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7666-1-/2020-07020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2019年度保山市应急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表(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

附件2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

主管部门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实施单位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分值(10分)

执行率

得分

合计

1380

1380

10

100.00%

10

其中:中央、省补助

1380

1380

×××

100.00%

10

   市级补助

 

 

×××

 

 

   下级配套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
2.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截至2020年1月20日,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共支出1380万元,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共救助全市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13.831万人次,所有救灾资金、物资分配均严格按标准执行,冬春救助资金拨付率100%,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保障了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调动了受灾群众自力更生、抗灾自救的积极性,使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

20

10万

13.831万

20

 

质量指标

救灾资金下拨率、使用率100%

20

100%

100%

20

 

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标准执行

10

口粮救助人均不低于130元、衣被和取暖救助人均不低于220元、其他救助人均不低于180元

口粮救助人均不低于130元、衣被和取暖救助人均不低于220元、其他救助人均不低于180元

10

 

时效指标

按文件要求时限下达

10

下拨至县级不超过15天,发放到救助对象不超过30天

下拨至县级不超过15天,发放到救助对象不超过30天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

10

妥善保障基本生活

妥善保障基本生活

10

 

政府舆情引导

10

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次

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投诉率

10

≤0.1%

10

 

总分

100

 

100

 

  注:1.黄色单元格设有公式自动计算,请勿自行改动;2.一级、二级指标为固定指标,请勿自行改动,二级指标下没有三级指标的,在对应单位格填“无”;3.三级指标多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少的可删除行次;4.定量指标根据指标全年完成值计算得分,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比例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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