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10836-4-/2021-061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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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聘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评标专家的通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保环发〔2021〕31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聘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云发改法规〔2014〕287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征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市生态环境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我局决定公开征聘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聘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聘符合生态环境评标专家条件的专业人员。

二、征聘原则

坚持“个人自愿+单位同意推荐”及“评审、培训、考核、入库”原则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征聘专业

按照《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保发改法规〔2021〕172 号)确定的分类标准,本次生态环境评标专家征聘专业包括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三大类,共计48个专业(详见附件1)。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生态环境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以上。

(三)熟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工作,依法履行评标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身体健康,有能力独立完成评审工作,保证从事评标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使用计算机完成评标工作。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法定条件。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6月15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保山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征聘公告。

(二)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申请(在职人员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专业可以按照一个主评专业和五个辅评专业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以邮箱收件时间及现场报名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申请表(详见附件2)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明等相关资料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征聘工作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所在单位+应聘主专业。邮箱地址如下:bs2191021@126.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16号市生态环境局409)或报送至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统一上报(申报材料均不清退,请个人做好备份)。

六、征聘相关事项

申请工作结束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联系人及方式:赵双良、2191021;严浩2191009。

 

附件:1.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评标专家征聘专业

    2.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评标专家申请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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