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69527-2/2024032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及上报的年终考核材料,经市供销合作社研究决定,对2023年综合业绩考核先进单位给予表彰,授予“2023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二等奖”称号。
一等奖:腾冲市供销合作社、隆阳区供销合作社、昌宁县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龙陵县供销合作社、施甸县供销合作社。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市供销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五届二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按照《保山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的目标和重点,抢抓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机遇期,提高工作效能,奋力推进全年工作。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