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弥渡至昌宁高速公路起于弥渡县城东北侧罗坪村附近,与在建宾南高速十字型枢纽衔接,止于昌宁县耇街乡东南侧东木龙附近,设耇街枢纽互通顺接永昌高速,路线全长87.890公里(其中弥渡县境内长21.38公里,巍山县境内长43.78公里,昌宁县境内长22.73公里)。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88亿元、保山境内段估算总投资为69亿元。主线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米。
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起于昌宁县城南侧的九甲红木寨附近,顺接永平至昌宁高速与昌宁至保山高速衔接,止于链子桥附近,设枢纽与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里衔接。路线全长73.954公里(其中昌宁县境内长65.754公里,施甸县境内长7.48公里,永德县境内长0.72公里)。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2.44亿元。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是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科。
(二)组织过程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资财审计科对需要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并下发通知,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及企业围绕2021年预算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开展自评,并收集佐证材料,完善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报市财政。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1〕6号)下达弥昌、昌链高速前期经费570万元,实际到位12.5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实际拨付12.57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确保高速公路前期经费的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兑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率100%,每条高速公路前期工作需开展工可、用地预审、矿压、文勘、社稳、地震、环评、地灾、水保共9项工作。目前,弥渡至昌宁高速工可已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审查,矿压、社稳、地震安评已通过评审;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工可已获批,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用地预审已获批,社稳、地震、矿压、地灾通过评审,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工可已获批,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待批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我市县县通高速以及形成”三横三纵三环六联“的高速公路布局
四、绩效目标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 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结果应用方案
(一)结果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结果应用方案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二是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四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理。我局按照既定目标能完成相关目标工作任务,但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相关前期工作经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和建议
1.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希望由市财政局多组织绩效评价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以便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思想上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
3.建议市财政能将大部分高速公路前期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便我局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并督促相关咨询机构能够认真开展下一步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