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72万元,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减灾委办公室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的通知》(云财建〔2019〕144号)文件规定,用于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及防灾应急演练,其中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支出42万元,防灾应急演练支出3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6月17日市应急管理局收到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72万元,用于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及防灾应急演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支出72万元,其中按照全市每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补助3万元的标准对14个社区进行补助,共支出42万元;开展全市地震及次生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支出3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各综合减灾示范建设社区为项目实施主体,根据资金预算进行使用。资金使用依照《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共建成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4个,验收合格率100%,组织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支应急救援队伍、企业职工及群众共370余人在隆阳、腾冲边合区同步开展全市地震及次生灾害综合应急演练一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及综合应急演练的开展,进一步梳理和健全了全市应急响应预案及流程,提高了救援队伍响应速度和应急物资调运效率,使全社会防灾避灾及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各示范社区群众、参演及观摩人员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及应急演练工作反响较好,满意度高于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局结合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随着3月份机构改革工作推进,市应急管理局在理顺全市应急救援机制、健全完善全市应急响应预案方面仍有大量工作待开展,对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以及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与原来负责各类灾情救援的部门需进一步沟通协调。建议加大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资金的投资扶持力度,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