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30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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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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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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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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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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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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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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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预算项目 R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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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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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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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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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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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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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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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20分*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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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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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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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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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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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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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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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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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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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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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目标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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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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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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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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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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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演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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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多灾种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演练不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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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各类灾种应急演练2次,生产安全演练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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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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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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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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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全体参演、观摩人员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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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高全体参演及观摩人员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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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高全体参演及观摩人员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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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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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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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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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观摩人员对演练成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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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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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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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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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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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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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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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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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