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2023-51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城市公共交通
  • 发布日期
  • 2023-05-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公共汽车乘车须知

(一)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乘车;

(二)身高120cm以上的乘客上车请自觉投币、刷卡或扫码;

(三)乘客请排队候车,严禁扒门爬窗,强行上下;

(四)学龄前儿童、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酒醉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必须有人陪护;

(五)严禁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上车;严禁携带宠物上车;(有识别标志,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除外)

(六)严禁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打闹斗殴、卖艺乞讨、从事销售活动或向车外抛掷物品;

(七)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禁止在车厢内赤膊、躺、卧、占据和蹬踏坐席、乱写乱画、大声喧哗、打闹斗殴;

(八)严禁进入驾驶仓、自行开关车门、损坏车辆设备或者进行其他妨碍车辆正常行驶、停靠和乘客安全的行为;

(九)乘客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经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可以拒绝对其提供服务。

服务电话:0875—2222828 投诉电话:0875—22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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