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2-0712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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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道路运输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机构职能职责,为维护保山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管理的依法行政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全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经济能力保障。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文件依据设置了道路运输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项目按执法办案成本223.12万元的支出规模,确保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正常运转。项目实施日期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算安排为223.12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证2021年度交通执法业务的正常运行,我局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和年初制定的执法任务,制定出具体的交通执法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交通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好每次上路日记、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专项行动业务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交通违法案件。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交通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及指标安排,2021年安排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23.12万元道路运输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年度内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道路运输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223.12万元,由市财政下拨。我局将财政下拨的办案经费均落到实处,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为:办公费45.48万元、差旅费14.15万元,劳务费137.36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1.95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上述项目开支均与交通执法办案业务息息相关,有效保证了我局交通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及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该支的不支,不是本项目的相关费用不列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确保年度内营运市场秩序维护及安全维稳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道路运输执法办案管理年度履职支出规模目标223.12万元。年初目标值223.12万元,实际完成值223.12万元。设定10分,自评10分。

(2)质量指标:运输市场安全事故倒查责任减少,营运市场投诉率降低。年初目标值设定小于上年件数,实际完成值小于上年件数。设定10分,自评10分。

(3)时效指标:年度预算资金到位率。确保运管系统正常工作基本支出预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年初目标值223.12万元,实际完成值223.12万元。设定8分,自评8分。

(4)成本指标:年度单位整体支出成本预算目标,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确保运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年初目标值223.12万元,实际完成值223.12万元。设定8分,自评8分。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年度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目标实现,履职效益明显,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年初目标值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目标实现比上年增长15%,实际完成值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目标实现比上年增长30.06%。设定8分,自评8分。

(2)社会效益指标:树立起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方便安全。年初目标值设定小于上年案件数,实际完成值小于上年案件数。设定8分,自评8分。

(3)生态效益指标:在营运市场及运管日常工作中竖立起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场管理及执法队伍形象。管理费用逐年降低。年初目标值设定小于上年支出数,实际完成值小于上年数。设定8分,自评8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出行日渐安全便捷,营运市场牢固树立低碳、环保意识及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运输市场管理及执法队伍。管理费用逐年降低。年初目标值设定小于上年支出数,实际完成值小于上年数。设定10分,自评10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在群众中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有效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群众满意度高。年初目标值设定群众对执法人员不满意投诉事件小于上年数,实际完成值小于上年数。设定10分,自评1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结果公开情况

本项目执行结果通过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平台进行统一公开。

(二)结果应用方案

从项目开展过程、结果来看,我局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未发现相关问题;从资金预算目标设定情况看,本项目在科学配置成本预算的基础上,由于行业临时工作及交通突发事件的不可预测,年中执行过程略显资金紧张,正是这种略微紧缺,也促使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养成节约节能减支的执法习惯。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注重加强执法队伍的督导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进-步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规范及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电子信息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创新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单位针对部门业务特点,设置了预算执行动态管控定期表单,及时监督管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重点费用使用情况、收支平衡控制情况,统筹预算资金合理配置资源,保障年度项目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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