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527-2-/2022-091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供销社
公开目录 财政绩效自评估 发布日期 20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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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及(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社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4)指导依法依规创新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5)按照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进、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

(6)负责食用菌产业规划、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掌控、企农对接服务、食用菌合作社指导等工作。

(7)承担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8)指导供销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9)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10)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1)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12)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13)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履职良好:为农民社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生产、社有企业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作用,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民增收致富进程,使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2.履职效益明显:继续做好围绕主导产业,地方特色产品、农民的生产生活及脱贫攻坚工作需要,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社有企业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把供销社打造为市委市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3.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5.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393万元比2020年总收入、支出452.80万元减少59.8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死亡抚恤金支出40.7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21年我们修改完善了《保山市供销社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预算管理实行财务编制,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流程;费用报销审批按照制度坚持“四签制”;采购物品实行申购审批、采购、验收流程等,在岗位配置上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对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每季将账目情况在单位信息栏上进行公示。成立了市供销社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对预算配置、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有了更高的认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财政预算配置投入,预算执行过程、职责履行、履职效益进行建立。

保山市供销社系统2021年销售总额137.08亿元,同比增长10.88%;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副产品额36.6亿元,同比增长24.22%;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12.99亿元,同比增长31.54%。

2021年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自评组织过程

我单位接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相关科室及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年初设定了明确的年度目标,包括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规范农民合作社200个以上、培育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个以上、改造提升基层社10个。市社及各县(市、区)共同参与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年初认真研究并下达给各县(市、区)任务,同时全程监督完成情况。还制定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项目经费、“三公经费”以及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产出情况分析

1.着力抓好供销经济平稳运行。保山市供销社系统销售总额137.08亿元,同比增长10.88%;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副产品额36.6亿元,同比增长24.22%;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12.99亿元,同比增长31.54%;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8.96%;社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3.78万元,同比下降2.23%;社有企业资产总额3.75亿元,同比增长9.62%;负债总额2.04亿元,负债率54.37%,控制在合理市间;所有者权益1.71亿元,同比增长6.85%。

2.着力抓好供销综合改革。一是“三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级机构已经建立健全,人员全部就位,“三会”筹备稳步推进;施甸、腾冲、龙陵新增监事会机构和人员已落实。隆阳、昌宁正在加紧落实。二是基层社恢复重建步伐加快,年内新建村级基层社15个,改造升级乡级薄弱基层社7个,全市共有乡级基层社69个,村级基层社19个。三是社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督促指导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6个,全市共有社有企业25个,其中全资15个、控股4个、参股6个。

3.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全市工商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245个,入社成员34.2万户,带动农户30.1万户。年内评定市级示范社47个,省级示范社15个。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319个,注销清理“空壳社”150个,1350个合作社绑定农户,149个企业绑定330个合作社,绑定脱贫户41420户173448人,“双绑”覆盖率46.66%。隆阳区被列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248个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4.着力抓好供销品牌建设。重点打造隆阳区供销社“隆阳乡耕”、昌宁县供销社“云上昌宁”等市域公用品牌,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实现将合作社产品销售从线下发展到线上,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隆阳区供销合作社“‘品牌+平台’带动群众共富裕,打造‘隆阳乡耕’公用品牌、创建112服务中心平台”入选中华供销合作总社25个“金扁担·红背篓”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案例之一,主要做法面向全国推广。

5.着力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稳价保供。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农资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带头稳定农资价格,及时优化货源结构,保障运输通畅,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年内供销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共销售化肥39.89万吨、农药8373吨、农膜1395吨,种子种苗9082万元。年底库存各种化肥12239吨、农药807吨、农膜16吨。

6.着力抓好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探索电子商务助农增收新渠道,引导合作社、企业入驻“832平台”“云品惠”“供销e家”等电子商务平台,全市供销系统内电商企业达4户,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专业合作社142个,电子商务销售额达3.73亿元。

7.着力抓好冷链物流补短板。扎实做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府专项债发行和申报工作,积极上报农产品冷链物流政府专项债项目5个,其中隆阳区蒲缥大宗冷链物流中心获批政府专项债2亿元。指导隆阳区供销社组建隆阳区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芒宽乡傈僳族易地搬迁672户、3607人提供农产品制冷、仓储和销售服务,成为隆阳区冷链物流行业优秀扶贫创新型企业。

8.着力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群众自愿,政策扶持”的原则,引导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模式,积极推动市域内食用菌产业发展。目前,全市有食用菌企业5个,专业合作社44个,食用菌种植户2025户,食用菌交易市场50个,野生食用菌保护基地1个。其中规模食用菌企业(专业合作社)11个,产值(销售)500-1000万元的1个,1000-2000万元的3个,2000万元以上的7个。2021年,全市完成总产量55449.7吨,完成率为101.01%;实现总产值157652.8万元,完成率为101.38%。

2021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挂钩帮扶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明显。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督促指导社有企业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20万余元支持全体租户抗击疫情影响。市供销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2021年,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137.08亿元,同比增长10.88%;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副产品额36.6亿元,同比增长24.22%;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12.99亿元,同比增长31.54%;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8.96%;社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3.78万元,同比下降2.23%;社有企业资产总额3.75亿元,同比增长9.62%;负债总额2.04亿元,负债率54.37%,控制在合理市间;所有者权益1.71亿元,同比增长6.85%。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管理制度尚需继续完善和健全,预算申报和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流程还有所欠缺。二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原因分析: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标准高,学习把握还不够到位,各科室参与度不够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通过绩效评价结果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务安全,独立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二是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在项目预算编制中,调动相关预算使用科室参与,执行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流程;三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使用资金,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算进度;四是专账管理专项资金,按资金用途规范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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