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59981D-/2021-1227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中央企业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在组织建设、制度流程、海外运营、经营投资等细分领域对央企合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为推动省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省国资委印发了《云南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合规管理指引》)。《合规管理指引》指出各州、市国资监管机构可以参照本指引,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合规管理指引》共六章38条,包括总则、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重点、合规管理运行、合规管理保障、附则,确立了全面覆盖、强化责任、协同联动和客观独立四项合规基本原则,对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法律事务机构的权责进行了明确,并对合规管理主要风险点、管理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规范。
第一章总则,共5条,对指引颁布的依据、意义、重要定义、合规管理原则作出了规定。其中第二条对省属企业、合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的涵义进行了说明,强调了“合规”的范围;第三条明确了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省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总体要求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共8条,规定了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职责,构建了由七个层级构成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即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合规委员会、合规管理负责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以及业务部门。
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共5条,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等进行了规定,要求省属企业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主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结合实际,明确了21个方面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本运作、债务管理、信息安全、工程建设、资产租赁、出口管制、选聘招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社会捐赠与赞助等。第十八条特别强调了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要求企业研究和掌握投资所在国的合规要求,全面掌握投资所在国禁止性规定,健全海外合规经营的体制、体系、流程,定期排查梳理海外投资经营业务的风险状况。
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共7条,明确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预警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风险应对机制、合规审查机制、合规举报和调查问责机制、合规管理评估机制等内容,重点对建立合规联席会议机制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关于合规管理保障,共9条,明确了落实领导责任、加强考核评价、强化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结合实际,对落实领导责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共享监管制度、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了规定,明确要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合规管理工作作为谋划、部署法治国企建设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起草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省国资委的工作要求。
第六章附则,共4条,要求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并对委托监管企业和其他部门监管企业参照执行进行了规定。
三、制定意义
合规管理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随着企业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加强合规建设是大势所趋,参照执行《合规管理指引》,为市属企业合规体系搭建、管理和运行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也为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了工作要求与标准。下一步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市属企业优化职能配置,健全合规机构设置,逐步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为省属企业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