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6日
项目名称
| 2022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
| ||||||||
主管部门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山市军供站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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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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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54.88
| 54.88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60分)
| 数量指标
| 完成4个烈士陵园条目、666个烈士条目编撰工作
| 100%
| 100%
| 10
| ||||
军供站
厨房改造、购买设备
| 10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军供站建设水平和综合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 100%
| 100%
| 10
| |||||
补助经费足额拨付率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2022年12底前完成
| 2022年12底前完成
| 按时完成
| 20
| |||||
效益指标(1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 氛围明显增强
| 氛围明显增强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为过往官兵提供食宿保障
| 100%
| 100%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烈士家属、优抚对象、保障官兵满意度
| ≧95%
| ≧95%
| 10
| ||||
总分(100分)
| 100
| 自评等级
| 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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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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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项目严格按照年前预算执行,无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
|
备注: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做好保山军供站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更新,编纂《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保山分卷前期工作。项目经费548751.77元,完成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完成军供站厨房改造、设备购置;完成4个烈士陵园条目、666个烈士条目前期编撰工作。
(2)军供站建设水平和综合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补助经费足额拨付,拨付率100%。
(3)经费支出548751.77元,按照预算资金范围严格开支。
(4)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持续为过往官兵提供食宿保障。
(5)烈士家属、优抚对象、保障官兵满意度95%以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年前预算执行,无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1〕144号)下达,市财政局以保财社〔2021〕195号文件下拨,到位资金1113000.00元。其中,军供站维修改造、购买设备1000000.00元,编撰《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前期补助经费113000.00元。两项资金以保财社〔2022〕1号文件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548751.77万元(军供站维修改造、购买设备费450000.00元,英烈大典编撰费98751.77元)。保山军供站于2022年4月完成厨房设备安装和厨房升级改造。军供站根据相关规定对厨房设备和整体改造进行检查和验收均达标,按照合同规定验收达标后支付45万元尾款。保山市如期完成烈士陵园条目4条、烈士条目666条,2022年底前执行完毕并支付资金98751.77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2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保山军供站厨房设备安装和厨房升级改造项目及保山市英烈和纪念设施大典编撰前期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提交经费项目请示,经预算科下达批复文件,以保财社〔2022〕1号文件下达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548751.77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款项,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项目推进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然后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议定事项进行使用,并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目标:完成军供站厨房改造、设备购置;完成4个烈士陵园条目、666条烈士条目编撰工作,按工程进度付款,预算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目标:军供站建设水平和综合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补助经费足额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目标: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按计划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为过往官兵提供食宿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烈士家属、优抚对象、保障官兵满意度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申请、支付进度、执行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涉及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