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安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和交通运输发展,知难奋进、承压前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2022年全市综合交通完成投资216亿元,同比增长22%,占全市完成投资的19%,完成省级年度任务156亿元的139%,实现交通投资省级年度任务完成比和增速全省排名第二,国家绿色出行城市、公交都市创建达标,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全省唯一,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全国节约型机关创建启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水平全省第一,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优秀单位榜上有名,农村公路质量抽检全省第二,干出了扛旗夺牌、勇争第一的交通强市建设新气象。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为履行单位职责,保证交通运输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市财政安排执法办案成本41.1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法律顾问咨询费、邮电费等开支。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是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科。
2.组织过程。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要求,资财审计科对需要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并下发通知,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及企业围绕2022年预算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开展自评,并收集佐证材料,完善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市财政。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预算资金41.10万元,实际支出41.10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罚没办案成本实际支出41.10万元,完成“小于等于60万元”的目标。自评得分32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部门正常运转。2022年全市综合交通完成投资216亿元,同比增长22%,占全市完成投资的19%,完成省级年度任务156亿元的139%。实现交通投资省级年度任务完成比和增速全省排名第二,国家绿色出行城市、公交都市创建达标,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全省唯一,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全国节约型机关创建启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水平全省第一,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优秀单位榜上有名,农村公路质量抽检全省第二,干出了扛旗夺牌、勇争第一的交通强市建设新气象。自评得分32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市场测评满意度80%,达到目标值。自评得分16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度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及使用进度,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调整预算,并按季度通报资金支付进度,促进项目资金有效利用,保证部门正常运转,促进交通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