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0.78万元,统筹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化品物资储备库建设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开支。其中,按计划用于县(市、区)安全生产建设80万元,用于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市级应急能力建设资金75.78万元。
项目资金到位后,全市应急系统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效防范和杜绝了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了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60.17万元,结转2020年使用30.61万元。其中,县(市、区)安全生产建设支出49.39万元,结转30.61万元;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35万元;市级应急能力建设资金支出75.78万元。结转的30.61万元将在2020年继续用于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经费开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3月29日我市收到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3万元后立即按照本年全市应急系统工作任务和重点进行分配,并按照省厅要求,统筹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化品物资储备库建设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开支。11月4日收到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27.78万元,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60.17万元,结转2020年使用30.61万元。其中,县(市、区)安全生产建设支出49.39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办公、宣传印刷等21.13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27.12万元;用于安全生产会议、培训1.14万元;结转30.61万元;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35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办公0.31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22.59万元;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培训12.1万元;市级应急能力建设资金支出75.78万元: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化品物资储备库建设等51.68万元;用于应急救援设备购置23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宣传1.1万元。结转的30.61万元将在2020年继续用于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经费开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监管函〔2017〕59号)以及《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按照省厅考核任务,完成淘汰关闭矿山2座,企业三项检查覆盖率达到13.76%,隐患整改率超过95%,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自查申报率超过95%,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有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发生重特大事故发生0次,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23.4%,达到年度目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28.57%,达到年度目标;死亡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4%,均完成年度指标,全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对执法过程和处罚结果0投诉。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机构改革后新的工作职能职责,此项目资金计划按全市安全生产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进度分2019-2020年两年使用,2019年底县(市、区)结转的30.61万元将在2020年全部用于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经费开支。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局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多,资金使用不再仅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以及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资金的投资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