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0-0724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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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强野生动植资源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5号)的要求,全面加强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全面保护、严厉打击、科学监测、广泛宣传”的原则,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植物创造安全的栖息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切实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进一步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贡献。

二、行动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指导、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抓实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栖息地环境监管,查处对污染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栖息地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到2020年底,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任,在全市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49号)的要求,认真履行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建立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管

1.严把准入、源头管控。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环评审批,对涉及生态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建设项目,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加强联合审核,坚决杜绝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三高”项目落户,禁止审批特色养殖项目;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环境保护措施。

2.联动执法、形成合力。以“绿盾行动”为契机,以“双随机制度”为抓手,以环境违法案件为突破口,以近年来查处的生态类环境违法案件为重点,清理排查污染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栖息地和猎杀、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同时,结合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加大对矿山等生态类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涉及猎杀、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将及时移交林草、公安等部门处理。配合检察院、林草部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机制。

(三)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

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充分利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微信平台,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充分利用好每年的“国际生物多样性”“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扩大公众保护宣传教育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氛围。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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