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645-5/20230907-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发布日期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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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前3季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情况的通报

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3年度前3季度脱贫人口及

监测人口收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381日至825日,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保山市对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2023年度第3季度的收入情况进行了入户采集,并录入全省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信息监测系统,现将截至第3季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人均纯收入监测情况

(一)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情况

截至8月底,全市实有脱贫户及监测户101698413995人,前3季度(202210月—20236月)人均纯收入13762.53元,高全省12437.35元)1325.18元,居全省第3增幅22.38%,比全省(20.01%)高2.3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完成年度目标17663元的77.91%,完成率比全省(74.17%)高3.7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

从收入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9649.16元,增2277.02增幅30.89%,绝对值比全省高964.06元,增幅5.57个百分点;生产经营性纯收入2860.74元,增107.06元增幅3.89%,绝对值比全省高321.47元,增幅8.84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1145.41元,增124.35元增幅12.18%,绝对值比全省高42.17元,增幅9.29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107.22元,增8.12元增幅8.19%,绝对值比全省低2.52元,增幅6.9个百分点。

分县区来看:前三季度,隆阳区13343.77元,增幅22.2%,完成年度目标17334.97元的73.98%;施甸县13151.03元,增幅22.69%,完成年度目标17258.87元的76.2%;腾冲市15286.18元,增幅22.38%,完成年度目标19559.52元的78.15%;龙陵县13556.26元,增幅22.42%,完成年度目标17139.66元的79.09%;昌宁县14073.25元,增幅22.24%,完成年度目标17664.09元的79.67%

从收入区间来看:全市脱贫户及监测户中2023年度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低于80505285户(隆阳区1403户、施甸县1045户、腾冲市508户、龙陵县1011户、昌宁县1318户);8050-8500元之间2750户(隆阳区804户、施甸县721户、腾冲市277户、龙陵县396户、昌宁县552户);8500-1万元之间13229户(隆阳区3660户、施甸县3577户、腾冲市1256户、龙陵县2186户、昌宁县2550户);1-2万元之间66718户(隆阳区16014户、施甸县14814户、腾冲市9599户、龙陵县10803户、昌宁县15488户);2万元以上13716户(隆阳区2796户、施甸县2399户、腾冲市2971户、龙陵县2242户、昌宁县3308户)。

(二)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情况

截至8月底,全市实有脱贫户93725388110人,前3季度(202210月—20236月)人均纯收入13888.87元,高全省(12525.94元)1362.93元,居全省第4位;增幅22.12%,比全省(19.82%)高2.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完成年度目标17872.98元的77.71%,完成率比全省(74.02%)高3.6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

从收入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9849.45元,增2295.14元增幅30.38%,绝对值比全省高1037.73元,增幅高5.36个百分点;生产经营性纯收入2888.84元,增100.55元增幅3.61%,绝对值比全省高335.85元,增幅低9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1051.24元,增114.23元增幅12.19%,绝对值比全省低3.39元,增幅10.01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99.33元,增5.35元增幅5.69%,绝对值比全省低7.27元,增幅5.16个百分点。

分县区来看:隆阳区13507.91元,增幅21.93%,完成年度目标17596元的76.77%;施甸县13235.01元,增幅22.47%,完成年度目标17429.8元的75.93%;腾冲市15584.13元,增幅21.87%,完成年度目标20018.64元的77.85%;龙陵县13633.88元,增幅22.36%,完成年度目标17239.73元的79.08%;昌宁县14160.75元,增幅21.96%,完成年度目标17825.98元的79.44%

(三)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情况

截至8月底,全市实有监测人口1781758990人,前3季度(202210月—20236月)人均纯收入11664.33元,高全省(10838元)826.33元,居全省第4位;增幅27.84%,比全省(24.8%)高3.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完成年度目标14418.63元的80.9%,完成率比全省(76.55%)高4.3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

从收入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6382.92元,增2070.18增幅48%,绝对值比全省高159.05元,增幅12.11个百分点;生产经营性纯收入2370.27元,增182.95增幅8.36%,绝对值比全省高96.27元,增幅8.66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2710.11元,增255.01元增幅10.39%,绝对值比全省高525.39元,增幅2.21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201.04元,增32.01元增幅18.94%,绝对值比全省高45.63元,增幅9.3个百分点。

分县区来看:隆阳区11656.82元,增幅26.74%,完成年度目标14645.38元的79.59%;施甸县11080.57元,增幅33.95%,完成年度目标13178.17元的84.08%;腾冲市12102.34元,增幅30.24%,完成年度目标14803.6元的81.75%;龙陵县11688.37元,增幅22.81%,完成年度目标14963.33元的78.11%;昌宁县11783.08元,增幅26.85%,完成年度目标14322.97元的82.27%

(四)易地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情况

截至8月底,全市实有易地搬迁人口1669772176人,前3季度(202210月—20236月)人均纯收入13645.68元,高全省(12086.48元)1559.2元,居全省第4位;增幅23.44%,比全省(20.12%)高3.3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完成年度目标17423.08元的78.32%,完成率比全省(76.55%)高3.9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位。

从收入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9927.84元,增2241.85增幅29.17%,绝对值比全省高816.53元,增幅4.29个百分点;生产经营性纯收入2656.98元,增228.34元增速9.4%,绝对值比全省高989.39元,增幅1.31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993.25元,增118.03元增幅13.49%,绝对值比全省低237.5元,增幅10.68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67.61元,增3.37元增幅5.25%,绝对值比全省低9.21元,增幅17.06个百分点。

分县区来看:隆阳区13473.06元,增幅22.47%,完成年度目标17280.39元的77.97%;施甸县13213.66元,增幅23.58%,完成年度目标17403.61元的75.92%;腾冲市14855.97元,增幅21.97%,完成年度目标18816.92元的78.95%;龙陵县13414.87元,增幅23.04%,完成年度目标17180.82元的78.08%;昌宁县14414.77元,增幅25.43%,完成年度目标17450.84元的82.6%

(五)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户情况

1.2022年度1万元以下户。全市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有8140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202210月—20236月)有效户8093户(整户无劳动力417户、有劳动力7676户),人均纯收入9717.26元,超过2022年度(8790.96元)926.3元,其中,人均纯收入低于80501809户、8050-8500785户、8500-1万元2424户、1万元以上3075户。

分县区来看:隆阳区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2847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202210月—20236月)有效户2823户(整户无劳动力100户、有劳动力2723户),人均纯收入9684.13元,超过2022年度(8887.95元)796.18元,其中,低于8050589户、8050-8500302户、8500-1万元909户、1万元以上1023户。施甸县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2209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202210月—20236月)有效户2201户(整户无劳动力52户、有劳动力2149户),人均纯收入为9924.11元,超过2022年度(8720.81元)1203.3元,其中,低于8050357户、8050-8500187户、8500-1万元748户、1万元以上909户。腾冲市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1129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202210月—20236月)有效户1119户(整户无劳动力70户、有劳动力1049户),人均纯收入9810.07元,超过2022年度(8716.78元)1093.29元,其中,低于8050263户、8050-8500109户、8500-1万元285户、1万元以上462户。龙陵县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530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202210月—20236月)有效户530户(整户无劳动力34户、有劳动力496户),人均纯收入为8944.27元,超过2022年度(8569.93元)374.34元,其中,低于8050214户、8050-850050户、8500-1万元116户、1万元以上150户。昌宁县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1425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202210月—20236月)有效户1420户(整户无劳动力161户、有劳动力1259户),人均纯收入为9648.41元,超过2022年度(8838.21元)810.2元,其中,低于8050386户、8050-8500137户、8500-1万元366户、1万元以上531户。

2.2023年前三季度1万元以下户。截止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21264户,其中,低于80505285户、8050-85002750户、8500-1万元13229户。隆阳区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5867户,其中,低于80501403户、8050-8500804户、8500-1万元3660户。施甸县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5343户,其中,低于80501045户、8050-8500721户、8500-1万元3577户。腾冲市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2041户,其中,低于8050508户、8050-8500277户、8500-1万元1256户。龙陵县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3593户,其中,低于80501011户、8050-8500396户、8500-1万元2186户。昌宁县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4420户,其中,低于80501318户、8050-8500552户、8500-1万元2550户。

(六)人均纯收入下降情况

1.2022年度收入下降户。全市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同比下降3048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202210月—20236月)有效户3033户(整户无劳动力98户、有劳动力2935户),人均纯收入15713.87元,占上年度收入下降户人均纯收入16744.79元的93.84%。其中:与2022年度相比,已有1333户人均纯收入超过上年度,1700户未超过;与前三季度同期相比,2076户人均纯收入增加,957户同比下降;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在8050以下154户、8050-8500元之间69户、8500-1万元之间264户、1万元以上2546户。

分县区来看:隆阳区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同比下降756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有效户750户(整户无劳动力15户、有劳动力735户),人均纯收入14763.99元,占收入下降户人均纯收入15643.44元的94.38%,其中:与2022年度相比,已有337户人均纯收入超过上年度,413户未超过;与前三季度同期相比,500户人均纯收入增加,250户同比下降;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在8050以下39户、8050-8500元之间26户、8500-1万元之间88户、1万元以上597户。施甸县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同比下降1166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有效户1164户(整户无劳动力18户、有劳动力1146户),人均纯收入15889.77元,占收入下降户人均纯收入17335.72元的91.66%,其中:与2022年度相比,已有480户人均纯收入超过上年度,684户未超过;与前三季度同期相比,769户人均纯收入增加,395户同比下降;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在8050以下33户、8050-8500元之间23户、8500-1万元之间89户、1万元以上1019户。腾冲市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同比下降448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有效户443户(整户无劳动力27户、有劳动力416户),人均纯收入16663.52元,占收入下降户人均纯收入17764.37元的93.8%,其中:与2022年度相比,已有196户人均纯收入超过上年度,247户未超过;与前三季度同期相比,284户人均纯收入增加,159户同比下降;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在8050以下30户、8050-8500元之间5户、8500-1万元之间32户、1万元以上376户。龙陵县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同比下降468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有效户468户(整户无劳动力19户、有劳动力449户),人均纯收入为16103.06元,占收入下降户人均纯收入16136.9元的99.79%,其中:与2022年度相比,已有241户人均纯收入超过上年度,227户未超过;与前三季度同期相比,367户人均纯收入增加,101户同比下降;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在8050以下28户、8050-8500元之间10户、8500-1万元之间40户、1万元以上390户。昌宁县2022年度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收入同比下降210户,截至2023年第3季度有效户208户(整户无劳动力19户、有劳动力189户),人均纯收入15456.73元,占收入下降户人均纯收入16671.39元的92.71%,其中:与2022年度相比,已有79户人均纯收入超过上年度,129户未超过;与前三季度同期相比,156户人均纯收入增加,52户同比下降;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在8050以下24户、8050-8500元之间5户、8500-1万元之间15户、1万元以上164户。

2.2023年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下降户2023前三季度,全省人均纯收入同比下降193753户,占总户数1974368户的9.81%,保山市同比下降130678050元以下2083户、8050-8500元之间627户、8500-1万元之间2198户、1-2万元之间6966户、2万元以上1193户),占全省收入下降户的6.74%、占全市脱贫户及监测户总户数的12.85%,较全省占比高3.04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下降7874户、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下降7811户、转移性收入下降5864户、财产性收入下降1399户。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收入下降4908户,占总户数的4.83%,其中隆阳区1247户占比5.05%、施甸县1126户占比4.99%、腾冲市556户占比3.81%、龙陵县670户占比4.03%、昌宁县1309户占比5.64%

分县区来看:隆阳区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同比下降3059户,占总户数的12.4%,其中:工资性收入下降1841户、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下降1792户、转移性收入下降1527户、财产性收入下降243户;施甸县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同比下降2983户,占总户数的13.22%,其中:工资性收入下降2011户、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下降1590户、转移性收入下降1232户、财产性收入下降339户;腾冲市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同比下降2184户,占总户数的14.95%,其中:工资性收入下降1441户、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下降1105户、转移性收入下降1233户、财产性收入下降270户;龙陵县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同比下降1336户,占总户数的8.03%,其中:工资性收入下降2011户、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下降1590户、转移性收入下降1232户、财产性收入下降339户;昌宁县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同比下降3505户,占总户数的15.1%,其中:工资性收入下降1955户、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下降2422户、转移性收入下降1134户、财产性收入下降315户。

从下降值区间来看:全市人均纯收入下降值在100元以内205户(隆阳区61户、施甸县1户、腾冲市57户、龙陵县45户、昌宁县41户);100-500元之间843户(隆阳区210户、施甸县67户、腾冲市233户、龙陵县150户、昌宁县183户);500-1000元之间1947户(隆阳区194户、施甸县366户、腾冲市367户、龙陵县189户、昌宁县529户);1000-5000元之间7818户(隆阳区1826户、施甸县2011户、腾冲市1201户、龙陵县718户、昌宁县2062户);5000-1万元之间1781户(隆阳区374户、施甸县430户、腾冲市264户、龙陵县177户、昌宁县536户);1万元以上473户(隆阳区92户、施甸县108户、腾冲市62户、龙陵县57户、昌宁县154户)。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户增收乏力,万元以下户动态清零难度较大。截至第3季度全市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中人均纯收入低于3000元的有45户(隆阳区17户、施甸县7户、腾冲市1户、龙陵县9户、昌宁县11户),3000-5000元的有284户(隆阳区70户、施甸县36户、腾冲市12户、龙陵县92户、昌宁县74户),这些户在年度达到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上难度较大。

(二)同期相比人均纯收入下降户较多。2022年度同期相比,全市收入下降户共有13067户占12.85%隆阳区3059户占12.4%、施甸县2983户占13.22%、腾冲市2184户占14.95%、龙陵县1336户,占总户数的8.03%,昌宁县3505户占15.1%),数量排全省第5位、占比排全省第9位,占全省同比收入下降户的6.74%,较全省下降户占比(9.81%)高3.04个百分点。

(三)部分户存在连续两年人均纯收入下降风险。全市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下降的3033户中,有957户(隆阳区250户、施甸县395户、腾冲市159户、龙陵县101户、昌宁县52户)2023年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同比仍然下降,占总户数的0.95%,较2022年度连续两年收入下降的113户占比0.11%844户,高0.84个百分点。

(四)数据录入需进一步提高。为核实核准2023年前3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市县8月中旬开展数据质量清洗工作并反馈疑似问题数据3.6万条,但仍有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对上级推送的疑似问题数据不重视,错误问题数据依然存在,如16岁以下青少年儿童有工资性收入2人(龙陵县镇安镇大水沟村王顺英13岁、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胡杨锡4岁);65岁以上人员省外务工19人(隆阳区11人、施甸县5人、腾冲市1人、昌宁县2人);80岁以上人员有工资性收入3人(隆阳区水寨乡棕元村张桂珍83岁、施甸县甸阳镇大竹蓬村段绍舜87岁、腾冲市猴桥镇猴桥社区余敬芬86岁);县外务工人员岗位为“公益岗”5人(施甸县2人、腾冲市2人、龙陵县1人)。

三、工作措施

(一)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要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因旱灾、风灾等自然灾害引起返贫致贫的农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对于返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收入持续稳定的,及时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对新增识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开展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要严格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用活用好帮扶政策

)做好研判,拓宽增收渠道。因2023全市旱情持续时间长,影响茶叶、咖啡农产品收入,要结合3季度收入情况,锚定2023年增收目标,做好到户到人分析研判工作,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通过务工就业、改变生产经营方式等渠道促增收。

)用好项目资金促增收用好衔接资金和沪滇协作项目资金,关注重点产业,完善奖补政策促产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集体经济、帮扶车间等带动作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增收充分发挥衔接资金在公益岗位、以工代赈、一次性务工交通补助等方面作用,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就业促增收。

抓实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关注收入负增长、收入增长过高、收入绝对值过低或过高、四项收入有缺项、产业数据不完整等疑似问题数据情况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充分运用数据进行分析预警,运用数据指导实际工作,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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