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400-2/2023042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4-2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信访局,市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
今年是《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施行一周年。为全面开展《条例》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和省普法办安排部署,计划于今年5月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13469”施工路线图,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宣传重点
深入挖掘报道《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长效,大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浓厚氛围,为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新局面凝心聚力。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安排
市信访局拟组织开展《条例》主题宣传“九个一”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一次主题宣讲。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信访工作实际,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解读《条例》。广泛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培训,推动《条例》进党校进课堂,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充分利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时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条例》宣讲,进一步提升《条例》普及率。
(二)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县(市、区)信访部门于5月上中旬,择1天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举办知识竞赛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为党和国家发展献计献策,依法文明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
(三)开展一次“五进”活动。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把《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内容,进一步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干部群众学《条例》、用《条例》,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突出边疆民族地区特色,充分发挥“五用”工作法优势,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边关行等活动,引导抵边村民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筑牢边境团结稳定基石。突出接访场所宣传,采取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来访群众宣传《条例》,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开展一次《条例》学习贯彻征文活动。2023年4月下旬到5月上旬,以“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为主题,面向全市信访系统开展《条例》学习贯彻征文活动,充分反映各级区各部门在学习贯彻中的经验做法、解决的典型案例、发生的感人故事等,进一步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进而转化为贯彻落实《条例》的生动实践。每个县(市、区)信访局报送不少于2篇文稿,5月9日前报送至市信访局办公室(邮箱:bsxinfang@126.com),并择优推荐上报省信访局。(具体方案见附件)。
(五)开展一次《条例》贯彻实施调研活动。2023年4月下旬至5月底,市信访局将采取书面、实地调研等方式,聚焦“三督三查”(督学习宣传情况,查是否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宣传;督规定落实情况,查主体责任是否压实、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工作格局是否构建;督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情况,查矛盾是否化解到位、业务流程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开展一次调研活动,为国家、省信访局开展专项检查奠定基础。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书面调研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市信访局。
(六)开设一个《条例》宣传专栏。在保山信访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开设《条例》学习贯彻宣传专栏,及时转载国家和省信访局重点稿件,报道工作动态,持续报道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成效经验、一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信访局要依托自有宣传平台,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条例》,及时报道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动态,并积极向市信访局推荐报道线索和稿件。
(七)宣传一批信访工作先进典型。弘扬时代新风,讲好信访故事,在全市范围内宣传一批贡献突出、代表性强、群众评价高、社会影响好的信访干部,展现新时代信访先进人物的公仆情怀和感人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信访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民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信访局于5月25日前至少报送2篇典型事迹材料。
(八)完善一批规章制度。针对《条例》新规定,围绕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构建信访工作监督体系等,紧扣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初次信访办理、重复信访治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三跨三分离”事项协调、信访秩序维护、履行“三项建议权”职责等重点难点进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为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工作运行提供法规制度支持。
(九)化解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全市信访工作“13469”施工路线图,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督访、赴省进京越级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接诉即办办就办好等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一批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学习贯彻《条例》成果不断转化为“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牢政治方向。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方向,把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 思想和第九次全国、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和第八次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方案,认真推动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要把《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调度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调动新技术新应用,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广度和深度,确保各项学习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贴近实际,增强宣传实效。要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地域、民族特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条例》宣传向基层延伸,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5月27日之前报送至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人:余加德,邮箱:bsxinfang@126.com)。
附件∶1.“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2.“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作品推荐汇总表
保山市信访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我与《信访工作条例》”
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1.活动时间:启动时间为 2023年4月下旬,作品推荐截止
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2.参加范围:信访系统全体干部。
3.征文内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做法、解决的典型案例、发生的感人故事等。
4.征文要求:体裁不限,要求原创;字数2000至3000字;建议提供文章相关图片并配文字说明。
5.作品报送:各县(市、区)信访局择优推荐至少2篇作品。要加强对作品的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确保文字、数据、画面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泄密、侵权、剽窃抄袭等问题。
请将《“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作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作品、作品附图等,报送至市信访局张中路站内信。
6.刊发方式:经市信访局筛选,择优推荐上报省信访局。
附件2
“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
作品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 ||||
信访部门联系人 | 姓名 | |||
座机及手机 | ||||
作品列表 | ||||
序号 | 作品标题 | 作者姓名 | 作者单位及职务 | |
注:1.作者信息将用于媒体公开介绍,请准确填写。
2. 以上各项内容均需填写,不得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