙陵县人民医院加强急诊医学科、呼吸内科,昌宁县人民医院加强妇产科、儿科。

2024年12月底前

杨继承,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医政医管科

五县(市、区)

9

开展乡镇卫生院创等达标工作。

创建不少于3家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全市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占比达29%以上。

4月中下旬组织市级专家组开展验收。推荐标准验收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腾冲市曲石镇中心卫生院;回头看验收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腾冲市界头镇中心卫生院完成第一批国家推荐标准回头看验收;8月上旬市级专家组开展第二批国家推荐标准、社区医院验收,国家推荐标准验收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昌宁县湾甸乡卫生院,社区医院验收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10月底前

杨继承,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基层卫生健康科

五县(市、区)

10

开展村卫生室创等达标工作。

基本标准村卫生室达70%以上。

各县(市、区)8月底前将县级验收情况报市卫健委,市级拟于10月份组织开展验收,其中:隆阳区完成83家、施甸县完成57家、腾冲市完成147家、龙陵县完成20家。

2024年10月底前

杨继承,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县长、卫健局局长

基层卫生健康科

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

11

提升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

6家重点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并开展验收,建成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9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17个。

打造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施甸县姚关镇中心卫生院、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界头镇中心卫生院、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6家重点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并开展验收,使其服务能力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按照《云南省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标准与管理指南(试行)》《云南省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验收标准(试行)》,建成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9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17个,市级专家组7月底前分别进行验收。

2024年8月底前

杨继承,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基层卫生健康科

五县(市、区)

12

开展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工作。

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占比达40%左右。

制定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鼓励措施和乡村医生管理办法,对乡村医生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按公职人员出差标准报销,进一步厘清乡村医生职能职责,规范乡村医生诊疗行为。对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的乡村医生,采取线上培训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组织考前培训两种方式结合,提高乡村医生考试通过率。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工作,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

2024年9月底前

杨继承,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基层卫生健康科

五县(市、区)

13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46%以上,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已纳入基层健康管理的老年人签约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签约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履约率达95%以上。

切实加强孕产妇签约与孕产妇管理工作有效衔接,采取建册一人、签约一人、服务一人的方式,同时录入孕产妇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上年度已签约的肺结核病人本年度内续签,年内发生的肺结核病人全部纳入签约对象。及时更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群众端公示栏,方便签约对象联系签约医生。配齐配足“两病”用药。各县(市、区)以村为单位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长期口服(注射)药物台账,村卫生室根据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规律,按时上报慢性病用药需求,满足当地患者需求;对特殊用药患者,可由签约患者提前与家庭医生团队提出申请,由乡镇卫生院定向购买,让群众少跑路。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应配尽配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病用药。

2024年12月底前

杨继承,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基层卫生健康科

五县(市、区)

14

提升中医专科能力建设。

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以中医药疗效确切、优势明显的病种和重点专科、专病为抓手,将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牌子”擦亮,以专科建设为突破带动医院服务能力大提升。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标建“名科”。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专科进行年度考核,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各指标达到目标值,即门诊量逐年增加比例达3%、病床使用率达85%、区域外病人收治占比达15%、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60%、住院中医药治疗率达75%、门诊中药处方占比达60%、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达30%。

2024年12月底前

李艳、杨必超,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市中医医院,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

15

持续强化母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核心指标控制。

2024年全市及各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控制在11/10万、5.5‰和3.5‰以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全市母婴安全17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筛查和管理,不断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市县两级6个人民医院以危急重症救治为重点,持续建设巩固产科、新生儿科,加强多部门配合和多学科协作;6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分别于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各组织1次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能力专题培训或急救演练。切实巩固提升全市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危重症管理能力和救治保障能力。

2024年12月底前

李艳、杨祖有、杨锡伟,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妇幼健康科

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五县(市、区)

16

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全市和各县(市、区)每月婚前医学检查率均保持在90%以上,年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均保持在80%以上,每季度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听力障碍筛查率在98%以上、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在90%以上。

按照省级有关要求,组织落实《保山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方案(2024-2027年)》,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市人民医院和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实施的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惠及更多患儿家庭,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孕育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2024年12月底前

李艳、杨祖有、杨锡伟,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妇幼健康科

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五县(市、区)

17

切实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内涵。

全市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较2023年有大幅度提升。

切实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内涵。进一步督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履行妇幼健康辖区管理职责。市妇幼保健院在6月底前全面启动本年度创等达标工作;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在8月底前开展不低于3次三级保健院创等达标自查自评,自评成绩逐次上升;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在8月底前开展不低于5次二级保健院创等达标自查自评,自评成绩逐次上升;施甸县、腾冲市和昌宁县三个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巩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和腾冲市妇幼保健院于4月底前完成省级妇幼特色专科申报评审,其他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于6月底前启动特色专科建设和申报工作。

2024年8月底前

李艳、杨锡伟,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妇幼健康科,医政医管科

市妇幼保健院,五县(市、区)

18

(七)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提升市级诊断能力。保山市人民医院可开展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保山市中医医院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市疾控中心对职业病鉴定工作正常开展。

2.职业健康检查实现县级体检100%覆盖,技术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3.推进尘肺病康复站建设。强化腾冲市固东卫生院尘肺病康复站技术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

1.一是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二是加强全市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养和培训,坚持“请进来+送出去”的培养模式,年度新增职业病诊断医师不少于4人;三是保山市人民医院开展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工作;保山市中医医院实现职业病诊断“零”突破。

2.一是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保山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要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和年度考核,扎实开展技术指导不少于2次;二是施甸县人民医院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实现县级体检100%覆盖,技术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3.一是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和水平。二是加强职业病救治能力提升,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要加强救治能力提升,市级综合医院救治技术力量与“康复站”上下联动,提升全市救治和康复能力水平;保山市中医医院可依托中医药诊疗技术,提供可用于开展职业病诊疗的中医药治疗技术。

2024年12月底前

李艳、杨祖有、杨必超、刘贵华,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科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五县(市、区)

附件2

保山市公共卫生提质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工作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慢性病和重点疾病管理能力,推进医防协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到2024年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公共卫生工作显著提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更加健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础更加牢固。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市、县级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疾控机构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整合,强化疾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能。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卫生应急机构设置;完善疾控中心爱国卫生技术指导机构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加快推进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域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发挥辐射支援与带动作用;持续推进腾冲市疾控中心、龙陵县疾控中心“国门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疾控能力。加强与高校合作,支持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高校兼职带教。推进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实施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疾控机构骨干人才培养培训计划。

(二)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统筹推进市、县疾控机构升级改造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提高实时动态分析、集中会商研判和辅助应急指挥决策能力。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完善临床监测、病原监测、病媒监测等专业监测。以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为载体,加强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建立健全包括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在内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核心能力,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县级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实验室体系,到2024年底,力争市疾控中心新增检测项目7项,县级疾控中心新增检测项目4项,腾冲市疾控中心具备基因测序能力。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分级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疾控机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能力。市疾控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县级疾控中心各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切实强化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更新、处置协同联动,健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相结合的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完善并动态调整防控应急物资目录,合理确定储备规模。

(四)加大医防协同联动。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交流协作,加强紧密型城市医疗健康集团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协同中心建设,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信息共享等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公共卫生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绩效考评。持续提升保山市传染病医院、腾冲市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的传染病诊疗、监测、检测、培训、应急等能力和水平。2024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规范化要求;全市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建成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哨点诊室。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定期研究辖区公共卫生工作,推动解决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在业务上的协同融合。

(五)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落实结核病防控策略,加强“防、治、管、保、教”各环节措施,持续推进初诊患者和复诊患者检查下沉服务,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和管理工作质量。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消除麻风、地方病防治成果。提升预防接种规范管理水平,加强对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和综合干预,建立健全近视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六大行动”,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发病率持续下降。成立“保山市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中心”,统筹负责全市重点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工作;切实做好职业卫生技术人才储备,贯彻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全市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巩固工作。

(六)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构建多层次医养结合体系,支持 “养办医”“医办养”的发展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不断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模式。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到2024年底,全市共打造两家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一家优质服务单位,提升相应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达90%,为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持续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成果,深入推进社区托育点、公立幼儿园托班和用人单位托育机构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托位有效供给,力争超额完成省级下达总托位数9737个、普惠托位数5842个、每千人口托位数4个的目标。加强托育机构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强化妇幼机构对当地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力争2024年末备案率达50%以上。

(七)提升艾滋病防治质量。优化艾滋病检测策略,加强溯源咨询检测工作,探索避免重复检测的方法,精准覆盖重点人群和空白人群。完善监测检测网络管理,提升艾滋病、性病、丙肝实验室能力验证/室间质评参加率及合格率。深化市、县两级抗病毒治疗体系规范化建设,强化质量控制、个案管理和个性化诊疗,及时评估、调整用药方案,提升救治能力。完善消除母婴传播管理规范和服务流程,强化孕期夫妻双方行为干预,避免孕期新感染的发生。持续整合并加强推套防艾工作,强化对单阳配偶、女性高危人群及男男性行为人群的线上线下干预和动员检测,巩固提升现有美沙酮服药人员保持率及三项生物学检测率。深入开展梅毒防治及实施“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最大限度动员丙肝患者入组治疗,遏制丙肝新发感染,推动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进程。

(八)提升宣传教育能力。建立平急结合的信息发布、新闻舆论引导、科学知识普及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广泛普及疾病防控政策,助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有效利用“两库一机制”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居民、患者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力争2024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2023年的基础上提升1个百分点。

附件:保山市公共卫生提质年工作项目责任清单

附件

保山市公共卫生提质年工作项目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项目

目 标

措 施

完成时限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单位

1

积极稳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

1.完成疾控机构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整合。

2.完善卫生应急机构设置;完善疾控中心爱国卫生技术指导机构设置。

3.规范疾控中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

4.加快推进区域疾控中心、“国门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

5.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按照国家、省级疾控改革精神加快确定疾控机构三定方案,明确职能职责,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2.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分别设置应急办公室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在疾控中心设置爱国卫生指导机构做好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3.在政策范围内支持疾控机构规范提供面向社会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

4.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区域疾控建设指标、“国门疾控”建设指标纳入责任目标考核,推进标准化建设。

5.与高校开展项目合作,并将项目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制定下发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高校兼职带教管理办法,推进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2024年12月底前

彭云龙、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配合科室:疾控科、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五县(市、区)

2

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

1.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

2.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完善临床监测、病原监测、病媒监测等专业监测。

3.有效落实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联动。

4.提升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

1.实施“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升级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安全防护条件,更新维护音频、视频网络联通基础条件,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远程视频会商系统,更加高效开展信息沟通及风险评估。

2.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标准化建设,推进传染病监测项目实施,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配齐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专职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对各项专业监测监督考评力度,提升监测质量。

3.以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为载体,由市卫健委牵头,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2次专题会议。

4.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县级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实验室体系。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充分运用“双提升”项目配置设备、“重大疾病防控项目”资金,补齐设备短板。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市疾控中心新增检测项目7项,县级疾控中心新增检测项目4项,腾冲市疾控具备基因测序能力。

2024年12月底前

杨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牵头科室:疾控科,配合科室:规划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五县(市、区)

3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组织架构建设。

2.提升卫生应急队伍能力。

3.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1.在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各组建1支不少于10人的卫生应急小分队。组织相关专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预案和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2.组织人员参加省级卫生应急小分队人才培训。市疾控牵头做好培训工作,年内至少开展1期培训工作。由保山市疾控中心牵头,年内完成1次市、县两级联合开展的现场应急演练。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更新、处置协同联动,健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相结合的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市卫健委年内组织人员完成1次全市应急物资盘点,建立动态更新库,实时掌握全市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2024年12月底前

杨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牵头科室:疾控科,配合科室:规划科,医政医管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五县(市、区)

4

加大医防协同联动

1.推进紧密型医疗集团疾病预防控制协同中心建设。

2.强化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责任。

3.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4.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

1.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信息共享等机制。

2.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公共卫生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绩效考评。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在业务上的协同融合。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规范化要求;全市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建成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哨点诊室。

4.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定期研究辖区公共卫生工作,并向村级委员会进行工作汇报。

2024年12月底前

杨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牵头科室:疾控科,配合科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五县(市、区)

5

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

1.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和管理工作质量。

2.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消除麻风、地方病防治成果。确保不发生疟疾本土病例;麻风病患病率小于1/10万;持续保持克山病消除状态,避免人间鼠疫的发生。

3.提升预防接种规范管理水平。

4.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下降0.5%,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持续下降。

5.深入推进全市重点职业病防治体系和职业健康治理能力提升。

5.持续巩固慢性病示范区建设成果。

1.加大结核病患者发现力度,规范全程管理,规范管理率和成功治疗率均达90%以上,耐药患者纳入治疗率达70%以上、成功治疗率达60%以上;持续抓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每县至少创建1个无结核社区和1所无结核校园。

2.加强疟疾专业防控培训,保持监测敏感性,腾冲市、龙陵县做好边境地区再传播风险干预及联防联控,及时有效处置疟疾输入疫情,强化病例规范救治;加强麻风可疑症状监测,强化重点人群体检,对近5年有患者报告发现或历史上发现麻风病患者较多的村民小组开展1次麻风病普查,加强患者规范治疗和家属预防性体检服药;扎实开展鼠疫监测工作,力争通过监测早期发现疫情,及时处理。

3.市级组织对所有乡镇及以上接种单位开展“云南省规范接种单位”复评审工作,强化人员培训。各接种单位持续加强对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管理,持续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强辖区儿童管理,定期开展主动搜索,确保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

4.通过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牙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扎实开展健康科普宣讲活动;深入推进“六大行动”,建立近视等常见病防控专家库,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近视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体系,深入扎实推进“医防融合”,有效推动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开展。

5.一是依托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牌成立“保山市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中心”,统筹负责全市重点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项目等工作,重点职业病防治项目和放射卫生项目工作100%完成。二是充分发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能职责,完成不少于2家省级健康企、6家市级健康企业建设。三是充分发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职能职责,实现全市100%覆盖。三是贯彻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危害专项治理企业达到90%以上。

6.施甸县、昌宁县顺利通过省级复审;龙陵县、昌宁县积极创国家慢性病示范区创建。

2024年12月底前

杨俊、杨祖有、刘贵华,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牵头科室:疾控科,配合科室: 老龄和职业卫生宣传科

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县(市、区)

6

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保障

1.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全市最少完成两家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一家优质服务单位。

2.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每个县完成90%的目标任务。

3.全市托育机构达125家以上,建成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5个、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5个。

4.全市托位数达9737个,普惠性托位数5842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备案率达50%。

1.由各县(市、区)按照创建标准组织实施,隆阳、腾冲推荐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优质服务单位各一家,施甸推荐一家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龙陵和昌宁各推荐一家优质服务单位。

2.由各县(市、区)按照创建标准组织实施,对已创建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做到提升质量把控好标准,对还没有创建的相关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创建。

3.督促县(市、区)统筹推进托幼一体、社区托育点和用人单位托育机构建设。

4.深入开展市级示范园创建活动,并积极申报省级示范园。

5.开展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持续推进备案管理工作。

2024年12月底前

李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牵头科室:老龄和职业卫生宣传科,配合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健康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五县(市、区)

7

提升艾滋病防治质量

1.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达94.5%、治疗率达95.5%、治疗有效率达97%。

2.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

3.美沙酮服药人员三项生物学检测率90%以上。

4.性病就诊者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98%以上。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5%以上。

5.对新报告的丙肝抗体阳性者动员其接受核酸检测达90%以上,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78%以上;既往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者治疗率达60%以上。

1.一是重点盯紧性病门诊、皮肤科、生殖健康、妇产科、肛肠科、泌尿外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的主动检测服务,针对发现晚的感染者加大排查。二是强化对新发感染者、既往发现未治疗感染者及治疗脱失感染者的转介、入组、脱失、脱失再入组情况进行分析,提高治疗效果。

2.一是强化孕情监测和感染育龄妇女管理,及时转介孕情信息,开展相关检测。二是严格落实孕产妇管理首诊负责制和“逢孕必检”,为所有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检测。三是推进孕28-32周复检和配偶检测。

3.按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规范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加强病人服药随访管理,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职业暴露。

4.积极为性病就诊者、HIV/梅毒患者配偶/性伴、暗娼、男同、重点科室就诊者提供梅毒等性病筛查。不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疑似性病患者进行结果告知并确保成功转介到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避免脱失。

5.一是丙肝定点治疗机构应实行归口科室管理或会诊,并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提供规范化临床诊疗服务、复查及随访,动员患者接受丙肝核酸检测,确保丙肝患者获得及时规范治疗。二是各级疾控中心完成丙肝病例回访调查,将发现的现症病例成功转介至定点治疗机构。

2024年12月底前

彭云龙、杨祖有、刘贵华、杨锡伟,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牵头科室:防治艾滋病科,配合科室:医政医管科

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五县(市、区)

8

提升宣传教育能力

1.健康教育服务应有步骤有计划地促进辖区居民健康知识、态度和行为改变,养成良好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2.完成云南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2024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增加1%)。

1.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基层的绩效评价与业务指导,要求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播放影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内容。

2.对省级组织开展的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有效利用“两库一机制”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基层社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居民、患者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指导,各级卫生健康机构将加大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同时加大对健康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24年12月底前

李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牵头科室:老龄和职业卫生宣传科,配合科室:爱卫协调指导科、疾控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五县(市、区)

附件3

保山市中医药特色优化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中医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以市、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中医门诊部、诊所等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高质量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加扎实,中医药人才队伍更加充实,中医药文化更加普及,为实现健康保山提供中医药坚强保障。

——保山市中医医院国考排名较上一年至少前进20名。

——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各指标达到目标值,即门诊量逐年增加比例达3%、病床使用率达85%、区域外病人收治占比达15%、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60%、住院中医药治疗率达75%、门诊中药处方占比达60%、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达3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能够规范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不少于2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

——100%社区卫生服务站、9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各县(市、区)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水平中医药服务体系

1.强化中医龙头体系建设。以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为抓手,打造“名院”。开展绩效考核分析,全面梳理问题短板,保山市中医医院在2022年国考基础上至少前进20名。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中医医积极申报第二轮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验收,力争不少于2家通过验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龙陵县中医医院确保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复审。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建设,保山市中医医院达到5级水平,4家县级中医医院达到4级水平。

2.强化中医药基层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深化服务内涵,2023年和2024年的项目单位按标准实施好基层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项目,建成不少于25个“示范中医馆”。除仅提供基本公卫服务的村卫生室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按“中医阁”建设标准,推进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不少于15%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

(二)提升高标准中医药服务能力

3.推进专科能力建设。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标,建“名科”。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专科进行年度考核,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各指标达到目标值,即门诊量逐年增加比例达3%、病床使用率达85%、区域外病人收治占比达15%、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60%、住院中医药治疗率达75%、门诊中药处方占比达60%、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达30%,将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牌子”擦亮,以专科建设为突破带动医院服务能力的大提升。

4.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强化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到2024年末,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占比、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较上一年提高2%;100%社区卫生服务站、95%以上的村卫生室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占比、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较上一年提高1%。

5.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2024年,每个县(市、区)培训至少15名县级师资,新增推广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按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到2024年底,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熟悉掌握不少于100个中医药汤头歌(方剂)、熟知不少于100 种中药饮片功效、会识别不少于50种当地常见的中草药、熟练掌握运用不少于5种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6.注重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依托国家、省级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着重抓好省级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打造“名医”。省级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门诊人次不低于4000人次(针灸、推拿专业年门诊人次不低于2000人次),所在科室门诊人次、出院人数较上年增长5%以上。省级中医药后备人才开展本专业新技术1项,所管理出院病人不少于200人或年门诊量不少于2000人次。

7.注重中医药师承体系完善。开展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扎实做好市级第一批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对17名指导老师和30名继承人进行考核,每周跟师临床或实践操作时间不少于2天,完成《保山市中医药师带徒工作月记表》,每月应提交跟师笔记至少3份,每2个月由指导老师进行考核,每半年由带教单位进行考核,年底由市师带徒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继承实绩考核。鼓励和支持名老中医、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和具有特色技术专长的高年资中级职称医师带教传承人,遴选和培养一批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

8.注重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通过中医药继续教育、进修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行动,开展全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到2024年末,隆阳区培训不少于300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和昌宁县各培训不少于100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生数达到75%以上。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引进名(老)中医设置传承工作室。到2024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3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9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四)深化高质量中医药改革创新

9.发挥中医药管理协同中心作用。推动中医医疗集团资源下沉,开展对口帮扶,增派驻基层专家工作站,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实现区域中医药医疗资源均等化、同质化,提高中医药整体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筛选临床有需求但市场无供应、具有明显优势与特色的本市“名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中药临方加工中心、共享中药房等,方便群众用中药。履行市中药质控中心职责,开展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检查,保障中药用药安全。

10.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抓实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力争至少2家通过省级验收。对标对表落实工作,以创建为抓手促基层中医药工作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实现新发展。

11.深化院校医教研协同发展。积极推动保山市中医医院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共进,培养双师型人才,举办科研项目申报和论文撰写培训,坚持中医药医、教、研领域统筹推进。

(五)推动高品质中医药文化弘扬

12.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挖掘地域特色中医药文化,重点打造腾冲市“药王宫”,扩大“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影响力,传承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场所、队伍、平台建设,保山市中医医院打造1个中医药主题文化广场,各县(市、区)中医医院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示范中医馆、中医阁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13.提升全民中医药文化素养。开展中医药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市级举办1场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名老中医走基层”系列活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和接受教育人次数占比达50%以上。大力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公众知晓度,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

附件:保山市中医药特色优化年项目责任清单

附件

保山市中医药特色优化年项目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项目

目 标

完成时限

责任领导

牵头科室

责任单位

1

强化中医龙头网络建设

保山市中医医院在2022年国考基础上至少前进20名。

2024年12月

李艳、杨必超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保山市中医医院

不少于2家县级中医医院通过验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2024年12月

李艳、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

龙陵县中医医院确保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复审。

2024年6月

李艳、龙陵县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龙陵县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保山市中医医院达到5级,4家县级中医医院达到4级。

2024年12月

李艳、各中医医院

院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各级中医医院

2

强化中医药基层网络建设

建成不少于25个“示范中医馆”。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各县(市、区)不少于15%的村卫生室达到“中医阁”标准。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3

推进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各指标达到目标值,即门诊量逐年增加比例达3%、病床使用率达85%、区域外病人收治占比达15%、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60%、住院中医药治疗率达75%、门诊中药处方占比达60%、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达30%。

2024年12月

李艳、各中医医院

院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各级中医医院

4

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占比、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较上一年提高2%。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规范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占比、中药饮片处方占比较上一年提高1%。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比上一年提高5%。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各县(市)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比例比上一年提高10%,隆阳区比上一年提高30%。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5

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每个县(市、区)培训至少15名县级师资,新增推广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熟悉掌握不少于100个中医药汤头歌(方剂)、熟知不少于100 种中药饮片功效、会识别不少于50种当地常见的中草药、熟练掌握运用不少于5种中医药适宜技术。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6

注重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

省级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门诊人次不低于4000人次(针灸、推拿专业年门诊人次不低于2000人次),所在科室门诊人次、出院人数较上年增长5%以上。

2024年12月

李艳、杨必超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保山市中医医院

省级中医药后备人才开展本专业新技术1项,所管理出院病人不少于200人或年门诊量不少于2000人次。

2024年12月

李艳、杨必超、何丽芬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保山市中医医院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7

注重中医药师承体系完善

市级第一批中医药师带徒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每周跟师临床或实践操作时间不少于2天,完成《保山市中医药师带徒工作月记表》,每月应提交跟师笔记至少3份,每2个月由指导老师进行考核,每半年由带教单位进行考核,年底由市师带徒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继承实绩考核。

2024年12月

李艳、各医疗机构主要领导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各培养对象所在医疗机构

8

注重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隆阳区培训不少于300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和昌宁县各培训不少于100人。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9

发挥中医药管理协同中心作用

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筛选临床有需求但市场无供应、具有明显优势与特色的本市“名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中药临方加工中心等。

2024年12月

李艳、杨必超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保山市中医医院

履行市中药质控中心职责,开展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检查,保障中药用药安全。

2024年12月

李艳、杨必超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保山市中医医院

10

深化院校医教研协同发展

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共进,举办科研项目申报和论文撰写培训。

2024年12月

李艳、殷建忠、杨必超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1

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

保山市中医医院打造1个中医药主题文化广场。

2024年12月

李艳、

杨必超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保山市中医医院

各县(市、区)中医医院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示范中医馆、中医阁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12

提升全民中医药文化素养

市级举办1场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

2024年12月

李艳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市卫生健康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和接受教育人次数占比达50%以上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五县(市、区)

开展“名老中医走基层”系列活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活动。

2024年12月

李艳、五县(市、区)县长、卫健局局长

中医药综合管理科

市卫生健康委,五县(市、区)

附件4

保山市卫生健康基建项目收官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保山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奋力实现省委、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力推进《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2022年以前开工建设的医院项目,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竣工投入使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现“三个一批”,完工投入使用一批,加快建设进展一批,规划储备一批。多方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全力抓好卫生健康领域在建项目,缓解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短板问题,持续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扎实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二、主要任务

(一)隆阳区项目建设。6月底前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11月底前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托育楼建设项目完工。加快建设隆阳区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债券资金支付,为2025年完工投入使用奠定基础。(挂钩领导:杨继承,直接责任人:张国耀)

(二)施甸县项目建设。加强施甸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综合楼建设、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年内投入使用。(挂钩领导:彭云龙,直接责任人:陈勇建)

(三)腾冲市项目建设。3月底前腾冲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12月底前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竣工投入使用。(挂钩领导:李艳,直接责任人:李永康)

(四)龙陵县项目建设。加强龙陵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6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加快龙陵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12月底前完工投入使用。(挂钩领导:杨俊,直接责任人:王世龙)

(五)昌宁县项目建设。10月底前昌宁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12月底前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挂钩领导:李冬萍,直接责任人:段建宏)

(六)市直单位项目建设。2月底前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挂钩领导:杨继承,直接责任人:杨锡伟)

(七)项目规划储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学习《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2024年2月23日全省卫生健康规划信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项目争取计划,结合实际,梳理“十项工程”,谋划储备精神卫生、公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疾控机构标准化、普惠性托育机构、县域医共体和病房改造等6类建设项目,填写《保山市2024年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储备表》。(挂钩领导:杨继承,直接责任人:各卫生健康局局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全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23〕67号)以及《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保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以前开工2024年在建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2024〕36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卫生健康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项目建设工作。

(二)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项目实行一名分管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按既定的目标任务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责任领导要指导好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单位针对重点项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作为督查检查考核依据。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推进,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人、定期研判推进情况。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建设程序,抓好各个环节安全风险管控。

(三)加强监督,严肃追责。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各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项目规划储备,3月30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将《保山市2024年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储备表》报市卫生健康委规划科。坚持项目月调度制度,每月18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将固定资产投资入库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规划科。市卫生健康委将严格执行《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保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以前开工2024年在建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2024〕36号)要求,对工程进度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工作提醒,2次以后针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提请市纪委介入调查,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保山市2024年卫生健康建设项目责任清单

      保山市2024年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储备表

附件1

保山市2024年卫生健康建设项目责任清单

序号 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平方米)

开工时间

项目状态

建设规模(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累计投资(万元)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1

隆阳区保健院扩建托育楼建设项目

新建托育楼2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园林绿化、景观、照明、配电、道路、活动区等设施。

2023年7月

新开工

3000

1700

800

2024年11月

隆阳区人民政府

杨俊波

张国耀

2

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

规划用地150亩,编制床位1200张,总建筑面积214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95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25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后勤综合楼、感染楼、高压氧舱及新建连廊、太平间、门卫室、液氧站、垃圾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

2018年8月

在建

214800

129000

95000

2024年6月

隆阳区人民政府

杨俊波

张国耀

3

施甸县中医院迁建项目

项目用地110亩,规划设置床位550张,总建筑面积94643平方米,包括新建5层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幢、住院楼1幢,中心供氧,新建7层住院综合楼1幢、新建2层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2层医用连廊,其它用房,规划停车位650个;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018年9月

在建

94643

53000

20383

2024年12月

施甸县人民政府

李芒生

陈勇建

4

腾冲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

总用地面积77840 平方米,主要为提升改造门诊医技楼8000平方米及设备购置,新建污水处理站等五项配套用房1100平方米及设备购置,改建高压氧舱1200平方米及设备购置,新建停车场及通道管控系统,配套建设室外地下管网、化粪池等附属设施等。内科楼、门诊楼搬迁运营,原门诊楼拆除完毕。

2022年2月

在建

10300

6786

5451

2024年3月

腾冲市人民政府

杨艳龙

李永康

5

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新建4层混凝土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4311平方米及设备购置。

2022年9月

在建

4311

1250

1250

2024年12月

腾冲市人民政府

杨艳龙

李永康

6

龙陵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项目占地180亩,总床位800张,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包括新建住院楼、门诊医技楼、传染病科、后勤保障楼,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2018年10月

在建

80000

44523

25941

2024年12月

龙陵县人民政府

李永标

王世龙

7

龙陵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20654平方米,总床位382张,新建住院综合楼1幢,配套建设文化长廊、雨污管网、室外道路等附属设施。

2021年12月

在建

20654

9560

5025

2024年6月

龙陵县人民政府

李永标

王世龙

8

昌宁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占地面积42.75亩,设置床位250床,总建筑面积28977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绿化、停车场、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

2021年12月

在建

28977

16000

15950

2024年10月

昌宁县人民政府

范正建

张志贤

9

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项目用地109.86亩,规划床位800张,共建设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后勤楼及传染病楼共五栋主体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08665平方米。

2017年3月

在建

108665

54345

50500

2024年12月

昌宁县人民政府

范正建

张志贤

10

保山市妇幼保院(妇女儿童医院)迁建项目

项目用地25亩,规划床位300张,新建十一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29280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站345平方米;新建医疗废物暂存间45平方米;新建室外公共卫生间5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97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45平方米)。

2018年5月

在建

29720

20956

17500

2024年2月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刘萍

杨锡伟

11

隆阳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规划用地54.33亩,总建筑面积6135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7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603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照明、配电、给排水、道路、医废处理等设施;设置床位600张,其中病床400 张、康养床位200张。

2023年10月

新开工

61359.51

46511

500

2025年12月

隆阳区人民政府

杨俊波

张国耀

附件2

保山市2024年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储备表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增床位数

开工

年份

建成

年份

总投资

资金来源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中央投资

地方投资

其他投资

XX(区、市)













一、公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建设项目(X个)


























二、精神卫生建设项目(X个)







































三、公办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建设项目(X个)


























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X个)


























五、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项目(X个)


























六、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X个)


























七、三年行动计划(X个)













(一)强学科(X个)













(二)强县级(X个)













(三)强县层(X个)













(四)管慢病(X个)













(五)控疾病(X个)













(六)重妇幼(X个)













(七)强辐射(X个)













(八)固支撑(X个)













(九)强人才(X个)













(十)强爱卫(X个)













附件5

保山市卫生健康作风行风建设年工作方案

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制定“作风行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作风行风建设年”行动,正视查找全市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存在的问题差距,坚决清除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风险和隐患,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提升工作形象,实现纪律有新加强、作风有新转变、效能有新提高、形象有新展现。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方面。

重点整治:没有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只传达不研究、只学习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讲政治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做表面文章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方面。

重点整治:党委(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半年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不具体,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乏力,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未及时约谈提醒和问责,对单位违纪违法问题或重大典型医疗腐败案件的查处组织领导不力,惩治态度不坚决。

(三)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方面。

重点整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未按规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违规拍板决策重大事项等,领导班子成员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不到位。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方面。

重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金礼卡,违规组织参与“酒局”“牌局”赌酒赌博,酒驾醉驾,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隐形变异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五)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方面。

重点整治:心态浮躁,精神不佳,工作消极懈怠、履职不尽责、逃避责任;工作散漫、纪律松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六)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方面。

重点整治: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账务管理不到位,内部制度机制不健全,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规范,重复检查、串换收费、超标准(超量)收费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诈骗、套取医保资金。医疗机构人员不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取、收受“红包”,以各种名义和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服务意识淡漠,服务态度恶劣,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久拖不决;巩固“看病就医多头跑、流程多、耗时长”专项整治成果不到位,患者满意度、群众满意度不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检自查阶段(2024年3月底前完成)。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整治重点,以及相关巡察、检查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梳理突出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问题查摆梳理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至8月)。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突出问题清单,4月15日前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查清症结和成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对问题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对照抓好整治。发现问题线索或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9月至10月)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

(四)持续巩固阶段(2024年11月,长期坚持)。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作风行风建设年”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持续抓好各项工作,巩固整治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作风行风建设年”行动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医疗服务形象的大局出发,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抓细、抓实、抓长,推动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执行抓好“作风行风建设年”行动。

(二)加强督促指导。大力推行“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对工作中搞“有形缺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委党组将加强工作督查,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相关科室要加强日常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质量过硬。

    (三)坚持严字当头。要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切实把好关、负起责,严肃纪律规矩,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酒驾、赌博等作风问题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同时用好穆快昌等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每季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相关典型严肃查处,将廉洁自律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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