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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07_G/2015-0723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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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5年部门预算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5年部门编制预算说明

为了确保2015年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市管理处领导非常重视一年一度的部门预算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预[2014]247号)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成立预算编制领导小组,由处长负责,成员由会计、出纳组成,业务具体由会计负责编制。现将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上报,敬请各位领导审议。

一、基本情况

1、人员基本情况:目前全处共有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科、合同管理科、收费办五个科室。

编制人数暂为19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8人。其中:男11人,女7人。领取独生子女费6人,领取妇女卫生津贴11人(含退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

二、预算编制原则

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5年收入预算为80.06万元。经费全额拨款80.06元。

(二)在职人员支出预算数为67.18万元(基本支出)。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9.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4万元。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9.60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22.91万元;(2)国家性津补贴3.07万元;(3)基础性绩效工资29.30万元;(4)规范性津补贴4.3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70万元。其中:(1)公务费5.40万元,该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寄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宣传教育费、印刷费等;(2)职教工会费2.09万元,该项是按规定提取福利费和职教工会费等。(3)福利费0.05万元。(4)其他费用0.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其中:独生子女费0.04万元。

(三)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6万元,退休费12.72万元,共计:12.88万元。

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管理处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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