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2-0429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文号 | (2022年第2期)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近期,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验”监督抽检,抽取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6大类食品201批次,公告合格样品198批次。现将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1.水果制品,抽检依据GB/T 22474-2008《果酱》,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5批次。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Q/BAAK 0012 S-2021《食用植物调和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6批次。
3.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4.乳制品,抽检依据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7批次。
5.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3批次。
6.酒类,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三氯蔗糖、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铅(以Pb计)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54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2年4月28日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