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在建项目监督情况:在建的地方高速项目2个,分别是施勐高速、昌保高速共计168.367公里。 农村公路13个项目(施甸至木老元至卡斯公路、保山坝环线旅游公路(一期)工程、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造工程、昌宁县耈街至珠街公路改造工程、隆阳区蒲缥镇金家门前组桑树地至侯家湾组小团山农村公路、曲石镇斋公桥危桥改造工程、施甸杨家桥至太和通乡公路改造工程、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红色旅游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腾冲市新华乡(山箐—中心村出口)四改三公路改造工程、腾冲市界头镇大塘至猴桥镇猴桥边防公路改造工程、隆阳区水泥厂至瓦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龙陵县2021年腊勐镇、碧寨乡公路建设项目、施甸县姚关至善洲林场红色旅游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共计459.98公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严格执行工程交(竣)工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2022年交竣工验收情况: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项目1个,保山机场周边公路改建工程竣(交)工检测,检测里程0.585322公里;完成交工检测项目1个,腾猴高速环保(绿化)交工质量检测,检测里程52.099公里;完成施勐高速路一分部、二分部、三分部路基中间交工检测,完成昌保高速公路禹家寨、田园隧道交工质量检测,并编写检测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2份,完成腾猴高速竣工检测大纲评审工作。对已竣(交)工检测的项目开展质量回访,适时掌握质量动态。三是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职责。采取巡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开展合同履约检查、试验检测及监理信用评价专用检查、原材料抽检、桥隧专项检查、平安工地考评抽查、汛期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质量综合督查等。2022年开展质量综合督查2次、质量巡查17次、形成检查报告2份,发送抽查意见通知书5份;开展安全督查10次,发现安全隐患166条,已整改完成166条,“平安工地”考评抽查1次,即对施勐高速和昌保高速上半年考评情况进行抽查等。问题严重的,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已全部整改完成,及时消除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2022年根据抽查满意度为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市质监站对照《保山市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等责任书、交通会议精神文,抓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好工作职责,勇于担当、求真务实,重点抓好昌保高速全线通车、施勐高速部分建成和重要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等。
1.继续推行质量安全专业化服务机制。积极向市财政局汇报,增加市级财政保障力度。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市辖高速公路提供质量监测、安全管理、技术审查咨询、试验检测、安全评估监测等有关技术服务费用,以提升质量安全监为切实抓好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相关工作,使工程质量和安全始终处于受监、可控的状态,确保“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高速公路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管水平,补齐短板。
2.抓实抓细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按照质量安全监督计划继续开展高速公路的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工作。组织好施勐高速、昌保高速、绕城高速绿化工程、保施高速绿化工程等质量检测工作,服务 “能通全通” “互联互通”工程顺利推进,重点监督好、服务好昌保高速主线全线通车;认真完成监理、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对受评项目的信用评价;加强对水泥、沥青、钢材、砂石材料等公路建设主要材料的质量抽检力度,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以 “质量安全红线行动”、“三个强制性要点”等为具体抓手,进一步落实“品质工程”、“平安工地”的要求,并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和主要抓手,强化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3.强化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管控。加强农村公路抽检力度。开展农村公路抽检工作,加强对重要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做好一般农村公路抽检工作,指导好县级质监机构业务工作,同时做好渔船检验监督工作。
4.提升干部素质建强班子队伍。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学有所悟,促进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班子整体素质和能力。持续抓好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提高交办事项的及时性。认真、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好局领导交办事项,及时汇报办理进度、存在问题等,同时积极配合市局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云交基建〔2016〕552号)、《云南省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0〕639号)及《云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抽检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交基建〔2012〕7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93号)、《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见》(保政办发〔2017〕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明确了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范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市质监站对全市安全质量监督职责范围确定为:负责对全市纳入地方高速公路网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
项目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鉴定工作;负责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对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养护质量技术状况抽检及评定工作,定期收集上报材料价格信息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电话费等。经费使用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专款专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是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质检站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科。
2.组织过程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要求,资财审计科对需要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并下发通知,明确评价范围、评价主体和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围绕2022年预算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开展自评,并收集佐证材料,完善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报市财政。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经费14.03万元,到位14.03万元,到位率100.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到位的项目资金14.03万元已全部用于高速公路的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工作中的差旅费、办公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强化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使用支出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进一步加强重视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行动上积极探索资金使用带来的正面效益,在资金允许的支出范围内提高经费使用率。抓好绩效评价管理的队伍建设,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