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979679X/20240416-0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 | 发布日期 | 2024-04-1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3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68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帮扶解困,服务好符合慰问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帮扶解困经费按上级文件要求标准,按文件要求及财务管理收支程序,分配至市本级资金按年初预算项目执行,拨付分配方案下拨至五县(市)区按各级管理规定执行,补助资金拨付至补助对象个人账户,2023年慰问115人次,全市共计支付关爱基金帮扶解困经费111500.00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春节期间慰问人数指标25人,完成58人。
(2)八一期间慰问人数指标25人,完成35人。
(3)日常帮扶人数指标31人,完成22人。
(4)时效指标根据时间节点完成补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
(5)时效指标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完成率100%。
(6)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率,达到了
95%及以上。
(7)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达到了90%及以上。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役军人及家属、遗属满意率,达到了90%及以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日常帮扶人数指标31人,完成22人。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帮扶慰问分配资金及名额有限。二是宣传不到位,基层服务对象对帮扶解困项目申请条件知晓率底。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积极向上对接申请更多的帮扶慰问项目资金及名额。二是组织各县(市、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深入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家中宣传关爱基金帮扶相关政策,让帮扶政策深入人心,全方位帮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全面做好帮扶解困工作,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帮扶慰问援助,让退役军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用心用情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关心关爱高龄、困难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3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该项目资金操作流程,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上报,圆满完成2023年度115名符合慰问条件对象的关爱帮扶。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慰问及帮扶项目下达专项资金111500.00元,资金到账后及时按照帮扶标准及人数由银行代发入慰问对象银行卡账户中,2023年共计支付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慰问及帮扶项目资金111500.00元,并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项目申报、慰问对象审核,经财务汇总报送预算通过后,下达资金,我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款项,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符合慰问条件人数115人。
质量指标:根据慰问对象及人员类别指标,按计划完成全部对象慰问项目。
时效指标:根据时间节点完成慰问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服务符合慰问条件的退役军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符合慰问条件的退役军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申请、支付进度、执行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涉及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