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3-042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6月及12月按时偿还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452.15万元,维护了政府及部门信用,资金到位率及专款专用率的完成率均为100%。政府及部门满意度达到目标值。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3月31日,由保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接、转贷给保山市重点公路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91亿元国开发展基金,用于保山市东南绕城项目资本金投资借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云发〔2016〕19号)、《绕城高速PPP项目补充协议书》及市政府对《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绕城高速地方配套资本金及专项债还本付息问题的请示》(保交联发〔2020〕1号)批复,将国开基金5.91亿元中的3.72亿元用作资本金,在基金存续期内,作为资本金投入的3.72亿元的本息由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解决,绕城项目按1000万元/公里需地方配套3.72亿元资本金。为满足银行贷款资本金最低要求,已协调国开行将5.91亿元中的3.72亿元作为州市配套资金使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是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科。

2.组织过程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要求,资财审计科对需要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并下发通知,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及企业围绕2022年预算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开展自评,并收集佐证材料,完善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市财政。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预算资金总额452.15万元,实际支出452.15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偿还年度本息=452.15万元,完成情况为:偿还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452.15万元。自评得分12分。

时效指标:资金到位率=100%,完成情况为:100%。自评得分12分。

成本指标:专款专用率=100%,完成情况为:100%。自评得分12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维护政府及部分信用=100%,完成情况为:2022年6月及12月按时偿还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452.15万元,维护了政府及部门信用。自评得分28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政府及部门满意度≥90%,完成情况为:满意度90%。自评得分16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总结上年经验,加强与市、区财政沟通协调,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执行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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